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美國感恩節的回報_風聞
简单快乐-2019-05-05 22:49
白人對印第安人的屠殺早就開始了,在美國被稱為建國基礎的新教徒們,剛到北美不久,就忘了最初艱難時期印第安人給予白人們的友好幫助,制定了對印第安人頭皮的懸賞制度。英國殖民統治時期,懸賞印第安人頭皮的制度一直存在,並以英國女王陛下的名義頒佈。誰都知道,一塊頭皮根本沒有任何實用價值,高額懸賞頭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殺印第安人。也許“美國人”會説,那是在美國建國之前的事情,其罪惡不該怪到美國頭上。那麼,看看美國的《獨立宣言》吧,美國開國元勳傑弗遜在《獨立宣言》中,毫不掩飾地責怪英國兄弟對印第安人太好了,比對同樣是白人的美國兄弟要“好”。難道英國人割了“美國人”的頭皮,甚至還有更嚴厲的酷刑?
美國是一個現代國家,現代國家的三個基本要素就是:國土、人民和主權。對於美國這個新國家來説,國土都是別人的,從最初獨立的十三州,到現在的面積,美國的每一寸國土都是別人的。而這個新國家的“人民”卻不包括曾經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後來包括了,但印第安人已經所剩無幾。即便美國國民後來包括了印第安人,美國的主權也沒有印第安人的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在開發西部時期達到高峯。開發西部本來就是擴張領土的行為,顯然會遭到原先居住在西部的印第安人的反抗。在東部印第安人早已毫無反抗能力,甚至毫無生存空間的情況下,美國西部印第安人的反抗,便成為美國最頭疼的麻煩。為了保證西部開發的順利實施,減少美國白人與印第安人的敵對行為,1851年9月,美國政府委派印第安事務官以及總統特派專員,與西部地區多個印第安人部落簽訂了一份條約,該條約以簽訂地點命名,被美國人稱為《拉勒米堡條約》,印第安人稱為“長草地條約”,這是美國曆史上關於印第安人的最重要的條約之一。
《拉勒米堡條約》不長,一共只有8款,摘錄幾條。條款2:上述各部落特此承認美國政府有權利在部落各自的領土上修建道路,成立軍隊和修建崗哨。條款3:考慮到在先前條款中得到的權利和特殊待遇,美國政府同意在該條約批准後保護上述部落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這兩個條款看起來像是平等的,但事實上卻極為不平等,它等於在説:我可以從你家前門後門自由通行,但不會給你家造成破壞。注意“條款3”的一個用詞,“免遭美國人的破壞和襲擊”,也就是説,印第安人不是美國人,因此,這份條約更像是一份國與國之間的外交條約。那麼,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的目的又是什麼?
人們也許會説印第安人很傻,美國人在印第安人的領土上“成立軍隊”、“修建崗哨”除了針對印第安人之外,還能針對誰?印第安人就不該接受,不該簽署這個條約。電視《西部風雲》中有一段專門表現了印第安人商量是否簽署該條約的民主討論會。一些人的確不願接受,他們發表了很多看法,主要意思是説,美國人以前都説話不算話,這次也不可相信。後來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酋長説:我們顯示一點誠意,給白人一個機會,看他們這次會不會履行承諾,印第安人需要和平。老酋長的這番話,還有一個原因是,《拉勒米堡條約》的第5款規定了各個印第安人部落的領土區域。雖然比起印第安人自由生活的年代,領土面積已經大大縮小,但是,印第安人面對現實,決定做出讓步,接受美國的條件。這種行為頗為類似今天的巴勒斯坦人接受“以土地換和平”的無奈選擇。但是,巴勒斯坦人讓出了土地,沒有換來和平,150年前,印第安人也遭遇了同樣的命運。
