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印度輸在記者太多”重量級轉載《印度對華戰爭》——中印問題“聖經”(三)_風聞
小狗2017-微信公号—“小狗2017”—已开通,请关注、指正2019-05-14 06:22

(圖片轉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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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對華戰爭》
(三)
原著:內維爾·馬克斯韋爾 (澳大利亞)
為了讓更多人瞭解這段歷史,本文轉自非常了不起的軍事歷史網站“戰爭研究”。
作者在西方記者中算是比較公正的一位,但由於作者的立場終究與我們不同,由此導致本書中存在一些不實之處,請讀者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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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對撞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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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針已定
二、躲躲閃閃
我們的地圖表明麥克馬洪線是我們的邊界,不管地圖不地圖,這就是我們的邊界。這個事實沒有變,我們堅持這條邊界,我們決不讓任何人越過這條邊界。
—— 尼赫魯一九五O年於人民院
凡用語言、文字、符號、標誌或其他方式,對印度的領土完整提出異議,足以或可能危害印度的利益,治安或安全者,將處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罰金,或判刑並罰金。
—— 印度刑法修正法案(一九六一年)第二節
奇怪的是英國官員們所畫的邊界線,居然被英屬印度帝國的非英籍繼承國尊奉為寶貴的國家產業。英國當初畫出這些邊界,並沒有在英王的印度臣民中引起風波。假如那時印度有人注意到杜蘭和麥克馬洪所幹的事情,他們必定會認為這是英帝國主義者用印度納税人的錢,又一次玩弄強權政治的缺德把戲,而把它一筆勾消。
現在,繼承國把這些英國製造的邊界線奉若神明,當作民族遺產中的傳家寶,這是歷史上沒有預料到的、不幸的發展。
—— 阿諾德·託因比(Arnold Toynbee)
每一個新生的政權的最初的,幾乎是本能的反應,就是緊緊保住遺留給它的那份領土。凡是殖民國家曾經統治過的地方,新興的國家就一定要統治。
—— 貢納爾·米達爾(Gunnar Myrdal)
一、方針已定
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四日午夜,當印度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用尼赫魯的話來説——應運而生的時刻,印度的邊界也經歷了看不見的,但卻是深刻的變化。在印度獨立前,邊界是英國所關切的事情:英國的戰略家和政治家是根據英國的利害得失來看待印度次大陸的利益的。他們只關心來自俄國或中國的威脅對英國投資產生的影響,或在倫敦議會里引起的反應。
印度的民族利益並不是英國要考慮的因素,英國人只是有時想起,不能讓英國統治下的印度人同邊界那邊的俄國人或中國人發生接觸,以免產生動盪不定的局面。“英國要統治印度就必須有威望。為此目的,就必須設法不使印度臣民在視野中看到任何強國的出現,即使這個國家遠遠比不上英帝國強大。”當印度人終於發覺英國為鞏固印度邊界所作的努力只不過是確定印度從屬於英國的一種手段時,他們就對英國政府的邊界政策表示遺憾。
[ 注:一九二一年國大黨決議稱,英國政府的政策“傳統的指導思想,更多地是保持印度的從屬地位,而不是保護印度的邊境地區。……印度作為自治的國家對它的鄰國用不着害怕……”因此敦促那些“對印度人民並無惡意的國家……不要同英帝國簽訂任何條約”。 ]
隨着印度的獨立,一切都變了。印度的邊界不再是英國同其他帝國進行大爭奪的籌碼,而成為保護新國家的外壁。那些只關心戰略利益而不關心領土的人們,已經不能夠任意制定或變更邊界了。從此以後,邊界成為祖國的神聖領土的圍牆,政客們如果任意改動邊界,只會自招風險。
