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道歉,我認錯,求求大家讓我和家人有一條活路!”_風聞
午后初雪-观察生活中最不易被发现的那一面 2019-05-12 14:36
昨天一則新聞上了全國熱搜排行榜,一度佔據第一的位置,引起全網熱議。
據媒體報道,4月25日,買家黃小姐在李先生的淘寶店購入18件衣服,總價4600多塊錢。可五一小長假過後,説是不喜歡,發起了退貨請求。
可賣家打開對方朋友圈大吃一驚,對方竟然穿着自家的衣服在西藏旅遊拍照!
完整推文��李先生在媒體曝光黃小姐後,黃小姐的身份信息、手機號、暫住點等等一系列信息也被泄露。在身陷輿論風暴之後,黃小姐於昨天下午通過微博發聲。
按照她的説法,本週四(5月9日)已經跟商家達成協議,拍過照片的衣服不退,但沒想到後續發展成這樣,這期間也遭到不少電話辱罵。昨天,這個事情在網絡上發酵後,網友議論紛紛。@不忘初心的旭:拒絕退貨是沒毛病的,要都照她這麼幹,別人還怎麼做生意,社會還何來規則。@王小亞:7天無理由退貨應該不包括穿出去的吧,這肯定影響二次銷售啊。但也有網友認為,從規則上,無理由退貨來看,姑娘退貨沒問題。@芊芊:國外也有很多人做類似的事情,參加各種派對,前一天去買衣服,第二天去退貨。但還是不建議效仿。昨天晚上,記者聯繫上在寧波工作的黃小姐,電話裏,她一直在哭,説網絡暴力太可怕了。“不停地有人打電話、發短信辱罵我。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鋪天蓋地的都是一片罵聲。開頭幾個電話進來的時候,我還跟對方説,你瞭解真相嗎,你就來罵我。他説,我就是想罵你,覺得很爽。”
“我一個晚上沒睡覺,到現在一天沒吃東西。我的手機卡被我掰了,所有跟手機卡綁定的信息都被曝光了。今天還有人找到了我住的地方,我聽到有人在敲門。我不敢開,我一天哭得停不下來。”黃小姐説,自己一次性買18件衣服很平常,不是網上説的為了旅遊拍照買的,然後退貨。她給我看她的淘寶評價管理,買家好評率100%。“我在網上一共買了904樣商品,大部分都是衣服,我就是喜歡買買買,我生活就是這樣的人,開心了就想買,看到喜歡的衣服就買,不喜歡了就退,但是退貨的很少。”“我是拿到賣家快遞當天去西藏旅遊,很多衣服都沒有拆封。旅遊時,我一共拆了八件,穿了八件,其中三件是很喜歡的。其餘的有的衣服偏大,感覺質量不好,就套在身上拍了個照。”
“我退回去的一共是14件,三件喜歡的留下了。穿過的衣服我也跟賣家溝通過,如果不給退就不退。賣家也不是發了18件,只有17件衣服。早在5月8日,我已經跟店家達成協議,所有拍過照片的衣服都不退。”“現在我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下午的時候,我跟公司領導請假,我沒説請幾天,他就同意了。領導也知道這件事了。”在接受完記者的採訪後,微信上,黃小姐又給我發來一封長信,她説,“我道歉,我承認自己錯誤,求求大家,不要再讓事情再發酵了。”黃小姐的致歉信(節選):大家好,我是黃××,是引發此次事件的主要人。我從來沒想到事情會發展到如今嚴重地步,影響如此廣泛,在這裏我深深懺悔,反思並深刻檢討自己。我沒有為自己犯的錯爭辯,因為我確實是一個熱愛生活的人,希望不瞭解我的網友不要因為這件有爭議的事情否定我的全部,這次風波其中有很多細節,事情的詳細起因經過結果已經不重要。我與商家引發的爭端當然不在4000餘元的交易額,而在於大家都深刻知道誠信做人的重要性,這個社會需要誠信,我定會深刻反省自己在這次事情中存在的僥倖心理,向大家證明我會改變,我會把誠信這兩個字時時刻刻放在心裏。這將是對此次事件發表的最後言論,終極目的是為了認錯,為我犯下的錯買單,懇請廣大網友原諒我,不要再議論非議我,希望那些不明事實全部真相的朋友不要亂加評論,你們將心比心,如果是你們或者你們最愛的親人被網絡暴力,你們會不會對這個世界絕望,喪失了對生活的信心而想要輕生。我希望這件事就此平息,不要再讓事情發酵下去,讓我有一條活路,讓我的家人有一條活路,在此我跪謝大家!昨天,記者多次在淘寶上聯繫賣家李先生,對方自動回覆:歡迎光臨,謝謝親的支持關心,店鋪還在處理這個退換貨呢!沒辦法一一回復清楚細節。這幾天暫時不接急件!昨天深夜23:23分,淘寶官方也就此事作出了回應:已聯繫買賣雙方協商處理,將依據平台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
“人肉”別人隱私是否違法?律師表示,人肉搜索是違法的。根據2014年8月份最高院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2條規定,網絡用户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動不動就“人肉”別人隱私進而進行曝光、謾罵,涉嫌侵害他人隱私權、名譽權、姓名權、肖像權。人肉搜索造成受害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此前報道
女孩買18件衣服旅遊後退貨 淘寶已聯繫雙方協商
11日,北京青年報報道,寧波一位買家在某網店購買18件衣服,穿出去旅遊後以“不喜歡”為由求賣家退貨。11日晚間,淘寶平台回應稱,平台已聯繫買賣雙方協商處理,將依據平台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且個案不會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
淘寶店主李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買家黃小姐4月25日在其店鋪拍下18件衣服,共計4600餘元。5日,該買家突然要求18件衣服全部退貨。李先生加了對方微信才發現,黃小姐穿着在自家店鋪買的衣服去了西藏旅遊,並將照片發在微信朋友圈。
對此,淘寶平台11日回應稱,平台已聯繫買賣雙方協商處理,將依據平台規則保護商家合法權益;此外,個案不會影響“七天無理由退貨”。
淘寶在回應中表示,“小姐姐愛美,衣服多選選能理解。照片拍出來也好看,穿過那幾件留下就好;我們仍然願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文章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