當然,《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了美國政府已經或可能對印第安人部落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8個印第安人部落,每年共可獲得5萬美元的補償,為期10年,共50萬美元。但不是現金,如果是現金,印第安人可能會用它來買武器,美國政府規定不得將武器賣給印第安人,甚至連鐵器都不行。雖然很多白人為了賺錢,並不聽從美國政府的法令,但是,賣給印第安人武器,的確是違法的。因此,美國政府每年提供的5萬美金,都是商品、家畜、農具,並由美國政府根據印第安人口數量分配,印第安人自己還不能分配。8個部落每年共5萬美金的商品,能起多大作用?印第安人當然還要靠自己謀生。
但是《拉勒米堡條約》還規定,如果印第安人對路過或“生活”在印第安人領土範圍內的白人產生錯誤舉動而造成損失,白人將要求賠償。這一條款的陷阱在於,它給了美國人在印第安人領土內“生活”的權力,印第安人的領土等於不受任何保護。同時,何為“錯誤舉動”,由於印第安人幾乎不瞭解美國的法律,因此,只要美國人説“錯誤”,那就是錯誤。更為惡劣的是,條款8規定:談判雙方均同意如果乙方(指各印第安人部落)的任何一個印第安部落違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條規定,美國有權扣留上條提及的對該部落的全部或部分物質補助,直到美國總統認為該印第安部落已經做出彌補。在執行這一條款的實踐中,幾乎可以理解為,任何個人的“違反規定”都將視為是整個部落“違反規定”,用今天的話來説就是“連坐法”、“株連法”,一人犯罪,全家受罰,直到美國總統滿意為止。
確實,善良淳樸的印第安人喜歡一諾千金,一言九鼎,他們無法在合同技巧上與美國人鬥心眼、玩花招。《西部風雲》中,有一個片斷,展現了美國政府如何兑現他們的合同約定。有一個摩門教的車隊路過印第安人的土地,由於有了條約的規定和酋長的約束,印第安人都站在那裏看。突然,摩門教車隊中一頭牛跑出了隊伍,闖入印第安人的營地,撞壞了好幾個帳篷,帳篷主人很生氣。但是,酋長還是命人將牛抓住,送回給摩門教徒。然而,摩門教徒害怕與印第安人打交道,沒有接過牛繮繩,回到了車隊,離開了。印第安人以為白人不要牛了,便將這頭牛作為被撞壞帳蓬的那名印第安人的賠償。
幾天後,一支美國軍隊來到印第安人營地,軍官宣佈説,有白人控告印第安人偷了他的牛,酋長必須賠償,並將小偷交給美國軍隊實施懲罰。被當成小偷是對印第安人的侮辱,印第安人私有財產很少,大多實行財產公有制,沒人會偷東西。酋長向軍官解釋説,沒有偷牛,牛是自己闖進來的,以為白人不要了,已經被吃掉了。如果一定要賠償,酋長願意賠5匹馬。然而,堅持法律,堅持條約規定的美國軍官不同意,一定要把偷牛賊帶走。酋長見談判不成,不談了,扭頭而去。於是,美國軍官下令開槍,酋長當場被打死。美國軍官又下令向印第安人的營地開槍、開炮射擊。
《西部風雲》中的這個片段,幾乎完全參照真實的歷史,在歷史上,美國人將這一事件稱為“格雷坦大屠殺”,但是,美國人所説的大屠殺,並不是承認美國在犯罪,而是説印第安人實行大屠殺。事件當時,酋長被打死後,營地遭到炮火轟炸,婦女兒童死傷無數,整個部落4000多人義憤填膺,他們拿起簡陋的武器,與美國軍隊發生了衝突。這支來抓“小偷”的美國軍隊人數不多,結果被印第安人全部消滅。格雷坦是帶領這支軍隊的美國少尉的名字,美國用他的名字命名了一次印第安人的“大屠殺”。事後,美國派軍隊實施了報復,殺死了86名印第安人,逮捕了70名婦女兒童。
順便説一下摩門教。摩門教原先在美國南方,因為有“邪教”嫌疑(一夫多妻制),被趕了出來,後來達到美國西部猶他州的鹽湖城居住,《西部風雲》中摩門教徒向西部遷徙,應該就是前往鹽湖城。在《拉勒米堡條約》簽訂6年後,摩門教徒得知,當年在美國南方告發他們的人,也在遷往美國西部的路上,於是,摩門教徒對這支前往西部的白人車隊實行了大屠殺,他們以上帝的名義處死120名成年人,只有17名10歲以下兒童倖免於難。這一慘案發生後,只有兩名摩門教首領被美國政府判處死刑。相比較而言,印第安人被栽贓偷了一頭牛,便要集體遭到槍炮轟擊,如果印第安人殺了120名白人,不被全部殺光才怪。