印度新政府對北部邊境的政策,同過去英國政府的政策絲毫沒有不同。印度在一九四九年利用了錫金一個地方起義反抗大君的機會把軍隊開了進去,使錫金成為它的保護國,而且使錫金對它的依附程度超過了過去錫金在形式上對英國的依附關係。同年,印度與不丹簽訂條約,把英國指導不丹對外關係的權利接收過來。新德里在尼泊爾的勢力依然凌駕一切。一九五O年,印度政府協助尼泊爾國王結束了拉納(Rana)家族一個世紀之久的統治後,印度的勢力更加強了。印度新政府就這樣接管了並鞏固了寇松稱之為“保護國鏈條”的喜馬拉雅山區各小國。
印度一獨立就繼承了英國對西藏的政策。最後一任英國駐拉薩代表理查遜居然保留原職代表印度,這就象徵着——無疑也加強了——這種連續性。英國駐拉薩代表機構於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五日正式變成印度代表機構。理查遜後來寫道:“這次轉變幾乎覺察不出來。……原有人員全部保留下來,唯一明顯的變化就是換了國旗。”
當時,西藏政府正設法為它從一九一一年起享有的事實上的獨立(此處與事實不符,請讀者自辨)取得合法地位和國際承認,快要完蛋的中國國民黨政府也無法打消西藏這種念頭。一九四九年年中,西藏人把國民黨政府人員從拉薩趕走,藉口是怕那些人可能是、或已變成共產黨。中國國民黨方面懷疑理查遜和印度在這出戏裏插了一手。西藏當局因拉薩貼金的木龍嘴裏滴水等不祥之兆感到驚慌,可能也對北京出現一個新的、強有力的政府的前景感到惶恐,因而開始建立軍隊。西藏請求印度提供武器彈藥,印度表示同意,並派遣一名高級陸軍軍官赴藏,辦理軍事援助事宜。
從印度的觀點看,它繼續推行英國慫恿西藏脱離中國的政策是非常合理的。這不僅是由於印度戰略的和地緣政治的思想受英國長期的先例所制約,而且印度新政府制訂政策的工作也往往仍舊依靠獨立前的班底來進行。舊印度文官體系的高級印度籍官員仍然在原部門留用並受到提升,以接替原來的英國上司;因此理查遜從拉薩發回的報告和建議必定很受重視。
他所寫的《西藏及其歷史》(Tibet and its History)一書,清楚地表明他如何為西藏的獨立事業而效勞。不管從哪方面考慮,繼續把中國的勢力從西藏排斥出去,顯然符合印度的利益;因此印度新政府的政策,同舊政府一樣,也是以排斥中國在西藏的勢力和加強印度在西藏的勢力為目標的。中國也自然把印度的這種政策看作是敵對的。甚至在中國共產黨人取得政權以前,他們就已抨擊印度,特別是尼赫魯,懷有“吞併西藏的帝國主義野心”。
印度政府不久認識到,它所繼承的遺產中,也包括了北部邊境的一些尚未解決的領土問題。一九四五年以來,中國的國民黨政府在一系列照會中不斷指責英國侵入麥克馬洪線南面的部落地帶;中國向印度最早提出的一次交涉是在一九四七年二月,當時他們向剛剛設立的印度駐華使館提出上述指責。但印度方面予以駁回,聲稱東北地區的部落地帶是印度的領土。駐新德里的中國國民黨大使在撤館時採取的最後的行動是提醒印度政府注意:中國不承認麥克馬洪線,並認為西姆拉條約無效。
西藏方面希望乘英國將政權交給印度的機會,收復過去一世紀左右被英國奪走的一切領土。一九四七年十月,他們正式要求印度歸還從拉達克到阿薩姆,包括錫金和大吉嶺區域在內的一大片西藏領土。
[ 注:十九世紀二十年代,英國發現錫金道吉嶺(Dorji-ling)的山村風景優美,認定可以把它當作個躲避印度平原酷暑的勝地。當時還有個政治考慮:英國認為,“在錫金腐敗統治的汪洋大海中,如果有一個治理良好的歸屬英國的孤島”,將促進英國在喜馬拉雅山這一邊的地區的利益。一八三五年錫金大君無可奈何地同意把這塊地區割讓給英國,後稱大吉嶺。 ]
印度在答覆中卻要求西藏保證同意維持它從前同英國政府所保持的那種關係。
印度力圖繼續推行英國對喜馬拉雅山及其以北地區的政策,這雖然可以理解,但卻難以成功。在過去一百多年中,在喜馬拉雅山一帶佔壓倒優勢的是英國統治者。英國不僅在當地擁有巨大的權勢,它還能在必要時糾集龐大的經濟和軍事力量來影響印度次大陸以外的地區,事實上也曾多次使用上述力量對付中國。一九四七年英國撤出印度次大陸,從而使喜馬拉雅山兩面的力量對比顛倒過來。
隨着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中國出現了一個強大的中央政權,這就確定了上述變化。從此以後,優勢是在喜馬拉雅山的北面,而不是它的南面。中國重新在西藏行使權力,就顯示出並證實了這個變化。
儘早在西藏重新行使中央的權力,是中國共產黨人多次重申的意圖(已往國民黨人也想這樣做)。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成立(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北京就宣佈即將進軍西藏。印度的反應十分強烈。
