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弒母嫌疑人成功躲藏三年,僅僅因為智商高?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68317-2019-04-26 19:28
來源:東方網
近日,各大媒體報道“北大學子弒母案嫌犯吳謝宇被抓”的消息在網絡引發討論,各種猜測、分析、議論不期而至。
是高智商犯罪還是心理扭曲,是為情所困還是為錢搏命?在這些繪聲繪色但毫無根據的揣測之外,另一個被媒體放大的細節才更值得關注:三年來,嫌疑人一直在國內活動,落網時,身上帶了30多張從網上購買的身份證。
上述細節反映: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存在殺人嫌疑並被通緝,卻可以利用網絡購買的身份、冒名他人、“活動”三年,這無疑是對線上信息安全和線下公共安全的雙重挑戰。
我們先梳理一下時間線:案件發生在2015年7月11日,但由於嫌疑人吳謝宇藏屍手段高明,警方於2016年2月14日才發現屍體,並於同年3月3日發佈懸賞通告,吳謝宇落網則是在2019年4月21日,時隔三年。
吳謝宇最後一次出現在現實生活中是2016年2月4日,他在一處ATM機前取錢,留下身影。可見,從那個時間點開始,直至落網的三年多時間裏,吳謝宇在現實生活中始終以“別人”的名字、身份在生活。從他落網時攜帶30多張身份證這一點,也能佐證。在落網前,他的這種“冒名生活”似乎並沒有什麼破綻。也就是説,利用網絡漏洞,獲取他人身份信息,是一件極其容易的事。當有心人加以利用,這些漏洞甚至可以成為一名被通緝人員的掩護,任由其偽裝、躲藏。
更令人細思極恐的是,這種漏洞導致的威脅不僅僅在線上,也映射到現實生活。在吳謝宇犯案時,現實世界公共安全領域的信息化、智能化已經相當普及,但三年來,對於追蹤有心藏匿者依然束手無策。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更不能為違法之人逃避與藏匿提供“安全保護”。互聯網原本應該為大眾生活提供便利,數便利的互聯網,我們不能讓原本“用之於民”的便利化手段被濫用、甚至被違法者利用。
在吳謝宇案件中,這30張身份證的使用再次為信息安全敲響警鐘。我們期盼相關部門能夠展開進一步調查,這些信息安全漏洞,是僅僅存在於一些不起眼的小地方,還是威脅整個安防體系?
我們説,無論線上線下,安全是“1”,只有安全的底線守住了,我們的美好生活才會增添後面無數的“0”。面對利用網絡信息漏洞犯罪的,要從源頭上堵漏洞,這已經達成了大眾的共識。而責任在企業、在平台、更在監管。個人信息屬於隱私,公共服務平台在獲取個人信息時,至少要承諾對其安全進行保護,一旦泄露或被轉手使用,要被依法追究責任。只有在法律框架內明確權責,並輔以更為嚴格的處罰措施,才能起到更有效的保護作用。
我們也期待,在擁有更智能、更發達的信息化世界之時,也擁有更多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