《西部風雲》中還有一段情節,更加鮮明地反映了美國人是如何執行他們的法律的。有一個印第安人部落是抵抗白人最堅決的部落,但是由於生存條件實在太艱苦,酋長最終決定放棄抵抗,與美國軍隊談判,遷到美國政府規定的保留區。美軍將軍要求首先交出全部武器,印第安人交了。美國將軍覺得交出的武器太少,印第安人都是騙子,便命令士兵搜查,結果士兵搜出一批打獵用的弓箭以及做飯用的刀具,都被當成是武器。最糟糕的是,一名印第安人身上還有一把搶,酋長來不及解釋這名印第安人是聾子,聽不到交出武器的命令,美國將軍已經下令開槍、開炮,這個印第安部落被徹底斬盡殺絕。這名印第安酋長,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坐牛”酋長,至今,他依然是印第安人心目的英雄。通過“坐牛”酋長及其部落的命運,我們就能理解,美國政府消滅野牛的行為,其實就是類似日本人的“三光”政策,目的是讓所有的抵抗力量失去生存的基礎。只有投降,同意到狹小的保留地居住,才能在沒有尊嚴的情況下,保住一條活命。
美國對印第安人的種族滅絕行為,除了政府行為之外,還有一些其他方式也是不可忽視的,例如在美國建設橫跨美國的太平洋鐵路時,遭到印第安人的抵抗。從美國與印第安人簽訂的合同上看,印第安人同意了美國在他們領土上修建道路的權力。但是,印第安人認為,修建道路只是“路過”。事實上,美國的鐵路建到哪裏,沿路白人移民的城鎮便建到哪裏,美國政府絲毫沒有阻止這種侵佔印第安人土地的行為,反而以鐵路沿線的土地作獎勵,或者以低價賣給開發西部的移民,以鼓勵西部開發。由此遭到被“路過”的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必然的。
然而,印第安人的反抗遭到來自幾方面的鎮壓和屠殺,美國軍隊不用説了,擁有鐵路沿線土地的白人移民也毫不猶豫地屠殺印第安人,以保衞“自己的土地”。與此同時,為了保證鐵路建設的進度,鐵路公司獲得授權,可以組建自己的“軍隊”,可以稱之為“保安”,也可以稱之為“私家軍隊”。與正規軍不同的是,這些“軍隊”不穿美軍軍裝,不領國家軍餉,一切費用由鐵路公司支付,目的就是替鐵路公司維護沿線的治安秩序。這些私家軍隊對印第安人的屠殺,一般是不會列入政府統計的。
不管上述哪一種屠殺行為,他們幾乎都把印第安人描述為殘暴的、野蠻的嗜血者,他們有時候還會展覽白人死亡者的屍體,以激起全體白人對印第安人的仇恨。至於被展覽的白人屍體,其慘不忍睹的狀態是否有造假的成分,已經被歷史湮沒了。因此,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方針大致可以分為幾個層次:凡是有任何不滿或反抗行為的,格殺勿論;凡是老老實實聽話不反抗的,遷到保留區圈養起來。
上述行為的背後,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印第安人的土地。雖然美國政府也曾經在與印第安人簽訂的其他條約中規定,沒有印第安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在印第安人土地上逗留或定居,但是,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違約處罰是嚴厲和加倍的,對於白人的違約,幾乎不管不顧,反而變相鼓勵。例如,在某個印第安人保護區發現有金礦,雖然金礦成色不高,但是白人立即蜂擁而入,並得到美國軍隊的保護。印第安人對“黃色的石頭”興趣不大,反抗也沒有絲毫作用。美國政府便強令印第安人將有金礦的土地“出售”,從此,這片土地上,印第安人不得再涉足。