新德里以外交照會警告北京政府説,以印度為首的一些國家正促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福摩薩 [ 譯者注:即我國的台灣省,下同。 ] 的國民黨殘餘分子在聯合國的中國席位;中國在西藏的軍事行動勢必損害這種努力。可是,這份照會遞交給北京後還沒幾天,北京就宣佈中國軍隊已奉命進入西藏;緊跟着新德里就提出一項措詞激烈的抗議,對西藏遭到“入侵”以及中國使用武力解決它和西藏的關係問題表示遺憾。
中國的答覆也同樣尖鋭:“西藏是中國領土不可分的一部分,西藏問題完全是中國的一個內政問題,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進入西藏,解放西藏人民,並保衞中國邊疆。”中國説它願意繼續同西藏進行和平談判,並責備印度不應扣留前往北京的西藏代表團——但警告説決不能容忍任何外國的干預。關於印度所説在西藏採取軍事行動將有損中國的世界威望問題,中國的答覆是:如果某些不友好的政府利用中國對西藏行使主權一事作為藉口,進一步對中國在聯合國的席位問題進行阻撓,那只是再一次顯示這些國家對中國的敵對態度而已。中國認為這兩個問題完全不相干。
到這時為止,印度政府的態度看來是:一方面承認過去西藏和中國在法律上的關係比較密切,另一方面又希望北京滿足於在西藏享有類似印度在不丹享有的地位,即容許西藏人管理他們自己的內部事務,而中國只要求西藏不得同中國以外的任何其他政府發生關係。印度在其照會中,使用“宗主權”這個名詞形容中國在西藏的地位,從這一點可以推斷出印度的態度。
[ 注:一九五O年印度的幾個照會中提及中國對西藏的意圖時出現一個奇怪的現象:新德里發表的印度照會文本里是使用“宗主權”的字眼,而由中國政府發表的文本里卻出現“主權”的字眼。這是印度政府由於它對西藏的政策已經遭到攻擊,為了給國內看而在發表時修改了用字呢?還是象後來印度國內很多人所懷疑的那樣,是印度大使潘尼迦(K.M.Panikkar)在北京遞交照會之前把“宗主權”改成“主權”?還是中國在發表印度照會時自行改換了字眼?如果是最後這種情況,印度就理應竭力反對,可是印度卻沒有提出反對。這個謎至今沒有解開。 ]
在北京看來,印度希望西藏享有半獨立地位,這是陰謀的第一步。印度的陰謀是企圖把西藏從中國拉出去,並把它納入印度的影響之下。
一九四九年九月《人民日報》的一篇文章質問道:印度政府“對不丹已經主張了自己底宗主權,那末,在宣佈了西藏從未承認中國的宗主權之後,還不會肯定宣佈自己底宗主權對於西藏嗎?” [ 掃校者注:原文兩處應為“的”的地方都作“底”,掃校時未做修改。後面章節中這個時期的中國方面資料引文有相同現象,掃校時都保留原樣,不再一一註明。 ] ,
這個推論並非牽強附會,也不是不公允的。喜馬拉雅山區的中印邊境地帶自然地、不可避免地成為兩國競爭的場所,雙方都用盡軟硬兼施的手腕,以求達到擴大或確立他們自己勢力的目的,並在可能時排擠掉對方的勢力。同樣不可避免的是雙方很容易把對方的行動看作是奸險或惡意的。因此,當印度對中國軍隊進入西藏採取外交行動時,中國就感到憤慨和懷疑;當中國重新回到了西藏的時候,印度也感到憤怒和恐懼;而當中國後來和尼泊爾建立外交關係時,印度更感到十分狼狽,因為這樣一來,中國就成為一個公開的競爭者進入了從前本是印度的外交禁區。
面對着一九五O年中國恢復了在西藏的權力的既成事實,印度政府的反應是實用主義的。印度原想在西藏扶植某種程度的獨立,以保持西藏的某種緩衝作用,現在這個打算落空了。在實際上,印度不可能有所作為,進行軍事幹涉的後勤困難太大,並需承擔對華作戰的風險,這是根本不切實際的考慮。
[注:印度政府在一九五O年是不是想對西藏進行武裝干涉呢?負責印度東部防務的最後一任英國司令官,陸軍中將弗朗西斯·圖克(Francis Tuker)爵士曾經在一九四七年獻計説,“與其聽任中國佔領西藏,不如印度自己準備去佔領這個高原。”另據一個作者的敍述,杜魯門總統曾表示願提供運輸機幫助印度保衞西藏;“當時估計印度只消派一旅部隊進入西藏,中國就會躲開。據傳杜魯門曾同意這個看法,並表示願意提供所需要的空中運輸。”(見夏赫(A.B.Shah)所著《印度的國防與外交政策》(India’s Defence and Foreign Policies)一九六六年孟買Manaktala出版,第87頁)
在朝鮮戰爭期間,使中國捲入一場對印度作戰的第二戰場,也許適合華盛頓的利益。但如果美國提出了這項建議,新德里必定是看出了這場步榮赫鵬後塵的遠征,風險很大,又不會有什麼成果,因此沒有接受。 ]
印度只能在以下兩者間作出抉擇,要末支持毫無希望實現的西藏獨立事業,要末執行對中國友好的政策。
