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犯罪 康得新實控人鍾玉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_風聞
今天敲钟人不来-2019-05-12 23:38
據張家港市公安局消息,5月12日,康得集團董事長、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鍾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5月12日,一位法律界人士向記者表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説明很大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但後續訴訟情況可能有變化。”
今年1月,康得新因“手握150億現金,卻不還10億債券”而受到市場關注,此後康得新自爆大股東佔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4月29日深夜,康得新發布去年年報顯示,貨幣資金餘額為153.16億元,其中122.10億元為銀行存款餘額。
但是,這份年報被瑞華會計師事務出具非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多達10項。對於122億元銀行存款餘額,審計機構、公司獨董均表示不能判斷其真實性。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曾向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核對該資金餘額,銀行回函顯示:“銀行存款該賬户餘額為0 元,該賬户在我行有聯動賬户業務,銀行歸集金額為122.1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獨董聲明稱,康得新與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和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違規簽訂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使得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金管理和使用上產生了混同,為控股股東佔用上市公司資金開啓了方便之門。
此後,深交所對這筆資金的去向多番問詢。
最新的一份公告顯示,西單支行稱,西單支行提供的現金管理系統為了方便康得投資集團的現金管理,康得投資集團開立聯動賬户後,康得投資集團子公司也可以加入到現金管理業務合作協議內並開立賬户,可以實現上撥下劃功能。
但康得新仍未承認122億存款的“消失”與康得集團有關,僅表示:不排除公司資金通過《現金管理合作協議》被存入康得投資集團及其關聯人控制的賬户的可能性。
原因是,由於康得新自己賬户的對賬單並不反映賬户資金被上撥的信息,公司沒有內部劃轉的原始材料,所以康得新及其下屬公司無法知悉是否已經發生了與康得投資集團的內部資金往來。
康得新在該份公告中的結論是,“公司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要求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賬户的全部運行情況。”
據媒體報道,1月下旬,康得新召開債權人會議,鍾玉對150億資金的解釋是大股東佔用,把錢拿出來之後做碳纖維業務。
鍾玉為康得新公司創始人,但是在康得新債券違約危機爆發後不久的2月12日,就已經辭去了康得新董事長等相關職務。不過,其仍為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及康得新的實際控制人。
實控人鍾玉此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讓人不免與122億元資金的去向有所聯想。“如果是實控人涉嫌侵佔上市公司資金,那麼確實對應的就是刑事犯罪,是職務侵佔罪。”上述法律界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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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