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欺負我女兒,我就殺了你”:真心愛護子女的父母,是活得慫,不是活得勇_風聞
中国版大表姐-2019-05-14 18:20
來源:微信公號“晚睡”
01
今天談談上饒10歲小學生被害案。
關於此事件的最新通報。
首先我要聲明一件事:在各方面信息還不夠透明的情況下,就將這起成年人殺害小學生的刑事案件看成是反抗校園霸凌的正義之舉,並將殺人犯捧為英雄,進行狂歡的人,都是腦子有問題。
不是蠢,就是壞。
為什麼要先表達這樣一個觀點?
因為在新聞中太多這樣的評論了,有些人僅憑藉着最初家長羣中的那幾張微信截圖,就認定男孩一定是霸凌女同學的熊孩子,而他的父母一定是袒護自己孩子的熊家長。
至於班主任、學校呢,肯定是不作為,或者是偏心家庭條件好的孩子。
所以殺人者一定是被逼無奈,被欺負狠了之後,才不得不反殺——完全是一個悲情英雄,復仇天使,代表了最深的父愛。
這些戲精們根本等不得真相水落石出,或者説他們根本不相信真相,一場大戲就在他們的腦子中上演了。
更搞笑的是,我還看到這樣一條評論:“幹得好,看誰以後敢欺負他閨女?”
錯,他閨女沒爹了,以後誰都敢欺負他閨女了好嗎?
敢殺人的爹都是一次性的,這輩子只能用一回。
那些為殺人者叫好的人,我就想問問他們一句話: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你會殺人嗎?
相信絕大部分人都是口頭英雄,絕對不會親身去實踐。那麼,你自己都知道不能去做的事情,你慫恿別人去做,是不是看熱鬧不怕事大?
為別人的愚蠢點贊,然後自己縮在後面,活得比猴都精明勢力,這不是壞什麼?
前幾天有一起類似的案子剛剛宣判,温州市的林建廈因為女兒和男同學葉某發生了摩擦,並且沒有按照他的要求道歉,就持刀衝進學校,殺死了才9歲的葉某,一審被判處死刑。
請注意這兩起案子的兩個細節:温州的林建廈犯案時處於精神分裂症緩解期,上饒的王某建被親屬説是有精神類疾病。
這説明,他們全都不是平常意義上的正常人。反過來説,正常人都幹不出僅僅因為同學間的糾紛就持刀傷害手無寸鐵的小男孩的事來——封建社會的綠林好漢都不會這麼幹。
02
校園霸凌是很嚴重的社會問題,我能理解很多人對霸凌問題的本能反感,會條件反射地把這件事聯想為男孩對女孩的霸凌。
但就目前曝光的真相來説,被害的男孩有點調皮,有點手欠,和同桌的女孩之間有一些摩擦,不過完全談不上到校園霸凌的程度。
班主任也並不知情,連女孩的媽媽在開家長會時也都沒有對坐在自己身邊的男孩家長提到過。
微信截圖證明,男孩父親在羣裏看到王某建的指責後,就馬上聯繫了他,在對方拒絕加微信後,和女孩母親的微信進行溝通,也不是一味袒護的態度。
根據今天的最新消息,兇手王某建在案發當天,不讓女兒進學校,帶着她在門口等待被害者及其家長出現,因為被害的男同學早就被父親送進了校園,所以一直沒有見到。
然後,王某建就把女兒送回家,在見過班主任之後,直接衝進教室,當着全班同學的面,殘忍殺害了男孩。
當時,班主任已經把男孩和女孩的座位分開,男孩去教室的最後一排,離女孩很遠——兇手並不需要改變,也不是真正的想要解決問題,只需要懲罰。
紅圈處為事發當天劉帥坐的位置。(來源新京報)
誰還敢説這樣的父親代表了父愛?這不是愛,這只是一個心態不健康的弱者的憤怒和無能。
很多為他辯護的人都搞錯了一件事,他們當然知道殺人是極端的,不可取的,可正因為如此,才會顯得殺人者是被逼的呀,“你看好人都被逼到什麼樣的絕境上了”,能把一個正常人變成殺人者,證明男孩家長、老師、學校是多麼的可惡啊。
這是完全錯誤的邏輯,因為即使同樣處在這樣的境地,哪怕是孩子被欺負得更慘的人,那些正常的父母都沒有選擇去殺人。
首先,這種極端的懲罰和事情的性質不對等。
其次,自己的命更金貴,為什麼要為了一個壞人去死。
心理學家認為,憤怒源於無助,一個人在感到深深的無助時,會用怒氣和攻擊性來隱藏對自己的失望和不滿。
**王某建這種所謂的老實人,正是典型的弱者思維者。**女兒被“欺負”,他憤怒的點不是“你欺負我的女兒”,而是“你欺負我的女兒,就是針對我來的,就是欺負我無能”,他的重心落在“我”上,而不是“女兒”上。
所以他的意圖不在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上,也顧不上考慮什麼才是對女兒最好的選擇,他只想要攻擊、傷害、懲罰傷害了“他”的人,“你們別覺得我好欺負!”