對中國友好,過去一直是尼赫魯的印度外交政策的中心思想,這個選擇不難作出。印度沒有支持西藏向聯合國提出的呼籲。中國在西藏的權力確立了,印度關於中國是否有權留在西藏的矛盾心情消失了,作為中印之間邦交惡化的起因之一的西藏問題也隨之消失。中國沒有把印度抗議中國在西藏的行動一事,作為一個問題公開加以宣揚。他們公佈了外交上的來往照會後,就讓它悄悄過去了。
四十年前滿清再度在西藏確立權力,曾經震動了英國人;同樣地,一九五O年中國權力達到印度的北部邊境,也震動了印度的政界輿論。印度右翼勢力最為驚慌,他們最害怕的是中國政權的共產黨性質,他們攻擊尼赫魯和印度政府默許中國軍隊開進西藏。這就意味着,最尖鋭地批評尼赫魯對華政策的人,正是在內外政策的各方面都反對他的那批人。這種情況似乎最初使尼赫魯能夠更加強硬地頂住這批人,而到後來卻使他更加不願意得罪他們。
印度政府對西藏的政策,在議會里遭到猛烈攻擊。尼赫魯的頭號政敵,副總理瓦拉卜巴伊·帕特爾(Vallabhbhai Patel)在一九五O年十一月給他寫了一封長信,提出批評。帕特爾在信中含蓄地提到,印度駐北京大使潘尼迦是被中國人矇蔽了。他指責中國背信棄義,心懷叵測,是潛在的敵人。他還警告説,中國軍隊進入西藏,“使印、藏之間的一切邊界和商務協議化為烏有,而這些協議是我們近半個世紀以來行事的依據”。帕特爾含蓄地指責尼赫魯因循自滿、舉棋不定。他建議徹底重新估價印度的對華政策,包括重新部署印度部隊以守衞可能引起爭執的地區。
[ 注:這封信於一九六八年第一次公開發表在一家孟買週刊上。該信作為附錄刊載於達爾維(Dalvi)所著的《喜馬拉雅的失策》(Himalayan Blunder,孟買Thacker&Co.一九六九年出版)和庫爾迪昔·內雅所著的《兩線之間》(孟買Allied Publishers一九六九年出版)兩書中。 ]
尼赫魯對這封信的答覆沒有公佈,但是從他後來採取的行動中可以推斷出答覆的要點:他繼續執行對中國友好的政策,繼續鼓吹中國進聯合國的主張;但同時也已下令把印度的行政管轄範圍擴展到整個東北邊境特區(North-East Frontier Agency,簡稱NEFA),這就是那塊位於麥克馬洪線南面的部落地帶現在的名稱。
一九四九年底的東北邊境特區的情況,和英國人離開時的局面差不多。印度方面在靠近麥克馬洪線東端的瓦弄設立了一個哨所,但印度在其他各段的陣地距離該線還很遠。印度侵入達旺地區,到了德讓宗就停下來。西藏對達旺的行政管轄仍舊未受干預。然而,不到一年的功夫,印度在東北邊境特區增設了二十個哨所。
一九五一年二月,一名印度官員帶着一支警衞隊和幾百名腳伕進入達旺。過去的英國政府最後曾贊成修改麥克馬洪線(一九四四年高德向西藏人提出的方案就是證明),現在印度政府顯然已決心反對修改這條線,並打算把他們的邊境線從色拉山口推進到麥克馬洪當年畫的那條線上來。拉薩的西藏當局提出了抗議,而印度的政治官員不加掩飾地回答説,印度正在接管達旺。西藏人再次提出抗議,指責印度政府“把原來不屬於它的地方攫為已有”;對此,“我們深表遺憾,並且絕對不能同意”,並要求新德里立即將印軍撤出達旺。
印度對西藏的多次抗議置之不理,繼續留在達旺,並象一九四四年英國在德讓宗所幹的那樣,趕走了在達旺的西藏行政當局。這樣一來,曾經使英國參謀總部十分擔憂的那個西藏/中國領土的“危險楔形地帶”終於完全消除,而麥克馬洪線也就大體上從地圖上移到地面上,成為印度事實上的東北邊界。
印度政府把他們要接管達旺的意圖通知拉薩的西藏政府而不通知北京,這是可以理解的。雖然新德里這時同意中國對西藏享有主權,但印度把達旺當作局部問題對待而留待北京提出抗議的作法,是有其外交含義的。現有記錄表明,中國政府對於印度的這個行動沒有提出意見。這種令人迷惑不解的沉默,只能解釋為中國默許印度擴展到麥克馬洪線。
印度進入達旺,只遇到西藏人口頭上的抵抗,但是部落居民對印度在東北邊境特區其他地點的擴張行動,卻索取了血的代價。五十年代初期,一支強悍的阿薩姆步槍隊的巡邏隊溯蘇班西里河(Subansiri River)而上,有一個部落曾給他們以熱烈歡迎,設宴招待並安排住宿——然後把他們幾乎一個不留地殺掉。這次一共死了七十三名步槍隊的士兵和文職人員。印度政府派出了一支討伐的遠征隊,但根據尼赫魯的命令,他們只是進行了一次炫耀武力的示威,而沒有象英國人肯定會幹的那樣燒房屋、抓俘虜。
印度政府繼續執行英國政府對麥克馬洪線的政策,不僅出乎自然,而且它也認為是順理成章的。
過去決定英國對東北邊境態度的那些戰略和地緣政治的考慮,現在對新的印度政府也同樣適用。從戰略上看,把邊界線定在靠近布拉馬普特拉河谷的邊緣,使中國人深入到那裏,這是過去的英國參謀總部和今天的印度參謀局所同樣不能容忍的。
