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性侵女兒的父親被法院判無罪,激起民眾抗議_風聞
Leo_iKa-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敬业奉献2019-04-24 20:32
4月22日據日本《朝日新聞》報道,2017年因和自己的親生女兒的兩次性交行為而被逮捕的愛知縣某日本男子,被名古屋地方法院宣佈無罪,判決於今年3月26日下達。
據此前的報道,該父親因為虐待並使自己親生女兒陷入無法抵抗的狀態,之後強迫其與自己性交的行為,被日本檢察機關以準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請求法院判其有期徒刑10年。彼時,被告的女兒已經19歲,被發現與同居的父親分別於2017年8月與9月有過兩次性行為。
在日本,準強制性交罪指的是被告在對方無法抵抗等狀態下趁機進行性交行為的罪,但是有個前提是這個“趁機”必須是被告對受害者有在性自由方面的暴行或脅迫行為。
檢察院方認為,被告長年用暴力虐待女兒,其中也包括性虐待,使得性交發生時被告的女兒明顯無法進行抵抗。與此相對的,被告方則提出是有徵詢過女兒的同意,女兒並沒有陷入無法抵抗的狀態,即使女兒無法抵抗,被告認為自己當時也沒有意識到這點。
法院就性交當時女兒並沒有同意這一點認同了檢察院的觀點。但是,就無法抵抗狀態這點,法院認為“即使説被告是長時間通過暴力或性虐待支配了女兒的人身自由,也不能認為被害人的人格完全被支配,不能同意雙方有強烈的從屬關係”。因此法院判定,被害人“並沒有陷入到無法抗拒的狀態”,准予無罪。
針對法院的這一判決,日本檢察院並不能認同並決定繼續提起上訴,並且民間包括普通民眾和專家也不停地發起質疑。4月11日晚,日本東京站附近的路上,400多人聚集於此手持“ME TOO”“教教法官人權和性”等抗議牌,在這裏抗議法院的判決。

4月11日晚東京的抗議現場
日本許多專家認為,截至目前日本出現過多次強姦行為被判為無罪的情況,主要問題在於法院對“暴力和強迫行為”這一模稜兩可的概念的判斷。到底什麼行為算是暴力和強迫,日本的法律中始終未對這一點明確化,導致法院在判定罪行時尺度過大。他們呼籲日本政府儘快解決此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