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小惡、不縱容小惡_風聞
空真木-2019-05-13 08:32
2019年5月10日,上饒第五小學10歲男生在校內被女同學家長刺死。事情發生後在網上引起了很大的爭論,大家在爭論到底誰的責任更大。我認為這種爭論意義不大,反而是找出女同學家長這樣做的原因,從而有針對性的防治更好一些。
我們知道同一件事對不同人的影響大小是不同的,就像事件中男同學欺負女同學,旁觀者和男同學的親友可能就不覺得是大事,可女同學的親友和一些代入女同學親友角色的人就覺得是非常大的事,特別是女同學的父親,他肯定知道殺人要償命的,可他還是因此殺了女兒的男同學。也就是説,這件事在他眼裏是可以連自己命不要也要解決的大事。
很多人覺得女同學父親心理有問題,這件事多的是解決的辦法,比如抽男同學、班主任、男同學家長几個嘴巴,或者到學校、教育局、男同學家長單位鬧事等等,怎麼就採取了殺人的極端惡行呢?
是的,女同學父親心理應該有問題,否則不會如此不智、愚蠢地讓他從被害者變成了施惡者。他的行為導致男同學的死亡,導致男同學的家庭失去了一個兒子,而他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他的女兒也從此少了父親的保護(他被判死刑的概率很大)。無疑,這是兩個家庭的悲劇。
如果説女同學被欺負是導致事件發生的導火索,那女同學父親心理有問題則是普通事件變成殺人事件的根本原因。可又是什麼原因導致女同學父親心理問題這麼嚴重,變得不智、愚蠢呢?
人的心理有問題往往是因為在生存過程中遇到了事情卻不能很好解決,當不能很好解決的問題重要(或者數量多)到一定程度,人就很容易產生嚴重的心理問題。人的心理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會做出一些不智、愚蠢的事,比如:毀掉自己、毀掉他人、毀掉自己和他人。
這次事件中,女同學父親做出的是毀掉自己和他人的極端行為,我們外人很難弄清楚在他的生存過程中到底經歷了多少挫折才會導致他有這麼嚴重的心理問題。但男同學被殺是因為他欺負女同學已經被報道出來。這也符合邏輯,畢竟,如果不是男同學欺負女同學,那女同學家長心理問題再大,他要殺的人也不會是男同學。
我們做一個設想。如果女同學不被欺負,如果她被欺負時被學校、家長制止,如果學生雙方家長成功進行了現場溝通,那殺人事件都非常有可能不會發生。畢竟,對普通人來説,即使心理有問題,極端情緒也是來得快去得快。
不客氣地説,在這事件中,男同學欺負女同學是小惡,學校、家長不制止是小惡。而由於女同學家長承受不了小惡的打擊,他殺了男同學。最終,小惡釀成了大惡。
造成大惡的一方自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只是造成小惡的各方,包括我們整個社會,是不是也該認真反省反省:我們,是不是對小惡太過於縱容了?
力大者打力小者,高智商者坑騙低智商者,權位高、資歷深者打壓權位低、資歷淺者,男人欺負女人,有錢人欺負窮人等等,我們這社會的小惡何其多,難道非要造成影響重大惡性事件,我們才重視、才反省?