麥克馬洪沿着頂峯畫出的邊界線,比沿着山麓畫的邊界線,要有利得多。東北邊境地帶的居民在人種和文化上,的確是對西藏要比對印度更為接近;但在印度看來,正因為如此就更有必要把這一地帶置於印度的行政管轄之下。在上述這些實際考慮的背後,還涉及領土至上原則的政治考慮。正如貢納爾·米達爾所説的,“每個新生的政權的最初的、幾乎是本能的反應,就是緊緊保住遺留給它的那份領土。凡是殖民國家曾經統治過的地方,新興的國家就一定要統治。”
對於印度政府來説,唯一的問題是:中國早就拒絕了麥克馬洪線,印度應該怎麼辦?對此,英國的先例又提供了部分的答案:印度只要把麥克馬洪線當作邊界線看待就行了,反正印度對這些部落地區的管轄,已是既成事實;中國如要對此提出抗議,隨它去就是了。更有甚者,印度當時還決定:如果中國一旦提出這個問題,印度將拒絕談判。對印度人説來,既然印度的政策是使麥克馬洪線成為事實上的邊界線,那末,上述決定似乎是這種政策的必然結果。但後來的事態發展表明:拒絕把麥克馬洪線提交談判的決定本身,就是一個孕育着嚴重後果的重要步驟,它的確使得中印邊界問題無法解決。
從堅持某條具體邊界的走向,進而拒絕舉行邊界談判,這事實上是從外交交涉發展到一意孤行。在談判的過程中,不管其中的一方採取怎樣不妥協的立場,總還容許雙方找出某些保全面子的方式,甚至還可以通過其他方面某種程度的讓步,達成一項雙方滿意的妥協。但採取寸步不讓的立場和拒絕談判的態度,就等於要一方默認他方單方面強加的決定,除此之外沒有其他出路。這樣的態度一旦應用在邊境問題上,就會導致對有爭議的領土進行武力爭奪。
印度採取上述的對待麥克馬洪線的態度,最早是在一九五O年十一月,以議會質詢的方式透露的。當時有人要求尼赫魯總理(他當時還兼外交部長)申明,在印度和西藏之間是否有一條已經劃定的邊界線,尼赫魯回答説:
從拉達克區域到尼泊爾邊界,又從不丹到伊洛瓦底/薩爾温江(Irrawaddy/Salween)在阿薩姆邦的分界處,西藏都和印度接壤。從不丹向東的邊境已經清楚地由一九一四年西姆拉條約所確定的麥克馬洪線劃定。從拉達克到尼泊爾的邊境是主要由長期的習慣所確定的。
一名議員問道,這條邊界線是否已為西藏所承認。尼赫魯回答説,“我認為這條邊界上有幾段已經被承認,這要看尊敬的議員講的是哪一段。”接着有人問道,據説有一份中國的新地圖標明邊界線是在布拉馬普特拉河谷。尼赫魯説,“不對,先生。就我們所知,並沒有什麼新的中國地圖。但是過去三十年來,中國的所有地圖都把現在屬於印度的東北邊境的一部分領土,標成不屬於印度。”議員們進一步追問關於中國地圖的問題,尼赫魯就以下述的聲明結束了議會的討論:“我們的地圖表明麥克馬洪線是我們的邊界,不管地圖不地圖,這就是我們的邊界。這個事實沒有變。我們堅持這條邊界,我們決不讓任何人越過這條邊界”。
印度在地面上以及官方聲明中,都把麥克馬洪線定為邊界線,而又不直接通知中國。一九五二年印度政府內部曾有人對這種作法提出責難。
在此以前,印度已經失去了使麥克馬洪線的地位合法化的一個機會。一九五一年九月,中國總理周恩來向印度駐北京大使提出應儘早處理有關穩定西藏邊境的問題,並建議由印度、中國和尼泊爾三國之間舉行會談解決這個問題。根據印度方面關於這次談話的記錄,周恩來還曾説到:“印度和中國之間不存在領土爭端或糾紛。”——這就進一步證實中國曾決定接受麥克馬洪線作為印度的東北邊界線。
印度政府答覆説,它歡迎周恩來所建議的談判。但是,中國和印度雙方都沒有把這項建議貫徹下去。尼赫魯後來解釋説,“我們認為既然我們的邊界是清楚的,那就談不上由我們方面來提出這個問題”。結果,兩國政府不是討論邊界問題,而是討論了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印度繼承了英帝國在西藏的一些權益,如何使之適應於當代的情況的問題。一九五二年七月,中國正式提議解決由於印度繼承了英國在西藏的權益和資產而引起的某些“懸而未決的具體問題”,並列舉了諸如商務往來、貿易以及印僑待遇等問題作為討論項目。印度早就通知中國,表示準備就印度在西藏的現存權益問題達成一個雙方滿意的解決辦法,這時也就同意了中國的建議。雙方都沒有再提及邊境問題。
就在這個關頭,印度政府中有一名高級官員對政府不提麥克馬洪線問題的決定表示了異議。巴志帕伊(G.S.Bajpai)爵士是英國賴以統治印度的文官系統中最顯要的官員之一,他擔任了印度獨立後的第一任外交部秘書長。 [ 注:秘書長(Secretary-General)是印度外交部的最高級文官,其次是外事秘書(Foreign Secretary),再其次是聯邦事務秘書(Commonwealth Secretary)。 ] 一九五二年時巴志帕伊已辭去秘書長的職務,擔任孟買邦長。當時他以邦長的身分寫信給印度外交部,敦促印度政府主動向中國政府提出麥克馬洪線的問題。他警告説,對於中國説來,麥克馬洪線可能是“英國侵略中國過程中遺留下來的瘡疤之一,中國可能想在修改邊界的基礎上醫治或者消除這個瘡疤,而這種修改可能既不會使我們高興,又不符合我們的利益”。
