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羅傑斯,根本就不配被稱作“美國”隊長,因為他沒有美國的“法治精神”_風聞
吃石锅拌饭的阿锐-2019-04-28 21:22
核心問題就是——美國隊長,真的“美國”嗎?
1既然你“美國”隊長,而不是俄羅斯隊長!不是瓦坎達隊長!不是神盾局隊長!
那麼,您美國隊長身上,總要具備一些美國特色,或者美國標誌性的東西吧——而且以美國隊長的身份地位,這種“具備”不是説像李嘉圖那樣穿個內褲就得了。而是説你的思想,你的精神,你的意志必須是符合美國文化,具有美國特色的。
(這裏提到的李嘉圖是指李嘉圖·米洛斯)
2那麼,美國特色又至少包涵哪些內容呢?——對這個問題的回答,涉及的內容確實很多,但有那麼幾個點肯定是沒有爭議且非常非常突出的。就是:
美國是一個強調法治的、具備完善法制系統的、民主的、多民族融合的,國家。
3簡單解釋一下2中的幾點。
比如美國的法治。美國是非常強調法治的國家,這個國家已經到了在法律面前踐踏人性、拋棄道德、是非不分的程度。典型的例子包括辛普森案、沃倫案、以及相對近期的周立波無罪釋放案,還有無數的“美國式慈善(避税)”,以及“在美國,什麼是手槍”等等。都非常的美國法治。
比如美國的民主。為什麼美國國內至今仍通用華氏度作為温度計量單位,這就是民主啊。其他更刺激的就不提了。但毫無疑問,美國是民主國家,這是世界公認的。
比如美國的多民族。“美國人”的主要組成,除了白人之外,還有黑人,諸多亞裔特別是印度裔和華裔、印第安裔、墨西哥裔,這些還只是數量上多的很明顯的。美國自己就是以“熔爐”和“移民國家”自居。
4然後,我們再來看看史蒂夫·羅傑斯這位“美國”隊長。
一、史蒂夫·羅傑斯,一個出生在紐約的純種白人。嗯。。。在別的方面,既然題主是看電影的,那就主要説電影吧。
二、對於冬兵問題,非常明顯,美國隊長全程的處理都根本不符合法治,而且很多地方根本就是逍遙法外!!!為什麼冬兵會被定為抓捕目標?就是因為確實有足夠多的呈堂鐵證已經證明了冬兵的行徑啊。政府或警察組織抓捕冬兵乃至殺死冬兵,至少時間線從《美國隊長1》到《復仇者聯盟3》裏都是合法的。
美國隊長可以認為這不合理,那麼,作為“美國”隊長,該怎麼解決?——肯定是走法治途徑啊,你可以擺證據證明檢方“非法取得證據”,你可以從法理上立法“普通人類檢方無權影響超級英雄”,等等。不管具體措施是啥,至少大原則上要“法治”吧。可是美國隊長呢,暴力抗法,蔑視法律,甚至用自己的個人意志踐踏美國的法制系統,還拉起了一個超級英雄團隊一起踐踏美國的法制——美國隊長自己也説過“她(猩紅女巫)還是個孩子”,結果轉臉就把這孩子拉來踐踏美國的法制。
三、同樣的踐踏法制問題還有《索科維亞協議》。人家鋼鐵俠是老老實實全程走法律程序,《協議》也是全程合法、合民主的起草並通過的。這麼一個裏裏外外都乾淨的《協議》。。。美國隊長説不籤就不籤!!!
淦!
這種人也配叫“美國”隊長?不知道的還以為美國沒有法律,全靠人治呢!
5所以根本問題,就是史蒂夫·羅傑斯這個人身上,根本就完全沒有和“美國”這個概念向符合的特色內容。
我沒有否定一些爛大街的內容,比如美國隊長是個好人啊,他很善良啊,他很英俊啊,之類。但是,這些特徵與“美國”這個概念無關。——難道全世界只有美國才有好人嗎?
雖然漫威的畫家創造了“美隊”的形象,霹靂火給了“美隊”靈魂。但美國隊長身上並沒有“美國”的特質。
這樣嚴重違和的角色,令人討厭的隱患是刻在他骨頭裏的。
特別是對比一些和美國隊友有點“敵對”的角色,比如鋼鐵俠,人家是花花公子,人家基本就是“美國”形象的反面教材,可是人家真到了事上,《協議》該怎麼走程序就怎麼走程序;比如幻視,人家皮是機器人,心是無限寶石,這種人完全可以合法地蔑視人類的法律,可人家也是該籤協議籤協議,老婆吃公家飯人家也沒劫獄啊。
偏偏就是“美國”隊長,要民主沒民主,要法治沒法治,整個人實打實地跟“美國”形象對着幹,就這,還自己頂着“美國隊長”的頭銜。。。
6在中國,按同樣套路做事的人,是六小齡童。
————在原答案2天后的18年12月26日更新————
1一開始還是有人跟我交流美隊和《協議》的正義性問題呢~唉。。。不過後來的朋友終於開始交流美國精神是什麼了,感覺非常快樂。
2美國精神本來呢是以自由為核心,確實如此,聽上去也挺正面的。但是200多年過去了。。。
3作為一個曾經是殖民地的“國家”,反抗壓迫這沒有錯,但是當壓迫沒有了之後呢?繼續“追求自由”,可整個美國,整個世界就那麼大,你也繼續要自由,我也繼續要自由,總會出現“空間不足”進而引起矛盾。如果真的追求下去,那就只有一個結果——
S686下眾生平等。
政府自然要避免這種情況,但是要達到“避免這種眾生平等”的程度,就只能制定規則(法律),然而——規則必然意味着“限制”,而限制和自由存在天然的衝突,於是。。。正中“追求自由”之下懷。
最終結果就是“嚴厲法制”和“S686”之間形成了一個螺旋上升的循環。
明明追求自由的美國,這個國家的政府卻——至少外在表現就是這樣嘛~——永遠站在這個精神的反面,而民眾一邊追求自由,一邊卻要承認這個最大的“不自由”(政府)的存在,還要接受它的管轄。
好玩嗎?
與其説這精神是“自由”,不如説這是幼稚的玩鬧。(這裏想加個“劃掉”文字效果就是加不上去呢~)
4在200年前抗爭英國殖民者的美國人毫無疑問是追求自由的。但這個螺旋的循環轉到今天,從簡單多數來看的話,還是法治。
即使禁槍的州就剩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