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叫王石,你不是百億富豪,你別學我接人出獄_風聞
马前卒-马前卒工作室官方账号-万丈高楼平地起,NB社区在这里2019-05-05 08:19
今天在澎湃新聞學習了一份政府文件:
《昆明警方披露抓捕“為刑釋者舉辦歡迎儀式滋事擾序人員”細節》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385304
案情和昆明警方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我簡單總結一下官方拿出尋釁滋事罪抓人的理由:
1 在公開場合慶祝出獄。
2 稱已經釋放的服刑人員是英雄。
3 多次聚集,社會影響大。
對於這三條理由,我個人是表示懷疑的,因為分着看,法理和法條上都找不到定罪依據。
首先,出獄對於任何來説都是喜事,只要不強迫別人參加慶祝,只要不阻斷交通,侵犯他人權益,在哪慶祝都是個人自由,中國沒有任何法律禁止這一點。
其次,服刑結束的人,法律上是正常公民,沒有任何法律禁止正常公民被稱為英雄。更何況中國公民對別人的行為做出判斷並不違法,即便是錯誤判斷也不違法。否則,如果律師在法庭上辯稱嫌疑人是見義勇為,不是犯罪,最後被法官駁回的話,是不是律師也得一併判刑?
第三,負面影響大不是判罪的理由。某些懶政官員經常做一些負面影響巨大的事情,但如果不傷人不受賄的話,最多也就是停職、撤職,不會抓人判罪。現在是媒體時代,如果不是警察抓人,外地人根本不知道這事兒,和比大多數媒體曝光的懶政官員相比,村民的行為真的影響更大嗎?
總之,中國是個依法治國的國家,法律上説不通的事情,如果只因為有人叫好就去做,這是民粹和專斷的最差結合。
當然,不能排除一種可能,即單個原因不違法,放到一起做就違法,或者按照一定的順序做就違法,所以一定要把判例細節和警方的解釋放到一起看。之前山西也有黑幫成員出獄,朋友高調歡迎,幾天後被抓回監獄的案例,但官方抓的多,説的少,缺乏詳細解釋。雲南事件發展到這一步,感謝警方把細節和案情説的這麼細,我知道警方——雲南警方的抓人標準了,即事情發展到什麼程度會抓人。
很湊巧,我還知道一個雲南案例,在以上三個方面都遠遠超出了雲南晉寧區抓人事件——褚時健出獄,倒是很想找雲南警方反映一下。
褚時健是新華社專稿點名的大貪污犯,全國人都知道,1999年被判無期徒刑,但是因為各種神操作,坐牢不到三年就保外就醫,2001年離開監獄。更神奇的是,保外就醫期間,他老人家還能立功受獎,假釋減刑,2011年算是刑滿釋放。
細節不説,褚時健同志表達自己出獄的方式比較高調——2012年出任雲南省民族商會名譽理事長。而在那之前,按照褚時健的自述,2002年——保外就醫期間,他已經拿到了“朋友”的1000多萬投資,開始二次創業了。
2002年,75歲的褚時健因病保外就醫回到家鄉後,與妻子承包了玉溪新平縣一片2400畝的荒山,開始種植冰糖橙。
褚時健在打造褚橙品牌之初,就堅定認為農產品真正的標準化,是從種植端開始的。
http://www.sohu.com/a/299515529_608787
目前網上仍然可以查到褚時健企業的的廣告詞:
65年跌宕人生,75歲重新出發,85歲碩果累累,褚橙——褚時健種的冰糖橙,24∶1黃金甜酸比。中國人喜歡的甜,是苦盡甘來的甜,是逆襲的喜悦。人生終有起落,精神終可傳承。
75歲,身為罪犯保外就醫, 就敢向全國公開宣稱“重新出發”,這和村口慶祝出獄相比,哪個更高調?哪個更挑戰法律威嚴?哪個更“公開”?