尼赫魯和當時正回國述職的印度駐華大使潘尼迦討論了這個建議,並由潘尼迦答覆巴志帕伊。潘尼迦告訴他説,尼赫魯總理認為提出麥克馬洪線問題不符合印度的利益。潘尼迦解釋説,尼赫魯的看法是既然印度已經毫不含糊地公開申明麥克馬洪線是邊界線,那就應該讓中國來提出問題。假如由印度提出,“就會迫使[中國人]在以下兩種態度中作出選擇:或者是接受我們和西藏過去簽訂的條約;或者是拒絕這個條約,同時建議談判。鑑於歷屆中國政府明確拒絕承認印藏條約對它們有約束力,因此,很難設想中國會採取第一種態度,而第二種態度則將對我們不利”。
潘尼迦接着説,如果“中國提出了這個問題,我們可以直截了當地拒絕談這個問題,並且可以採取尼赫魯總理[在他的公開聲明中]所採取的立場,即麥克馬洪線南邊的領土是我們的,因而也就沒有什麼可以討論的”。
巴志帕伊並沒有被説服。他指出:中國曾經要求解決一切“懸而未決的問題”,中國人既然“從來沒有同意把麥克馬洪線作為西藏和我國之間的邊境線,他們多半不會認為這條邊境線已經確定。當然,他們不到對自己有利的時候是不會提出這個問題的”。他爭辯説,印度應該乾脆利用這個機會通知中國,印度認為麥克馬洪線是邊界線,並打算把它當作邊界線來對待。中國或者同意,或者對印度的聲明置之不理(聽任人家把它的沉默解釋為默認),或者不同意。無論如何,印度將從而摸清中國的立場。但當時決定早已作出,巴志帕伊最後提出的意見就成了一場已經結束了的爭論的註腳。
在一九五四年談判締結關於西藏通商和交通的新協定時,印度代表團沒有提到邊界問題,而且是有意地避開了這個問題。不僅如此,印度人連一九一四年英國同西藏為了履行西姆拉條約而簽訂的貿易協定也沒有提及,而是把這次談判僅僅當作是一九O八年中國同英國簽訂的貿易協定的繼續。
這表明當中國重新在西藏行使權力的時候,印度對西藏的政策也發生了轉變。一九四八年中國國民黨政府曾向印度指出,一九O八年協議三十年有效期已滿,應當重新談判。印度政府當時答覆説,它只承認一九一四年印藏協定有效。正是這個答覆促使中國國民黨政府再度申明:中國認為西姆拉條約以及由該條約所產生的一切都是無效的。
中國似乎認為,印度放棄一九一四年先例,表明印度的立場有所鬆動,並默認西姆拉條約以及有關的協定在法律上無效。當時中國無疑地知道印度打算把麥克馬洪線定為印度的東北邊界線。前面講過,中國也早已表示他們默認這條線;而印度在一九五四年談判中所採取的立場,也可説是暗示了印度準備在適當時候通過外交程序來使這條事實上的東北邊界線得到批准。
因此,一九五四年的談判所涉及的問題僅限於印度駐拉薩的代表機構,駐江孜、亞東和噶大克等地的商務代理處和一般貿易問題,郵政和電報設施,印度在西藏繼承英國的權力而保持的武裝衞隊以及香客入境等事宜。
但是,當討論到邊境中段 [ 注:新德里和北京之間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的會談中,為了明白起見,把中印邊界劃分為三段:從喀喇崑崙山口到印度河地區的碟穆綽克(Demchok)為西段;從碟穆綽克到尼泊爾邊界,包括印度這邊的北方邦(Uttar Pradesh)和喜馬偕爾邦(Himachal Pradesh)在內,為中段;從不丹到緬甸這一段,即麥克馬洪線,為東段。本書將沿用這些名稱。 ] 某些山口的使用問題時,也就間接地涉及到邊界問題。
中國的草案寫道,“[中國]同意開放下列山口……供商人和香客出入之用”。草案的措詞反映了中國的主張,即西藏[因此也就是中國]的管轄範圍是延伸到這個地段的主要山口以外的地區。
印度人正如當年的英國人一樣,主張邊界線是沿着分水嶺的,因此主要山口本身就是邊界線的地形特徵。他們拒絕了中國人的提法。但是他們並沒有把問題挑開,寧願接受一項迴避了具體的山口歸屬問題的措詞:“商人……經由下列山口來往……”雙方代表團至少是心照不宣地同意了不將邊界問題納入這次的談判議程。
後來,當邊界爭端發生後,印度就説,他們這一次之所以沒有提出邊界問題,是“因為,就印度政府來説,邊界是人所共知的,是無可爭論的,不可能存在有關邊界的問題”。他們還説:“印度代表團自始至終認為,兩國間所有爭論的問題都在被考慮之列,並且一旦達成解決,就不存在任何問題了。”但是從巴志帕伊同潘尼迦的通信中可以看出,事實上印度政府完全瞭解中國並不認為麥克馬洪線是正式確定的邊界線。而且,中國的草案為印度所拒絕,表明雙方對於中段邊界線的走向的看法存在分歧。
後來印度爭辯説中印關於西藏貿易的談判結束了邊界問題,這種説法顯然是不老實的。這説明印度在一九五四年時有意要套住中國,從而使印度後來能夠爭辯説,因為中國沒有提出邊界問題,就等於是默認邊界已定。