我們都知道善可以傳染,但卻對惡比善更容易傳染認識不足。惡的傳染性表現在以下兩個個方面:
一、會讓被害者心靈扭曲,由被害者變施惡者,甚至變成反社會人格的極端分子。被害者在受到傷害後,如果發現施害者沒受到批評或者懲罰,這時,受害者心理往往會扭曲,開始主動去傷害別的弱小者。而少部分被害者剛開始不會去傷害別人,但人的耐受度都是有限制的,到了一定程度,人的心理一定會發生問題。前面已經説過,人的心理問題嚴重到一定程度會做出一些不智、愚蠢的事,比如:毀掉自己、毀掉他人、毀掉自己和他人。這種受害者這時候做出的事情都是非常可怕的。
二、會引起旁觀者的模仿。當旁觀者看到施惡者不被譴責、不受打擊,一碰到某些誘因,旁觀者也有很大概率會變成施惡者。比如,旁觀者C看到施惡者A對被害者B施加傷害而不譴責、不受打擊,當旁觀者C心情不好時,其也可能會對B或者別的弱小者施加傷害。
行善,人的付出往往只能得到自我內心的滿足,而作惡,除了能得到自我內心滿足之外,往往還會有物質上的收穫。這就是作惡比行善容易傳染的原因。所以,我們必須大力揚善、大力打擊作惡,否則此消彼長,整個社會的風氣只會越來越壞,人們遇到遭受罪惡侵犯的概率只會越來越大。
近年見義勇為獎出現了,最近掃黑行動也來了,這很好。然而力度和深度都還遠遠不夠。
除惡,除了需要國家力量之外,還需要我們每個普普通通的人一起努力。大惡,一般人不敢出來帶頭抵制和抗擊,這需要國家強力機關來帶頭處理。但小惡卻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抵制和壓制的。對於別人做小惡,很多時候往往只需要我們的一個眼神、一句話、一番説教就可以制止。真的很簡單,很多時候只需要我們不怕麻煩,只需要我們多一份責任心。
制止別人做小惡是比較容易,但如果是制止自己做呢?很難。有的人甚至覺得做小惡無關大雅,只要不是大惡就行了,所以利用種種對自己有利的條件來“小小地”欺負別人,以此獲得某種心理上的滿足或者物質上的收益。這種人是誰呢?你我他都有可能。由於人類自我本能,不管有意還是無意,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做小惡。所以除了期望在我們做小惡的時候有人來制止之外,我們更多要靠自己的警覺。我們必須時不時警告自己,做小惡是不對的,這非常可能會導致自己墮落成大惡製造者。或者我們真的覺得自己一輩子都不會做大惡,但這也不是做小惡的理由。先不説小惡做多了會導致做大惡的抵抗力變低,我們就想想那些受害者的痛苦就可以了。再説強弱很多時候是相對的,沒有人永遠是強者,我們應該換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成了受害者會怎麼樣。這樣,也許我們就會比較容易控制住自我本能。
但有一部分人比較特殊,他們信奉弱肉強食,他們覺得自己不夠強大被欺負了活該,所以現在我強大了欺負別人也理所當然。對這部分人,我只想説:醒醒吧,不要被達爾文洗腦了。人類社會真不是動物世界。動物世界中狼吃羊,羊不會去報復。即使幾萬只羊面對一隻狼,結果也還是狼吃羊;即使狼虛弱到無法動彈,活蹦亂跳的羊也不敢上去踩狼一腳。可人類社會不同,人類內部有各種法律、道德約束大家的行為。即使某些人覺得自己是不受法律、道德約束,某些人甚至把同類當羊、把自己當狼。可這些人不要忘了,人的生命本質其實並沒多大區別。羊是不可能吃狼,但人都是有思想的,在生命本質相差不大的情形下,“弱者”爆發出來的力量很多時候是“強者”承受不起的。再説,人類中真正的強者應該是被欺負時挺身而出、勇於保護弱小的人,欺負弱小隻是動物本能而已,怎麼稱得上強者?
不做小惡、不縱容小惡,這是我們普通人能做到也應該要做到的事情。如果我們大多數人能做到不做小惡、不縱容小惡,整個社會風氣自然會變好。而沒有了小惡,大惡也就成了無根之木,長不起來。古人尚且知道勿以惡小而為之,作為現代人,我們比古人要求高一點,除了不做小惡,還要做到不縱容小惡,這應該沒什麼問題吧。
針對此事件,建議有條件的學校都成立一個類似“防治校內霸凌工作組”之類的機構,由正校長擔任組長,每個班主任擔任成員,工作組至少配備一名專職人員(條件不夠的學校可以由負責學校師生心理問題的人員兼任)。當發生霸凌事件時,班主任須向專職人員報告,專職人員至少每月向校長彙報一次。
“防治校內霸凌工作組”的存在還應在校內廣而告之,讓學生都知道有這個組織,鼓勵學生向班主任(在班主任處理不公或不作為時直接向專職人員)反映校內霸凌情況。
最後,願我們整個社會都能重視小惡的危害,人人不做小惡、不縱容小惡,最終消除惡人成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