其次,説起稱刑滿釋放的罪犯是英雄,我隨手一查,發現稱褚時健為英雄幾乎是一種時髦了,而且不乏他服刑期間的讚美:
雲南省警察也會上網,也識字,看到類似的東西應該不是一天兩天了,抓了多少尋釁滋事的流氓記者?
最後説影響大小。褚時健保外就醫期間創業,服刑期間高調宣傳,這事件不是我一個人看到,多年前早有媒體和法律界人士指責了。我猜,影響應該比村口辦慶祝活動要大吧。
好了,昆明警方用尋釁滋事罪抓村民,不外乎那三個理由:公開慶祝,被稱英雄,影響巨大。
現在褚時健事件擺出來,慶祝的更高調,稱英雄的文章在公開媒體上發表,全國都有人因此質疑法律的權威性。昆明警方對身邊的這起案例似乎有點失明?是村民抓多了,還是褚時健的朋友抓少了?
當然,我還是替警方找找理由——也許就像我前面説的,要三個要素集中在一個嫌犯身上,警察才會抓人呢?
這個人也不難找,就是萬科集團曾經的高管王石:
褚時健剛剛在保外就醫期間動了經商的心思,上門把他拉回主流商界的人就是王石。
褚時健需要宣傳,第一個替他轉發“75歲重新出發”廣告詞,挑戰服刑秩序的人又是王石。
褚時健需要擺脱貪污犯形象,把他捧成英雄的人還是王石!
王石:我為什麼崇敬褚時健?
巴頓將軍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非常欣賞這句話。我到深圳以後,有低谷,有反彈,有很多曲折,但再怎麼也不像褚廠長那麼曲折,所以,我那一次非常感慨:褚廠長已經70多歲了,還在展望六年之後的漫山遍野,所以用巴頓將軍的話來衡量褚廠長是再恰當不過了。
當時,我專門寫了一篇文章——《哀牢山上冰糖橙》。但那篇文章不是寫給別人的,而是在談我自己的感受。之後很多企業家因為這篇文章知道了褚廠長的現狀,都想到這個地方來看看,包括柳傳志先生,去年他專門到這裏拜訪了褚廠長。可以説,褚廠長身上集中體現了中國企業家的一種精神,一種在前進中遇到困難、並從困難中重新站起來的精神。
https://cul.qq.com/a/20141126/000912.htm
至於説影響力,上面的引文出自騰訊文化的專稿,全國看到的人何止千萬!
好了,在褚時健出獄事件上,無論用哪條標準衡量,王石的作用都百倍於本次被抓的晉寧區村民。我不知道王石是不是好人,我也不知道被抓的村民是不是壞人,我只知道中國是個法制國家,警察是個講法律的機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褚時健服刑創業和晉寧區警察抓人事件,誰適合做判例,誰又是錯誤判例呢?
依我這個外行看,兩者的區別只有三處:
王石乾的事情更嚴重。
王石和他的朋友更有錢。
王石的家庭背景足以讓他輕鬆創業,別人甚至連好處都不敢拿。
我猜昆明晉寧公安一定不會承認收了王石的錢,所以貪污枉法,抓村民不抓富豪。實際上,我認為王石也不屑於給你們送錢,他創業之初就敢仗着家庭背景,到處要批條不給好處費,這種小事怎麼會在意一個副處級單位的想法?
但事件背後反應的問題更惡劣——貪贓枉法只是資本主義交易。看到資本聞風而退,羣眾會認為這是一個資產階級統治的社會,警察局面對大資本望風而逃,根本不敢談法律!
這是馬克吐温1893年那本《百萬英鎊》描寫的野蠻資本主義!
也許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但既然昆明警方喜歡衡量影響力,那麼這就是你們所作所為對羣眾的影響力。
最後,我注意到,最近的抓人操作,是在中央督導組眼皮下乾的。
督導組的工作時間結束了,但還有其他巡視機構對不對?
本文已經改換成記敍文體,向他們投稿了。
盼回覆,最好在“孫小果判死刑20年後還能操縱黑社會”案件披露之前。
(作者:馬前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