事實上印度當時正企圖按照他們自己的條件結束邊界問題,這可以從一九五四年七月,在西藏協定簽字後三個月,尼赫魯口授的一份備忘錄中得到證實。但是在研究這份備忘錄以前,還必須提到一九五四年關於西藏通商協定的內容實質。 [ 注:印度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中國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間的通商和交通協定,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在北京簽訂。該協定全文及有關照會載於白皮書第1號第98-107頁。 ]
這個協定毫不含糊地承認中國對西藏的主權——協定提到西藏時都稱“中國西藏地方”——從英國開始,就把西藏當作獨立國來同拉薩打交道,印度獨立後還試圖繼續這樣做,這一協定正式結束了這種企圖。
接着該項協定在序言部分宣佈了著名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印度稱之為“潘查希拉”:
互相尊重領土主權;
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內政;
平等互惠;
和平共處。
五項原則本身並不是什麼新鮮的東西——毛澤東早在一九四九年的一次講話中就曾把第一項和第四項列為中國外交政策的原則,當時使用的也是同樣的字句。有人説,使用“潘查希拉”這個字眼應當歸功於尼赫魯;尼赫魯説過,他曾在印度尼西亞聽到過這個“絕妙好詞”,並且聲稱潘查希拉淵源於印度的道德傳統。“潘查希拉”被恰當地説成是這樣的“一句流行語,它能使人聯想到某些古老的概念,但它同過去的聯繫又只是限於在一切宗教遺產中都可以找到的那種精神”,但潘查希拉變成了一個體現了當時印度外交政策的道義願望的口號,特別是標誌並象徵着印度和中國之間友情洋溢時期的開始。當時在印度繼續有人反對和批評尼赫魯的對華政策,但這還只是一股暗流。亞洲的兩個偉大的新興的共和國,朝着未來的革新攜手前進的這種設想,對印度民族主義具有強大的吸引力。“潘查希拉”被認為不僅是印度對華關係的指針,而且是所有國家的指路明燈。
尼赫魯在其備忘錄中把關於西藏的協定同邊界問題聯在一起。這份給內閣各部的備忘錄,把上述協定説成是“我們與中國和西藏關係的新起點”。他接着寫道:“根據我們的政策和我們同中國的協定,應該認為這條[北部]邊界是牢固的,明確的,不容同任何人討論的。應沿邊界全線建立一系列的邊境哨所,特別是在可能有爭議的地方,必須建立邊境哨所。”
這個關鍵性政策指示的意圖是很清楚的:印度應當擴展到它認為是自己邊界的地方,然後拒絕同中國談判。中國既然已經在關於五項原則的序言中同意要尊重印度的領土完整和主權,那就只好接受既成事實。
對於尼赫魯和他的顧問們來説,這只不過是把他們從前應用於麥克馬洪線的政策擴大到整個北部邊界:即印度把它自己認為是它的邊界的走向明確起來,並且當作已定界來對待,聽任中國提抗議,而印度則“拒絕重提這個問題”。自從尼赫魯公開宣佈麥克馬洪線是印度的東北邊界線以來的四年中,北京方面一直沒有提出異議;中國默許印度於一九五一年接管達旺,表明北京當時並不想就麥克馬洪線挑起爭端。在印度人看來,把這項政策擴大到邊界的其他各段,乃是合乎邏輯的必然步驟。然而,尼赫魯武斷地決定北部邊界的其他地段都是“明確劃定”、“不容討論”的邊界線,他這個步驟就把邊界問題轉化為爭執,而爭執最後又轉化為邊境戰爭。
印度不把麥克馬洪線提交談判的決定,排除了印度同中國就這條邊界走向取得正式協議的可能性。但麥克馬洪線畢竟是一條清楚地(雖不是精確的)畫在地圖上的已知線,這是印中雙方都知道的。現在尼赫魯把同一原則擴大到中印邊境的西段,而這一段的情況卻根本不同。在西段,從來沒有過象麥克馬洪線那樣清楚的擬議線,由於對西段地區從沒有進行過全面的勘測,也就不可能畫出這樣的一條線。再者,多年來英國自己所贊成的邊界的走向多次更動——數一下,就有十一次更動,但基本上反映了邊界的三種走向。尼赫魯的指示意味着印度將從這三種走向中單方面選定一種,加以貫徹,作為事實上的邊界,然後把它當作“不容[同中國]討論”的題目。假如印度選定的邊界走向正是中國所能接受的,那倒也不會有什麼害處(當然,如果真的“不容討論”,也無法正式劃界),在這種遙遠而又荒涼的地區,有一條雙方接受的事實上的邊界,也就可以過得去了。然而,當時明擺着的危險是:印度打算在西段選定的一種走向會是中國所不能同意的。
在談到印度為西段邊界選定的究竟是哪一種走向之前,還要解答這樣的一個問題:為什麼當時中國沒有把邊界問題提出來談判?周恩來後來解釋説這是由於“時機尚未成熟”,這句話可以作惡意的解釋。也許中國根據自己的經驗深刻地體會到,邊界談判最好是留到可以從實力地位出發時再來進行。 [注:一九五九年十二月九日尼赫魯在聯邦院解釋五十年代初期印度為什麼要對邊境問題保持緘默,他是這樣講的:“我們感到我們應該堅持我們的立場,它將隨着時間的推移和形勢的發展而肯定下來。也許等到對我們的立場提出挑戰的時刻來臨時,我們就可以處於更為強大得多的地位去應付這一挑戰。” ]
