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發表毛澤東手跡必須要有一個嚴肅的態度_風聞
古籍-古籍官方账号-古籍善本研究收藏2019-05-09 07:43
【文/齊得平 唐羣】
趙德昌主編的《毛澤東手書寶典》(以下簡稱《寶典》)由北嶽文藝出版社出版。我們認真研讀後,發現《寶典》中有許多重大差錯,這是極不嚴肅的。此外,擅自以個人名義出版發表毛澤東手跡,也是不允許的。
一、《寶典》中的錯誤
(一)以假亂真。
1.《寶典》(第333頁)把“保守機密慎之又慎毛澤東”説成是毛澤東1940年為軍委機要工作的題詞。事實上這是別人模仿的,同當年毛澤東的書體毫無相同之處。我們曾經向黨的機要工作的老前輩、原中央辦公廳機要局長李質忠請教過,李老説:1941年毛澤東曾為中央軍委機要處題寫過“保守黨的機密慎之又慎”的題詞,是用綠色油光紙毛筆寫的,題詞中有“黨的”兩個字。那幅題詞由周伯林同志保存,在離開延安和尚溝時損失了。
“文革”前河南省送來的“保守機密慎之又慎”一件,不是毛澤東的手跡。為了澄清此事,李老還向毛主席寫過報告,並由毛主席親閲核准。
2.《寶典》(第485頁)中毛澤東給吳創國同志的信,信文是江青抄的,由毛澤東簽名發出。編者誤把抄件當作毛澤東的手跡發表,是不對的。
3.誤把別人抄的一段話當成手跡,收入《寶典》(第529頁)發表。這句話是:“我們的報紙也要靠大家來辦,靠全體人民羣眾來辦,靠全黨來辦,而不能只靠少數人關起門來辦。”這是1948年4月2日毛澤東《對晉綏日報編輯人員的談話》第三段中的一句話,它不是毛澤東的手跡。第一、毛澤東《對晉綏日報編輯人員的談話》稿,是談話記錄稿,並無手稿。第二、《寶典》發表這句話的正文和毛澤東的簽名是拼湊在一起的,兩者的書體並不一樣。
(二)刪改拼湊。
1.1936年10月5日毛澤東、周恩來給張學良的信,是毛澤東用鉛筆起草的,其中第一頁第八行“只要國民黨軍隊不向紅軍進攻”一句,親筆刪掉“不向紅軍進攻”六個字。原稿保存在中央檔案館裏,此信1983年已收入《毛澤東書信手跡選》(中央文獻研究室、中央檔案館編輯,人民出版社出版)。十年後,《寶典》(第405頁)將毛澤東當時刪掉的“不向紅軍進攻”六個字又恢復起來,根據何在?
2.毛澤東為張揮周題詞,是附在1950年3月14日給張揮周信的後面,原稿保存在中央檔案館裏。這幅題詞1984年已收入《毛澤東題詞墨跡選》(中央檔案館編輯,人民美術出版社、檔案出版社出版)。《寶典》(第377頁)卻改變了模樣:刪掉了“揮周吾兄”四個字,把“毛澤東”向上移動了位置,把信的落款日期“一九五○年三月十四日”移到題詞的“毛澤東”署名下面。這樣,顯然是在精心拼湊,不忠於原稿。
類似情況還有:1950年9月11日毛澤東給陳鬱同志的信,《寶典》(第299頁)刪除“陳鬱同志”四個字。1943年1月毛澤東為生產英雄何維忠題詞,《寶典》(第323頁)刪掉“為何維忠同志題”七個字,而且在説明中錯寫成1943年2月的題詞。1943年1月毛澤東為生產英雄羅章題詞,《寶典》(第328頁)又刪掉“贈羅章同志”五個字。再如,1951年為第一屆全國戲曲觀摩演出大會題寫的“百花齊放推陳出新毛澤東”,1952年6月10日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成立大會題寫的“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毛澤東”,《寶典》(第162、196頁)均把“毛澤東”親筆署名全都刪掉。
(三)誤把一幅當兩幅。
1961年9月16日毛澤東書贈廬山黨委諸同志的《李白廬山謠一詩中的幾句》手跡,原稿是:“登高壯觀天地間,大江茫茫去不還。黃雲萬里動風色,白波九道流雪山。李白廬山謠一詩中的幾句。登廬山,望長江,書此以贈廬山黨委諸同志。毛澤東一九六一年九月十六日”。《寶典》(第139、141頁)收入這幅手跡出了兩個錯誤:一是將這幅手跡前後顛倒,當作兩幅。即把毛澤東“贈廬山黨委諸同志”手跡當作一幅,放在前面,把李白詩句當作另一幅,放在後面。二是把毛澤東寫的繁體“黨”字,誤認為“常”字,這樣把“黨委”變成了“常委”,在説明中寫道:“1961年廬山會議上書贈常委諸同志”。看來編者是主觀臆斷,錯上加錯,弄成了笑話。
(四)誤把批語當題詞。
“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寶典》(第134頁)編者説這是毛澤東“1958年5月18日為丹東五一八拖拉機配件廠試製拖拉機成功時的題詞”。其實,1958年5月18日毛澤東審閲3月5日倪偉、王光中寫給李富春、賈拓夫並計委黨組的報告時用鉛筆寫了300多字的批語,“卑賤者最聰明高貴者最愚蠢”是批語的標題,“毛澤東1958年5月18日”是批語後面的署名、日期。