除了針對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奪導致一系列屠殺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國人或者説白人認為自己的文化是文明,而印第安人的文化是完全的野蠻落後。因此,在種族滅絕的同時,對殘留印第安人的文化清洗也極為徹底地進行。斯皮爾伯格擔任製片的《西部風雲》最後一集講到,19世紀末期,在印第安人中開始流行一種“鬼舞”,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是野蠻的迷信,同時還是戰鬥之前鼓舞士氣的儀式等,總之,美國人認為這種“鬼舞”對美國有害,1881年下令禁止印第安人跳“鬼舞”,凡是不服從的都將受到嚴厲懲罰。
其實,這種“鬼舞”來自於印第安人古老的傳統,印第安人自己稱為“太陽舞”。所謂“鬼舞”其實加進了很多白人的文化,尤其是當白人向印第安人傳播基督教後,它加入了基督教著名的“彌賽亞”信仰,也就是救世主信仰。對於美國人來説,他們自己信仰救世主沒問題,而不接受美國文化的印第安人崇拜他們自己的救世主,等待“彌賽亞”降臨,不是造反是什麼?直到20世紀中期,印第安人的“太陽舞”才重新悄悄恢復,也沒見美國政府取消當年的禁令,只是現在懶得再管了。
美國對於印第安人還採取了一種措施,成為改造印第安人、對殘存的印第安人實施徹底文化清洗的主要手段。由於印第安人難以徹底消滅,美國一部分人提出,培養一批印第安人的兒童,讓這些印第安人的下一代徹底接受美國文化,將來讓他們回到部落,成為部落領導,他們就不會再與美國作對。主導這一措施的美國人説:要讓他們的腦子裏完全是同我們一樣的思想。在這裏我們也看到,民主、自由,同時也是一種思想暴力,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在印第安人那裏,這種思想暴力表現得非常明顯。印第安人曾經是自由的,並且一直延續民主的習慣,只因為印第安人的自由民主方式與美國人不同,他們便成為美國人眼中的野蠻人。
《西部風雲》中有一集專門講到這個問題。一位酋長的孫子和很多兒童一起,離開家人,到了白人的寄宿學校。在那裏,他們換掉自己的服裝,穿上白人的服裝;剪掉自己的髮型,留成白人的髮型;不許説自己民族的語言,必須只説英語;忘記自己的印第安名字,每人隨機選一個白人的名字;新名字記不住,每個人胸前掛一個名牌,簡直就像猶太人胸前的黃六角星;身上所有的本民族紀念物都必須交出來……,總之,除了皮膚和麪孔沒法改變之外,一切都必須按照白人的要求改變,包括思想。
那個酋長的孫子,不願放棄自己的最後一點文化,他逃離了白人教師的剪刀,坐在學校草地上,對着天空不斷地念叨:大靈(印第安人信仰的神)保佑我,大靈保佑我。但是,他想到自己同胞的命運,想到一些人説,只有像白人一樣,才能保存自己,他最終流着淚,自己用剪刀剪去了自己的辮子,這一幕看着讓人流淚。一個民族如果只有被徹底洗腦,才能生存下去,到底是文明的進步還是悲哀?影片最後,這個孩子經過白人10年的教育,成為美國東部的“紳士”。他回到印第安人保留區,找到自己的哥哥,要留在保留區,幫助印第安人。但是很快他就發現,一點用處都沒有,他不得不拿起槍,對付那些曾經給他洗腦的白人。
有人説,美國人為印第安人兒童提供的這種教育,其實是普及義務教育。這個説法有幾方面不妥。第一,強迫孩子離開父母,10年之內不與家人、親人接觸,目的是斷絕他們與過去文化的一切聯繫,這種“普及教育”是否符合人性?是否符合美國人時常掛在嘴邊的“人權”?第二,如果是普及義務教育,為何不在印第安人居住區辦學校?顯然沒把印第安人當成是“美國人”,因此,普及義務教育不會普及到印第安人頭上,培養少數徹底白人化的印第安兒童,完全是想把他們培養成美國在印第安人那裏的代理人;第三,普及義務教育的權利,尤其是教育內容應該由誰來定?印第安人為何不能傳授他們延續了幾千年的文化?
