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鳥兒不説話,我們幫維權!”13人被訴償2170萬,只因…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9-04-27 19:05
“鳥兒不會説話,
我們幫它維權!”
近日,江蘇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對投毒獵殺野生鳥類的尚某等13人 提起公益訴訟,要求他們承擔野生鳥類生態資源損失費2千多萬元 ,這是江蘇省首例非法狩獵野生鳥類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首例一案兩訴同時保護野生動物資源和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權的公益訴訟案件。
2016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尚某等人將劇毒農藥"克百威"添加到鳥類愛吃的麥子、麪包蟲裏,製成毒餌,同時,用播放器播放鳥鳴聲吸引來鳥類大肆毒殺,一個月內共計捕殺鳥類24065只 。

2018年8月10日,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以尚某等13人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六個月至二年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至20000元。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陸紅梅:
鳥兒不會説話,消費者分散在各地難以維權,檢察機關作為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提起公益訴訟。

經鑑定,這些被捕殺的野生鳥類不僅有國家"三有"野生保護動物,還有像紅隼這樣的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最終,檢察院對非法狩獵野生鳥類的尚某等13人要求其承擔野生鳥類生態資源損失費2170餘萬元 ,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尚某等4人要求其承擔22500元罰款。

江蘇省泰州市人民檢察院第六檢察部檢察官助理 張洪潤:
經物價部門鑑定,被毒殺的鳥價值達到七百多萬, 而大量捕殺野生鳥類,對生態環境和鳥類多樣性等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根據鳥類專家出具的專家意見,建議對他們進行三倍的處罰,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處以退還價款和十倍的懲罰性賠償。
根據已出台的《泰州市環境公益訴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此類公益訴訟執行款項,將會進行專款專用。
檢察院提醒廣大市民
捕殺銷售野生動物,不僅要承擔刑事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從我們每個人做起,拒絕買賣野生動物,自覺抵制野生動物消費。
保護動物,保護環境,就是保護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