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全國首個童模保護機制 不滿10週歲不能代言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1538-2019-05-09 17:43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意見要求:①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②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週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③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④不得讓兒童穿戴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或引導兒童作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動作、行為;⑤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日前,一位年僅3歲的“網紅”童模妞妞被媽媽踢踹的視頻引發了網友的熱議。網傳視頻顯示,一個3歲左右的女孩拿着包向前走,身後跟着一男一女兩個成年人在女孩後面拍照。女孩走了兩步後把包放在地上,身後白衣女子突然上前腳踹女孩。隨後,有媒體報道,被踹女孩名叫妞妞,是一名童模,踹她的是妞妞的媽媽。
事件發酵後,女童母親發道歉聲明稱,如視頻上所示,她在溝通教導中稍大動作絕無傷害的想法,造成網友的誤解,她深感抱歉,並稱女兒是至親,絕對受到最好的關護與疼愛。女童母親告訴北青報記者,網傳説法不實,她很疼愛女兒。
一時間,關於童模行業規範、童模權益保障等問題引發社會關注。
據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為進一步規範童模行業,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5月7日,經過前期走訪、部門協商,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檢察院會同杭州市濱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共青團杭州市濱江區委員會出台《關於規範童模活動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據瞭解,這是全國首個童模保護機制。
《意見》主要包括童模活動的範圍、童模活動從業人員及童模監護人的法律責任、職能部門工作內容等,着重對不能使用或變相使用童工、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權等予以規範,倡導童模活動應當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比如,童模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不得連續使用童模超過一週或累計超過一個月,導致童模輟學或變相輟學;不得連續活動超過4小時;不得讓兒童穿戴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服飾,或引導兒童作不符合年齡、有違公序良俗的動作、行為;不得以毆打、謾罵等虐待方式對未成年人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意見》同時明確拍攝場所發現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當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干預,確保童模活動健康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