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望當年江西贛州工人爭取權益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103781-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2019-05-02 06:17
章程規定:
1、(工人)每日工作時間應自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休息時間店主不得過問。工人階級果然是有先進性,眼光長遠,在當年就提出了“朝九晚五”的上班制度
2、休假當與各機關相同,春節並應放假半月。放到我們今天春節的法定假期也只是三天,那時候就要求放半個月,是今天的五倍呢!
3、每年還應准假3個月以探親,外省職工則應准假4個月,最長者可達5個月。我看到這則章程,我確實是“碉堡”了,這個要求確實過分了,別説在當時,就是在現今的世界上也沒有這樣的企業吧?一年就上半年的班,世界上會有哪個老闆會答應。
4、店員不願回家者,此期間工資還應照原工資加倍發放。在店供職滿一年者還應分享該店全年利潤十分之二的分紅。看完這條規定,我都笑了,不願意回家的員工不僅不扣發工資,還發雙倍的工資,簡直是匪夷所思。供職滿一年就可以分老闆的紅利,就算是現在的中國首富馬雲也不會同意吧。
5、凡本會會員月薪還應增加3至4倍,原有月薪不足20元者應加至120元,不足30元者應加至140元,不足40元者加至160元等等。當然,這裏的説的工資數量是按照當時的物價水平所擬定春節的法定假期也的,工人們提出的這種工資要求到底高不高呢?
先給大家看幾則史料,有一本書叫做《銀元時代生活史》,作者陳存仁,他説自己在二十年代的上海當見習醫生時,每月薪資只有八元,第一個月吃過用過後,口袋中還剩下五塊錢。大家注意,這是上海,無論是以前還是現在,上海算是全國物價最高的地區了,也就説他一個人竟然只花了三元就在上海度過了一個月,管中窺豹,可見一斑。
另外據《上海解放前後物價資料彙編》和《上海工人運動史》披露:1927年在上海,二號梗米1石(約合156斤)14元,麪粉1包(約為45斤)3.30元,切面1斤0.07元,豬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擔0.14元,煤油1斤0.06元,肥皂1塊0.05元,香煙1盒0.036元,茶葉1斤0.23元,活雞1斤0.37元,鮮蛋1個0.027元,豆油1斤0.19元,食鹽1斤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細布1尺0.107元。
大家可以看一下當時物價水平程度,工人要求100多元的工資其實是非常高的高薪!當時上海衞生局的1名科長,月薪也不過30元。100多元通常只有洋行與公司的高級職員才能拿到。
如果這個章程真的能實現,今天全世界的“工人階級”都會嫉妒不已,都會夢想着去二十年代的中國江西贛州當一個店員——當然,結果是沒有一個員工能拿到這些工資,因為工廠很快就會倒閉。這些不切實際的章程其實可以從側面的反應出當時工人運動的盲目性和無序性。
除了上述的這些不切實際的章程之外,工人頻繁的罷工也讓各個地方的經濟出現大規模的下降和逆轉。
根據《武漢紡織業生產及營業概況報告書》所言,武漢幾家紡織廠在當年平均每月要舉行罷工遊行4次,這樣算下來晝夜便損失8個工;過去每10天休息一天,吃飯不停工,現在每7天休息一天,每班吃飯休息45分鐘,如此晝夜又損失4個工;因為工人病假要給醫藥費並照發工資,所以每一名工人請假,廠方即須請一人替班,如此廠方等於要付出差不多3個工人的工資;而最為頭疼的問題是,當時工會權力極大,根本不聽老闆的話,所以廠方缺少有效的監督管理,一些工人佯稱有病,有時候上千人的工廠,經常有幾十人,甚至上百人請病假不上班,可是在這樣的情況下廠方也無辭退權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