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國難民署欠下11億港幣 30年未還_風聞
中国人的上帝就是自己-数据显示:我是天才的可能性是99.74%2019-05-09 21:52
香港特區立法會正在跟進30項以往報告書的課題。有議員關注聯合國難民署拖欠香港當年越南難民在港期間涉款逾11億港幣的開支,欠款拖足30年未還。還有議員認為,不應再花公款去追討,否則會出現更多虧損,建議以“壞賬”方式撇賬處理。
立法會賬目委副主席梁繼昌説,當年港英政府為應付難民潮,應聯合國難民署要求在香港開放難民營,並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當局因而暫支13億2800萬港幣,至今難民署仍未歸還超過11億元。特區政府保安局去年再要求對方還款,但事隔近30年未有進展。
越南難民湧港發生於70年代至80年代期間,因越戰過後出現大批難民逃到香港,1979年年7月英國殖民地政府在日內瓦簽署一項處理越南難民的國際公約,並把香港列為“第一收容港”,當年一年內就有6.8萬越南人湧入香港,此後累計接收達20萬難民。
為應付大量越南難民湧港,港府於1988年與聯合國難民署簽訂有關照顧在港越南船民的協議聲明書,難民署支付照顧所有尋求庇護者、難民及被確定為非難民者的支出,以及他們所需的生活費和社會服務開支等。不過,協議列明需視乎難民署能否籌得有關經費,而港府則自1989年起將有關開支列入暫支賬目,待難民署日後償還,而多年來共欠款13億多港幣。
難民署於1989年至1998年之間償還了1.66億港幣。最後一次還款已經是在21年前、即1998年3月31日,當時償還了386元港幣。而難民署過去多次表明,因處理世界各地難民及尋求庇護者人數上升,對於能否償還欠款並不樂觀。
特區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早前批評,欠款金額非常龐大,而過去30年間港府只以“信件往來”及開會形式追款欠缺成效,情況如同“嘆慢板收數佬,遇着軟皮蛇債仔”,最終只會苦了香港市民。陳克勤明言難民署有困難,但不能無限期拖延,不負責任,認為港府應與難民署訂立時間表,列明還款期限,至少為追回11億港幣帶來希望。
曾任保安局局長、跟進過相關議題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坦言,有關款項是追不到了,因為難民署的經費靠聯合國會員捐獻,而且可以指定捐去何處,大多數會員選擇捐予最窮的國家,相反不少會員視擁有萬億港幣儲備的香港為富裕地方,11億元的欠款“蝕得起”,而難民署過往曾指最好方法是港府撇帳,但港府不認同隨便撇帳的做法,故造成有關款項拖欠多年。她坦言,給予政府壓力亦難有效果,因為難民署是“石頭鑽唔出血”。
特區政府保安局接受查詢時表示,自1998年起已去信難民署30次以上,並於超過20個不同場合促請難民署償還款項。以最近3年為例,港府曾兩次與難民署駐華代表會面,表明港府立場及香港市民期望早日償還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