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張玉璽獲國家賠償121萬元,“疑罪從掛”22年獲無罪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34414-2019-05-09 20:26
來源:澎湃新聞
5月9日,澎湃新聞從張玉璽處獲悉,他已於當日收到河南夏邑縣法院的121萬元國家賠償。
夏邑縣法院4月30日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張玉璽被押3357天,根據與張玉璽達成的賠償協議,應向張玉璽支付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955872.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54127.8元。

張玉璽 微博@中國之聲 資料圖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992年,張玉璽捲入一起鄰里鬥毆糾紛,對方一人死亡,他隨後被抓。5年後1997年5月19日,夏邑縣法院認定張玉璽同他的堂兄弟等人手持鐵叉和棍棒擊打在受害人的額頂部,致使受害人當即倒地昏迷,經搶救無效死亡,以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張玉璽不服上訴,稱自己沒有用鐵叉打受害人。1997年10月28日,商丘中院二審裁定,一審判決認定張玉璽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此後4年案件重審沒有進展,2001年7月19日,夏邑縣法院又一審認定張玉璽的堂弟張勝利是兇手,張勝利持木棒猛擊受害人頭部,致其顱骨粉碎性骨折,經搶救無效死亡,以故意傷害(致死)罪判處張勝利有期徒刑13年,張勝利一審判決後未提出上訴,早已刑滿出獄。
2001年9月11日,已遭羈押9年的張玉璽被從夏邑縣看守所釋放。釋放證明書稱,張玉璽“經取保候審,予以釋放”。此後法院一直未開庭審理此案,直至2018年7月12日張玉璽再次被取保候審。
2019年1月29日,夏邑法院經開庭審理後當庭宣判,張玉璽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