文化清洗與種族滅絕一樣是一種罪惡。當一個民族自己的文化被徹底斬草除根,這個民族毫無疑問將永遠寄人籬下,不管是被迫還是無奈,與自己的歷史和文化徹底揮手告別之後,在別人的文化氛圍中,一個民族留下的只有恥辱,文化清洗的成果,只有生不如死的苦難靈魂,因此,這種文化清洗的後果,甚至比種族滅絕更加殘忍。種族滅絕的倖存者還能以自己的傷疤,期望喚醒人們的良知,而文化清洗的倖存者,將永遠孤立無助。當他們終有一天意識到,自己永遠不可能漂白、不可能變得像白人一樣時,他幾乎只能成為一個現代野蠻人。而那些實施文化清洗的人,在文明、進步的名義下,甚至試圖抹去那段文化暴力、思想暴力的歷史。我們説,文化的交融、借鑑、學習、模仿都是應該存在的,但是,前提條件必須是自願。在文明的名義下,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強迫他人改變,本身就絕不是文明,而是野蠻的暴力。這種文明的暴力,藉着對財富的瘋狂追逐,以佔據財富的能力來判定所謂文明的高低,是現代文明最嚴重的病態。
2008年6月,加拿大總理向印第安人發表了一個道歉。道歉的原因就是前面説到的,白人為印第安人兒童強行開辦的寄宿制學校。加拿大的這一政策起始時間與美國差不多。100年來,加拿大這種強行推廣的寄宿制學校,共培養了15萬名印第安兒童,平均每年1500名左右。加拿大總理前不久的道歉指出:他們對土著居民造成了嚴重的傷害,請求他們原諒。具體的傷害包括:強迫兒童離開父母,離開保留區,不允許兒童講自己的語言,很多兒童遭到身心虐待,很多受過此種教育的兒童,為自己的印第安人血統而感到羞愧,還有很多兒童在寄宿制學校遭到性侵害。但是,加拿大總理的道歉並沒有被印第安人接受,他們説,白人這一政策的目的是要剝奪印第安人與生俱來的身份,這種剝奪行為,傷害了加拿大的國家品質,這種強迫的文化清洗、文化同化政策是加拿大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一個總理的道歉就能化解100多年的悲傷和屈辱嗎?即便將加拿大總理的個人道歉行為發展成為政府道歉行為,也無法彌補印第安人曾經遭受的苦難。
100多年來美國強行同化了多少印第安兒童,我沒有具體數字,相信只會比加拿大多。美國強行同化的野蠻程度,也絲毫不比加拿大差。但是,我們沒有見到美國有道歉的表示。其實,歷史發展到今天,所有的道歉都沒有意義,包括白人對黑人奴隸的野蠻行為,包括對全世界各地殖民地的行為,確實如歐盟官員説得那樣:道歉和賠償不能改變歷史。但是,不能改變歷史不代表歷史上發生的行為就是對的。西方文明真正需要的是,對自己的文明徹底反思,而不是依然像幾百年前一樣,還是擺出一付自己永遠正確的樣子,高高在上,指手畫腳地對待非西方文明。否則,歷史還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