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生閲野】俞可平:40年後如何再出發_風聞
平乱秀才-闭关锁国井底之蛙,改革开放复兴中华!2019-05-05 10:57
“深圳經濟特區既是改革開放的產物,也是排頭兵,從某種意義上説,還是改革開放的晴雨表。其設立和發展過程側面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的歷程,其所發生的變化和取得的成就,也是改革開放帶來的變化和成就的縮影。”在2018深圳改革榜單頒獎典禮上,著名學者、北京大學講席教授、政府管理學院院長俞可平以《40年後再出發,做治理現代化的引領者》發表主題演講。
俞可平回憶,1984年自己第一次到深圳,住在海上世界,當時深圳已給他耳目一新的感覺。“我們這一代人是改革開放40年的見證者,我本人也是深圳從創立、發展到壯大的見證者。”俞可平認為,作為改革開放先鋒,深圳要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先行示範區,除了繼續在科技創新、經濟發展、對外開放等領域保持領先優勢,還應爭做治理現代化的引領者。
要做引領者,深圳就要在改革開放再出發進程中,從五個維度起到示範作用:一是做解放思想的引領者,二是做社會公平正義的引領者,三是做政府治理創新的引領者,四是做民主法治建設的引領者,五是做幸福城市的引領者。
“做解放思想的引領者”
“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不僅包括經濟現代化,也包括治理現代化。比起前者,後者的難度更大。可以説,沒有國家治理的現代化,也就沒有發達的社會主義現代化。”俞可平説,國家治理的現代化不僅意味着高度的民主和法治,還包括高度的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和程序化。
如何爭做治理現代化的引領者?俞可平認為,深圳首先要“做解放思想的引領者”。“改革開放之所以能取得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也是新舊思想觀念的碰撞過程。”俞可平説,經濟特區建設沒有任何現成的經驗可以搬用,如果沒有新的觀念和思維,就沒有新的體制和政策,更不可能有人們津津樂道的“深圳速度”“深圳奇蹟”和“深圳現象”。
改革開放40年後,中國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站在了新的起點上,俞可平認為,要做到黨的十九大強調的“堅決破除一切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最根本的辦法也是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例如,過去倡導‘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但現在要解決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就要倡導‘公平優先,兼顧效率’的新理念。又如,在社會治理中,過去習慣政府包攬一切的思路,現在則應當樹立‘社會共治’的新理念,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社區組織和廣大民眾在基層治理的作用。”俞可平説。
“做社會公平正義的引領者”
“必須清醒地看到且勇於承認,在這方面還有許多必須解決的問題。例如,收入分配和家庭財產存在不平等,還有城鄉差別和東西部差別等。由此也產生了教育、就業、環境、健康、安全、性別等其他的社會不平等,特別是社會基本保障的不平等,如最低工資、退休、醫療的不同待遇等,這將阻礙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實現。”
他認為,公平正義的物質基礎在於經濟利益的分配,要通過合理的分配製度,把社會成員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適的範圍內,避免因差距過分擴大而導致兩極分化。與此同時,還必須從法律、制度、政策上營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保證全體社會成員能比較平等地享有教育、醫療、福利、就業、參與社會政治生活和接受法律保護等權利。
“顯而易見,僅靠發展經濟不可能完全解決公平正義方面的問題,上述各項任務的實現必須依靠政府治理的現代化,希望深圳未來不僅成為生活富裕的榜樣,也能成為公平正義的榜樣。”俞可平説。
“做政府治理創新的引領者”
再者,俞可平強調深圳要“做政府治理創新的引領者”。“國家治理的現代化關鍵在於政府治理的現代化;建設一個創新型國家,關鍵也在於建設創新型政府。”
他説,政府創新首先是一種行政改革,包括行政管理體制、行政機構和行政程序的改革,其直接目標是改善政府治理。“政府掌握着國家的公共權力,是社會前進的火車頭。如果説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善治,即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國家治理,那麼善政便是通向善治的關鍵,政府創新則是實現善政和善治的最有效途徑。”
“深圳一直走在全國政府創新的前列,在我主持的‘中國地方政府創新獎’中,深圳總共獲得了11個創新獎,佔全部獲得項目的6%,是全國所有城市中獲獎最多的。希望深圳繼續保持自己的領先地位,尤其在優質政府和專業政府建設方面有出色的表現。”俞可平寄語。
“做民主法治建設的引領者”
“民主與法治相輔相成,民主與民生也休慼相關。離開民主談法治,就像離開市場經濟談自由貿易那樣不得要領;離開民主談民生,就像要求人們的嘴巴只能吃飯不能説話那樣沒有道理。深圳自設立以來,在發展基層民主、豐富民主形式、拓寬參與渠道、促進社會自治、提高法治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希望能更進一步。”
“做幸福城市的引領者”
“一般認為,幸福是個人在需求和慾望得到滿足時產生的愉悦感。從根本上説,幸福應當是一種個人的主觀體驗,不能‘被代表’。然而,人們產生並實現其各自需求和慾望,卻通常要受到客觀現實條件的制約,政府正是通過創造、提供或取消個人的外部條件直接或間接地決定和影響人們的幸福。”
俞可平説,一項關於深圳居民幸福感的調查顯示,在10項“最滿意”的指標中,與低碳生活有關的佔了前7項。在10項“最不滿意”的指標中,道德風氣和社會公平的得分最低,其次依次是社區噪音、衞生醫療、社會治安、社區居民參與。“這表明,政府的公共治理與居民的生活幸福和滿意程度緊密相關。因此,希望深圳在幸福城市建設中也走在全國前列,使深圳成為全國幸福感最高的城市。”
(俞可平先生哲學和政治學雙學科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政治學博士,德國杜伊斯堡大學名譽博士 拜讀轉發:送月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