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金貸後市場告急!大型玩家不願入場,有公司回款數據已暴跌7成_風聞
新流财经-新流财经官方账号-2019-05-14 14:44
近幾年,在消費金融起落不定的同時,貸後的不良資產也在大幅度增長。
委外催收、債權轉讓等一系列消金的貸後處置方式爭奇鬥豔,所謂魚過千層網,網網還有魚,消金貸後處置玩家們瞄着這塊市場垂涎已久,但似乎都沒能很好地將此一網打盡。
貸後資產處置方式大PK
最近受行業影響,自主催收、外包催收等這些最基礎的消金不良資產處置方式遇到了瓶頸。
“上個月業績太差了,這個月的KPI看起來也很難完成。”提及最近催收業務的現狀,作為催收主管的梁川(化名)頗感壓力,他所在的第三方催收公司主做委外催收,近期的M1回款率在24%左右,而這與此前巔峯時期M1逾期資產能達到84%回款率相比,大幅下跌超7成。
而與此同時,比第三方催收公司更有優勢的互金機構在內催時回款率也不盡人意。
梁川所合作的互金機構內催M1階段回款率僅在32%左右,甚至沒有達到指標規定。新流財經採訪的多家第三方催收公司的員工均表示,公司所接入的消金逾期資產的催回率現在都大幅度下跌。
雖然可能與產品特點有一定關係,但也不難看出,消金逾期資產的處置是越來越難了。
在貸後處置環節,為了解決用户逾期問題,消金機構通常採用電話催收方式,最基礎的為自主催收,即機構內催,當逾期達到一定水平時,會選擇委外催收,除此外,將消金不良資產打包出售,即債權轉讓也是常見的一種方式。
但遺憾的是,債權轉讓的模式似乎沒能解決貸後不良資產大幅度的“不良”。
首先,對小型的資產管理公司而言,購買資產包不能保證利潤點,打包的資產包可能覆蓋一個市或者一個省,而僅僅是通過靠低價買入,然後坐等資產升值或者靠催收回款的模式已經很難盈利。
“一個資產包,對它最瞭解的應該是消金機構,而乙方就算是從大概的金額、件數、人羣、區域、年齡、剩餘本金等多維度進行評估,也不會像甲方一樣對資產包瞭解。”一業內人士分析到。他認為對消金機構而言,能出售的資產包基本成壞賬,而資產包的逾期時間一般在3年以上。
從評估、篩選到定價,再到收購,人力成本也是資產管理公司難以覆蓋的。
其次,消金不良資產包買賣的實際成交額很低,一般行情逾期12個月以上或6個月以上價格在1%-3%。也正因為如此,像銀行、持牌消金等金融機構不願擔此風險,哪怕不良資產規模相對較大,也會選擇觀望。
另外,對消金機構而言,還存在一定風險。債權轉讓在買斷債權後,不能完全保證乙方在催收方式上的合規,與其如此,還不如當壞賬處理。
消金機構不願意低價出售擔高風險,資產管理公司更不會長期做虧本買賣,所以,不管是考慮周到的甲方,還是想賺差價的乙方,都不能做到共贏。
仲裁、訴訟效果明顯
在最基本的電催、債權轉讓的效果都不盡人意的時候,市面上也有很多玩家在探索不同的模式,最常見的是法催,即通過批量的訴訟、仲裁等方式,通過法律手段來達到震懾的效果。
一般的資產管理公司,比較青睞P2P、小貸、消金類的不良資產,四大AMC和持牌地方AMC都不願做,因為P2P、小貸、消金類的不良資產件均小、處置難。
以平安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為例,據瞭解,其收過的債權達到幾百億的規模。
收購資產包的價格根據產品、案件綜合評估後,整體在5%以內。而其優勢在於平台大、資金雄厚,前期電催後,在法催方面,有固定的律所合作,加上會招募各地律師事務所進行處置,其效果相對來説較明顯。
所以對資產管理公司而言,風險抵抗能力的大小是其做貸後資產包收購的首要因素。
其次是資金優勢,此外平台積累的龐大數據基礎也是明顯的優勢。
因此,這也決定了市面上的小平台很難瓜分到這塊蛋糕。
新流財經此前報道過現在新型的消金貸後處置模式——互聯網仲裁,通過批量處理、一裁終局的模式很受歡迎,而更有意思的是,回款率不斷提升的同時,不良資產包的價格也隨之提高。
但互聯網仲裁的服務模式需要合規前置和業務對接的過程,需要出借人在合同條款中與借款人約定糾紛處理方式和仲裁機構,只能處理增量案件是其一大痛點。
現在一種新型法催模式也在不斷興起,即通過批量的法律訴訟來處置,雖然法律訴訟模式一直存在,但由於成本高等原因備受爭議。新流財經瞭解到,現在有專門的資產管理公司,將收購的資產包或者甲方委託的案件,通過法院進行批量法律訴訟,由法院執行還款。
當然,這種模式在前期的資金投入和法院的溝通上耗費較大、“甚至要摸清哪些法院比較空閒,確定法院案件辦理的空閒期。”上述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稱。
“現在每個月成功在法院立案2000到3000個客户,批量訴訟後,單件成本在300-500元之間,目前所執行的案件回款率達到20%。”
其負責人也表示,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完全合法,批量訴訟後會成為消金機構的案例,因此對正在還款的客户包括已經逾期的客户震懾效果特別強。但訴訟在執行階段,證據的收集和審判將耗費大量的人力、時間。
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模式可以説是資源型模式,前期投入大,但利潤率不一定高,通過法院執行,其震懾效果肯定好,但考慮到是否能長久,也還在待考量之中。
身份決定能動用的手段
4月10日,中國東方發佈的《2019中國金融不良資產市場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我國商業銀行關注類貸款達3.53萬億元。如果轉變為不良貸款的比例為20%-40%,不良貸款規模將增加7000億-10000億元。
可以看出不良資產處置難度在不斷增加,似乎到目前為止最有效的處置方式依然是法催。
其實對消金機構而言,委外或者出售資產包,解決的不是催回率的問題,通過委外或者債權轉讓來覆蓋成本才是根本。
對貸後不良資產處置模式上,互仲科技副總經理認為身份決定能動用的手段。
“不管是訴訟還是仲裁,都是通過法律手段強制執行,這震懾效果要比普通的催收方式好很多。”
“所以,法催環節執行人的身份決定了能動用的手段、手段決定了力度、力度決定了效果”。
由此可見,在貸後不良資產處置上,法催是到目前為止最有效的手段,訴訟也好、仲裁也罷,各有利弊,針對這萬億規模的消金消金不良資產,也希望市場上能有更好的玩家出現,能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