(五)“説明”錯漏百出。
《寶典》編者在“序言”中説:本《寶典》“對每件手跡都注有寫作時間、背景、為誰題寫”。實際上並非如此。下面列舉幾個例子:①“目前中國青年的唯一任務就是打勝日本帝國主義毛澤東”(第359頁),沒注1940年為五四青年節題詞。②“一切為着戰勝日本帝國主義毛澤東”(第62頁),沒注1943年為八路軍留守兵團部隊生產展覽會題詞。③“努力學習保衞國防毛澤東”(第237頁),沒注1951年1月15日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學院成立題詞。④“一面工作一面學習注意業務又注意政治毛澤東”(第301頁),也沒有注1952年4月為中共中央辦公廳工作人員題詞。如此等等。1941年冬為延安中共中央黨校題“實事求是”,這是毛澤東題詞中重要的一幅,《寶典》(第317頁)只説明是“毛澤東題詞”。
《寶典》編者所寫的“説明”,還有許多錯誤。
1.“英勇犧牲的烈士們千古無上光榮毛澤東”,《寶典》(第398頁)説是“為江西省革命烈士紀念堂的題詞”。其實不對。這幅題詞的手跡是1967年由晉冀魯豫烈士陵園移交中央檔案館的。移交説明書中説:“在我們黨的第七次代表大會期間,醖釀在抗日戰爭勝利後建立烈士陵園,紀念在戰爭中犧牲的烈士。
為陵園的建立,偉大領袖毛主席親筆題詞‘英勇犧牲的烈士們千古無上光榮’。大會結束後,由參加大會的晉冀魯豫代表團帶回。一九四六年三月二十七日晉冀魯豫邊區參議會第一屆第二次會議通過決議,在邯鄲建立晉冀魯豫烈士陵園。當時的晉冀魯豫邊區政府主席楊秀峯送交陵園。”
1983年我們在編《毛澤東題詞墨跡選》時,曾寫信向楊秀峯同志請教,楊老將信轉交張芥士同志答覆。張芥士覆信説:“我是1946年春,晉冀魯豫邊區政府主席楊秀峯委派主持修建這個烈士陵園的”,“
在烈士陵園奠基禮之後不久,軍委宣傳部長張際春同志把毛主席的題詞和中央幾位領導同志的題詞一下交給我的。張際春部長是烈士陵園的建設委員會委員。他告訴説:題詞是七大會議期間寫的。”根據移交單位和當事人的證明,肯定是1945年七大會議期間所題。
2.《寶典》(第399頁)把“為國犧牲永垂不朽毛澤東”説成是為浙江洞頭島烈士公墓紀念碑題詞。我們去北京軍區政治部查閲了有關檔案資料,查明這幅題詞是1953年初毛澤東為華北軍區烈士陵園題寫的。
3.“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毛澤東”。這幅題詞何時為誰所題,有兩種説法。為此,我們曾到國家衞生部檔案處調查,該處同志幫助找到當時瞭解情況的一些老同志,經過請教,證明這幅題詞是1941年毛澤東為延安中國醫科大學的題詞,不是《寶典》(第182頁)説的“1939年12月悼念白求恩的題詞”。
4.“為建設強大的國防軍而奮鬥毛澤東”。《寶典》(第235頁)説是“1951年11月為工程兵積極分子會議題詞。”實際情況是,1952年11月16日,毛澤東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訓部的要求,為全國各級軍校畢業證題寫的。
5.“艱苦樸素”。這是1960年10月8日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辦公廳的題詞。《寶典》(第323頁)説明中卻説是毛澤東“在抗日戰爭時期為大生產運動的題詞”。
6.“為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第108頁)和“羅哲同志之墓”(第395頁)兩幅題詞是毛澤東同一天題寫在羅哲烈士的家屬曹雲芳同志的筆記本上。題寫時間是1958年7月4日,而不是《寶典》上寫的“1956年”。
7.“努力前進打日本救中國”。毛澤東這幅題詞是何時為誰所題,1983年我們曾訪問過當時在延安作青年工作的馮文彬同志,當面請教,並查閲有關歷史資料,查明是1938年11月“為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第二次代表大會題”。《寶典》(第70頁)説是“在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後,為一次青年工作會議題”,這是含糊不清的。
