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小藥”成網紅 北京藥監局:電商微信售賣違法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4403-2019-04-25 17:06
醫療機構製劑也稱為醫院製劑、院內製劑,老百姓俗稱“醫院小藥”。一些價格便宜、療效好的院內製劑被追捧成“明星小藥”,很是緊俏搶手,於是有人念起了生意經,他們特意到醫院掛號,把院內製劑開出去,然後在電商平台、微信上加價銷售。
某電商平台在售的首兒膚樂霜維膚霜。 4月25日,北京市藥監局提示消費者,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不能在購物網站、微信朋友圈、微信羣、市場上等醫療機構外售賣,即使是在醫療機構內,也應嚴格按照製劑説明書使用。
“在北京以外的個別地區還發現有一些人員打着祖傳秘方、特效藥的幌子網售未經批准的‘醫院製劑’,這些所謂的‘小藥’無文號、無配製單位、無有效期、無批號等,實則就是假藥。”北京市藥監局指出。
北京市藥監局強調,未經安全性驗證,有的甚至非法添加化學成分,患者一旦使用,輕者延誤治療,重者則可能引發藥源性疾病甚至中毒,消費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在醫院外購買所謂的醫院製劑。
據統計,目前北京市共有醫院製劑批准文號3402個,涉及醫療機構160餘家,其中中藥製劑批准文號1500餘個。首都兒科研究所附屬兒童醫院的“膚樂霜”、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的“當紅創傷乳膏”、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的“温陽化痰穴貼(三伏貼)”等深受患者歡迎,其中三伏貼去年用量達一千萬餘貼。
資料圖:北京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大批前來貼敷防病的民眾。中新社發 廖攀 攝 為滿足患者對傳統中藥製劑的需求,促進中醫藥有序發展,醫療機構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藥製劑註冊管理已由審批改為備案,流程大幅簡化。
醫療機構製劑審批流程類似新藥上市流程,需要進行藥學、藥理毒理等臨牀前研究,以及臨牀試驗。而僅應用傳統工藝配製的中藥製劑具有經臨牀長期反覆實踐、配製簡便等特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等有關規定,由許可審批變為備案登記僅需提交備案資料。
操作上,醫療機構完成備案品種安全性、有效性、質量可控性等相關研究後,按要求提交備案資料,通過資料審查後即可配製使用。備案制的實施進一步提高了申報效率,有效促進了傳統中藥製劑更快捷的惠及患者。
記者獲悉,北京市藥監局出台了《北京市醫療機構應用傳統工藝配製中藥製劑備案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備案流程、資料要求、管理機制及監管要求等,並開發全程電子化備案信息平台。
據介紹,中藥製劑“清解丸”由金銀花、薄荷、知母等13味中藥組成,用於治療兒童風寒、咳嗽痰黃、上呼吸道感染等,是北京市首個完成傳統中藥製劑備案的品種。
轉自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