殺人不是為了女兒,而是為了挽回他自己的“尊嚴”。
03
在後台,有人問我,“晚睡姐,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問題,會怎麼做?”
第一,我會主動和老師溝通,協調對方家長,盡力解決問題。
第二,如果問題實在無法解決,我會給孩子轉學。
總之,我會窮盡自己所有的能力、人脈和手段來解決孩子的不公待遇,包括懷柔政策,請對方吃飯、送禮物、緩和關係,包括違背做人的原則,低三下四走後門託關係給老師送禮……
對,我就是這麼一個人,為了我的孩子健康成長,我願意付出自己的所有,包括可以很慫地活着!
和給孩子一個無憂無慮的成長環境相比,我個人的臉面和尊嚴算什麼?
我的關注點不在“我的孩子怎麼能被欺負”上,而是在“我的孩子怎麼可以不被欺負”,我的任務是要幫助孩子解決這些問題,而這類問題並不是不可解的,總是有解決之道,殺人從來不可能成為唯一的選項。
別説不可能去殺人,有了孩子之後,我連過紅綠燈都很小心,有了小病趕緊上醫院。為了孩子,我必須小心翼翼活得更久一點,我有責任,我放不下。
我的慫,就是我的愛。
做父母一方面需要保護孩子,另外一方面又需要明白,自己不可能永遠保護自己的孩子。
當孩子身處逆境時,做父母最應該做的不是如何懲罰別人,當務之急是安慰、温暖孩子,讓他知道全世界都可以拋棄他,但父母卻不會。
我既要教會他去抵抗不公,也要教會他消納失望。
如果孩子和同學有糾紛就要殺人,你死了,將來誰來保護你的女兒,未來遇到更難的事情怎麼辦?
在單位遇到小人領導要不要殺?
談戀愛遇到渣男要不要殺?
被朋友出賣要不要殺?
京城老炮馬未都説,古人認為人的成熟有三個標準,“知羞恥、知恐懼、知艱難”,他個人覺得還應該加上三點,“知輕重、知緩急、知進退”。
殺人,解一時之氣,與活着,看女兒長大,哪個更重要?
成熟的人都會知道,是後者。這就是知輕重。
即使家長袒護,老師偏心,都不是一怒之下抽刀的理由,成熟的人會知道如何在令人失望的世情下,用最恰當的手段去處理問題。
有句話説,“一想到為人父母者,不經過考試就可以上崗,就令人不寒而慄。”
這種恐懼,既來自於父母無法履行職能,也來自於不成熟的父母錯誤地過度地履行職能。
04
這是一個人人都不願意吃虧,卻又人人都想要佔別人便宜的社會;也是一個人人都不願意寬恕,卻又人人都想着別人對自己寬容的社會。
所以才會有種種極端的悲劇出現——吃虧的憤怒,佔了便宜的輕慢。
不要再為殺人者叫好了,我們都是旁觀者,想的是如何看到最驚悚的故事,最過癮的行動。只有他們的親人才會有切膚之痛,一個衝動的愚蠢的選擇毀滅的是幾個家庭,活下來的和死去的孩子全都是受害者。
真心疼愛子女的父母是這世界上最憂心忡忡的人,因為愛,可以堅強,因為愛,也需要變慫。
活得慫一點沒什麼不好,所有的父母都應該在愛自己的孩子之餘,對別人的孩子多一點善意,尊重別人也是尊重自己,善待別人也是善待自己。
這個世界就是不完美的,在不完美的世界中如何活得坦然而安全,是每個父母今生必修的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