8.“希望有更多好作品出世毛澤東”《寶典》(第160頁)説是“1949年7月為中華全國文學藝術工作者代表大會題詞”。實際上是1949年9月23日毛澤東應沈雁冰之請,為《人民文學》創刊號的題詞。
(六)失去原有面貌。
編者説,《寶典》出版,“對全面、系統地研究毛澤東書法藝術提供了極好的條件”。看過《寶典》之後,令人大失所望,無法讓讀者看到手書原貌和欣賞毛澤東書法藝術之神韻、風格。比如:
1.本來原稿十分清晰,而在《寶典》中有些變得模糊不清,字體變形,筆鋒頓失。如《寶典》第78、80、81、83、92、135、160、196、199、207、220、228、330、391、367、405、422、433、530頁等,約20多篇。
2.有些原件是在紅格信箋或紅色獎狀上書寫的信件、題詞,而在《寶典》中全變成了黑一色,失去了原有面貌,暗淡無光,大為遜色。如《寶典》第93、126、147、158、290、295、307、324、392、408、410、423、425、427、429、452、453、461、462、472、473、480、486頁等23篇,均是這種情況。
3.把片斷不全、摺疊壓印件(其他報刊發表的)也當正文發表,這是很不嚴肅的。如《寶典》第81、82頁和434、435頁。
二、個人無權出版發表毛澤東的著作
《寶典》編者在“序言”中説:“從1953年開始蒐集、收藏毛主席的手跡,後來日益增多起來,達1300餘件。”“本《寶典》收進了毛澤東在‘五四’運動時期、第一次國內革命時期、第二次國內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時期的重要手書,其中有些為首次正式發表。”我們認為,出版《寶典》條件並不具備,未經審批更不能擅自發表毛澤東手書。
(一)出版《寶典》的條件不具備
為什麼這樣説呢?第一、“1300餘件”,這個數目僅佔毛澤東手跡的百分之五左右,而且時期跨度如此之大,是很不完整很不全的。要在百分之五左右裏面“篩選一部分”編書,談何容易,如何提供毛澤東具有代表性的手跡?第二、編者收集和收藏的毛澤東手跡,不是手跡原件。使用人家的複製件(複印、影印、報刊登載等),很難保證質量。按理,如要出版毛澤東的手跡,應同手跡原件核對,並以原件為準。第三、應以中央出版的《選集》、《文集》(包括專題文集、書信集、詩詞集)為準,一般不允許發表手跡原件。
因為已發表的著作同手跡原件兩者不完全一樣,其中有作者本人的修改和編輯時的加工整理。比如,1936年10月5日毛澤東、周恩來給張學良的信,《寶典》發表此信手跡,把毛澤東起草時親筆刪掉的“不向紅軍進攻”六個字又恢復起來,這就成問題了。又如《為爭取千百萬羣眾進入抗日民族統一戰線而鬥爭》已收進《毛澤東選集》第一卷裏,作者在出版時在許多地方進行了修改,選集同手跡原件是不一樣的。《寶典》(第30—56頁)發表這篇手稿是不合適的。
(二)毛澤東著作未經審批不能發表
出版、發表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的著作,是黨和國家的一件大事,我們黨和國家歷來都很重視。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檔案,由國家授權的檔案館或者有關機關公佈;未經檔案館或者有關機關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公佈。”所指檔案包括“檔案複製件”。1982年7月5日黨中央批轉了中央宣傳部、中央文獻研究室《關於毛、周、劉、朱和現任中央常委著作的出版、發表及審核辦法的請示》的通知,1990年8月21日中央宣傳部、中央文獻研究室、新聞出版署又作了補充規定。兩個文件的主要內容是:
為了從政治上慎重考慮,維護出版這類著作的嚴肅性,保證出版的質量,關於毛、周、劉、朱、任、鄧、陳和現任中央常委的選集、文集(包括專題文集、書信集、詩詞集)和個人傳記、年譜,統一由中央文獻研究室或中央授權單位負責編輯工作,報送中央審定。中央其他單位和省、市、自治區一級單位如要發表這類文稿,需送中央文獻研究室審批,並報新聞出版署備案,由人民出版社和中央文獻出版社按分工範圍出版。
已經出版或發表的著作,如要摘編、選編,應同出版的選集、文集一樣從嚴掌握。今後,除中央文獻研究室根據需要適當編輯外,中央其他單位和省、市、自治區一級單位需要摘編、選編,應經各自的黨委審批,其中編選健在的老一輩革命家和現任中央常委的文稿,都要送本人審定。
地委一級及其以下單位不得出版、發表或重印上述各項文稿。
《寶典》一書的作者無視這些規定,是十分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