檢察日報批韓雪假唱:刷新行業下限 有關部門應管管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4-24 14:26
這幾天,過得最心累最尷尬的應該就是在之前有無數好評加身頭頂無數耀眼光環的女藝人韓雪了!

而韓雪的“心累”和“尷尬”終於在24日這天達到了高峯。距離“音樂劇假唱”已經過去了整整3天,韓雪遭到了官媒檢察日報的點名批評,而這篇文章從標題到文章無不在説網友的心聲。先給大家科普一下這個點名批評了韓雪已經有28年創刊歷史的官媒:

批評韓雪的這篇文章標題是《假唱説成“完美”刷新行業下限》,標題已經對韓雪的假唱事件定了性,而內容更是字字珠璣。在文章的結尾,作者拿出了《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更是呼籲“有關部門應該備好罰單,好好管教一下了”。

不少網友在看到這篇文章之後拍手叫好,還紛紛調侃説“恭喜韓雪女士喜提官媒”!
韓雪音樂劇假唱風波發生於4月20日,在音樂劇《白夜行》的演出現場,因為身體不適,韓雪飾演的雪穗一角全程“假唱”,雖然韓雪在演出前後都向現場觀眾致歉了,但是音樂劇假唱一事還是引起了網友的熱議。其實,如果一開始韓雪和主辦方將姿態放低一點,事情也不至於會發展成如今的局面。讓人無法理解的是,無論是主辦方還是韓雪本人,他們當時似乎都沒有意識到“音樂劇假唱”意味着什麼。韓雪在當晚演出之後還一臉滿足的曬出了謝幕大合照以及粉絲送的各種小禮物。主辦方還稱這次假唱表演是“完美”表演。

他們這種將現場觀眾和網友不當回事的態度激起了大眾的怒火,網絡輿論很快將他們推上了風口浪尖。《白夜行》音樂劇主辦方分別在21日和23日發出致歉通告。

而韓雪本人在23日凌晨也髮長文向大眾道歉,但是韓雪更多的是在為自己當天的不當行為做解釋,她説在演出之前除了自己身體的突發原因外還有收到了父親心臟病復發的壞消息,多種因素下才導致了演出當天的狀況,此外,韓雪還和片方的道歉聲明很步調一致的説了20日當晚的演出中,“雪穗”這個角色並沒有的替補演員的特殊情況。

其實,早在17日的時候,韓雪就説過自己感冒的事情。19日表演完第17場之後,韓雪還特意發文説過自己因為感冒失聲的事情。

既然作為主演之一的演員聲音出問題是早有預兆的,但凡他們能提早拿出一個應對方案來也不會導致“假唱”的發生。加上恰巧在此時,之前一直都在組裏的替補演員提出了退出以後的表演,然後,“假唱”事件爆發。
檢察日報批評的很對,韓雪作為一個藝人身體不適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千萬種處理方式裏,唯獨不該看到“假唱”的身影,而且,在“假唱”之後,演員和片方都還沾沾自喜,這才是讓大眾難以忍受的吧!因為“假唱”被官媒點名批評,韓雪這一次真的是紅出圈了!希望,韓雪的假唱風波能給其他藝人一個強有力的警醒。
文章如下:
近日,演員韓雪在音樂劇《白夜行》現場竟公然假唱,整個音樂劇圈炸鍋,網上掀起軒然大波。此事被網友評價“擊穿國內音樂劇底線”。
從網上流傳的現場視頻來看,當晚觀眾入席後,韓雪突然哽咽登台,表示自己突發急性聲帶炎,無法正常演唱,與劇組討論後決定演唱部分使用此前準備的錄音素材……
開場前公然宣佈要使用錄音帶,乍一看似乎光明磊落,也給出了觀眾選擇的餘地——能接受就聽,不能接受就退票。實際上,觀眾大老遠跑來看現場音樂劇,齊齊坐定以後才得知這個消息,是否有綁架之嫌?身體不舒服是前一天演出結束就出現的症狀,難道偌大的劇組沒有應急預案?
更讓觀眾氣憤的是,當晚演出結束後,《白夜行》官方微博配發謝幕照表示“‘有些不完美’,是成就‘完美’的另一種方式”,而韓雪則在個人微博上將此次演出表述為“最特別的白夜行音樂劇”。直到公然假唱被頂上微博熱搜,主辦方才不情不願地表示可以給全場退票。主辦方和演員的態度似乎並不以現場使用錄音帶為恥,還要以帶病上台堅持演出為榮,刷新了整個行業的下限。
一般來説,全國巡演的音樂劇劇組會提前公佈卡司表,如果是以知名明星作為宣傳主打的戲劇,必然會提前吸引大批明星個人的粉絲。但一個成熟的巡演劇組必然也會提前準備B角甚至C角,適當輪換替補也能讓演員保持最佳狀態。只有在同一角色的所有卡位演員都出現突發狀況時,演出才有可能因此取消。也許臨場換上的B角不是多數觀眾期待的那一位,但也是符合主辦方慣用解釋的——“演出陣容以現場為準”,無可指摘。
換句話來説,就算現場衝着A卡來的粉絲較多,但也不能以“照顧粉絲心情”為由上台假唱表演。粉絲對自家偶像的容忍度高,只遠遠地看看真人就心滿意足,這樣的無底線縱容只會給音樂劇圈的生態帶來不利影響——如果明星們人氣足夠高,就能對對口型遍地圈錢,那這種現象會不會盛行起來?製作方會不會乾脆不準備B組,省下錢做好錄音帶?如此做法,對得起認真排練的專業演員們嗎?對得起現場買票的觀眾嗎?
誠然,演員韓雪個人的身體不適可能是由於長期工作勞累成疾,可見其工作壓力,這都可以同情理解。演員都是有血有肉的人,肯定會有狀態不好的一天,無論是提前宣佈退票,延期補演,降調出演,還是由替補上場,都是行業內常規的處理方式,但唯獨不應該有“假唱”這一選項。
也有人覺得,假唱行為司空見慣,何必揪住《白夜行》這事兒呢?筆者認為,相比之下,鬼鬼祟祟假唱不敢正面回應的人,至少知道惡是見不得光的;而公然作惡還給自己找藉口,不管是“身體不適”還是“照顧觀眾”,都不能讓人為此釋懷。劇組和演員居然膽敢站出來領下“假唱”這面大旗,《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中的“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條款威信何在?有關部門應該備好罰單,好好管教一下了。

作者:胡謅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