但是鑑於一九五一年周恩來自己曾提議早日就邊界問題舉行談判,所以他後來的話很可能意味着中國看到當時有關的鄰國對談判不感興趣,而且邊界問題也並不是急待處理,因而也就沒有理由提出舉行邊界談判。
印度的地圖和中國的地圖對邊界的畫法的確有很大的分歧,但是,中國的看法正如後來它所聲明的那樣,認為:因為中印邊界從來沒有正式劃定,“兩國對於邊界持有不同的意見是自然的”,中國已經接受麥克馬洪線作為事實上的邊界,所以料想這方面不至於發生緊迫的問題。在潘查希拉協議簽訂一年以後,周恩來在萬隆會議上講話,闡明瞭中國對自己同鄰邦之間邊界問題的態度:
[中國]同有些國家的一部分邊界尚未定。我們準備同鄰邦確定這些邊界,……在此以前,我們同意維持現狀,對於未確定的邊界承認它尚未確定。我們約束我們的政府和人民不超越邊界一步,如果發生這類事情,我們願意指出我們的錯誤,……。至於我們如何同鄰國來確定邊界,那隻能用和平方法,不容許有別的方法。
對照萬隆會議上中國的態度和巴志帕伊與潘尼迦的通信以及尼赫魯的備忘錄中所表現出來的印度的態度,就可以看出雙方立場截然不同:中國願意同鄰國談判確定邊界;印度卻認定邊界問題不容討論;中國承認他們的邊界有一部分是定界,主張在邊界問題解決前維持現狀;印度則硬説邊界已定,並決定沿邊界全線“特別是……在可能有爭議的地方”建立哨所。顯然,形成一觸即發的局面的因素已經存在,只要雙方在領土主張上發生衝突,就足以引起爆炸。
為了執行尼赫魯一九五四年的指示,印度就需要精確地確定它的邊界究竟在哪裏,並將它的想法在自己的地圖上標明。但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印度官方的測量機構(印度測量局)對其北部邊界線的畫法仍然是以一九三六年以來英國人的畫法為準。麥克馬洪線被畫成是印度東北部的邊界線,但它是用虛線標出的,表明這條線還沒有標定。 [ 注:就是説,沒有在地面上標出。英國的一些地圖把麥克馬洪線標成劃定界,就是説是由有關各方正式同意過的。見歷史引言注。 ]
從尼泊爾向西到阿富汗這一段,地圖上根本就沒有畫出邊界線,而是塗上了一片淡色,旁邊註明“未定界”,但這體現了過去約翰遜-阿爾達對喀喇崑崙山以外地區的登峯造極的領土要求——這就是説,把阿克賽欽和它旁邊的很多地方都暫且畫在印度境內。
一九五四年印度官方地圖對北部邊界的畫法有了顯著的改變。東段的變動最少,只用實線註明麥克馬洪線為國際邊界,但未提該線尚未標定。 [ 注:然而,對於不丹和錫金的邊界的畫法變化很大。在一九五四年以前出版的地圖,這兩個國家被畫在印度境外,但是在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地圖上這兩國都被畫在印度境內。這種變化並不反映印度和這兩國的條約關係。不丹是一個完全的主權國家;錫金的獨立地位則比較地有名無實。但是印度憲法並沒有把錫金作為印度的一部分。一九六七年印度外交部長查格拉(M.C.Chagla)人民院講話中也證實錫金不是印度的一部分。但是,印度不顧錫金和不丹的多次抗議,在印度地圖上繼續把這兩個國家標畫在印度境內。 ]
在西面,從尼泊爾到阿富汗之間的一段,則以實線的國際邊界代替了那塊未定界的淡色——但在實質上同過去的主張不同。新地圖把從阿富汗到喀喇崑崙山口一段的邊界線往後拉了一些,使之大體上沿着喀喇崑崙山的主脈,從而放棄了約翰遜-阿爾達那一派關於在這一地段向前推進的主張。但是在喀喇崑崙山口以東,新地圖上的邊界線又向北拐,大致上又回到約翰遜-阿爾達線,把直抵崑崙山的一片地帶圈了進來——把阿克賽欽包括在印度境內。
英國統治時期對阿克賽欽提出的領土要求,是一個戰略上的方案,目的是為了預防俄國人的挺進,使他們離開西藏和印度越遠越好。德里和倫敦在過去不同時期裏,時而贊成這個主張,時而拋棄這個主張,但是從來沒有作為正式的邊界建議而提出來過,也從來沒有在地面上把行政管轄擴展到那裏——英國當時不願也無力這樣做。雖然英國有些地圖曾經長期沿用上述畫法,但前面講過,這種畫法並不總是反映英國的邊界政策。當時英國人在地圖上可以自由地繪出暫定的邊界線,因為這些畫法可以隨時修改而不會引起尷尬的問題。然而,獨立後的印度政府在官方地圖上對阿克賽欽提出斷然的要求,其後果就大不一樣。印度政府聲稱這塊領土屬於印度,就使得本國政界輿論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使印度在憲法上也要對之採取同樣態度。 [ 注:見本章第二節 ] 印度再要撤回這個領土要求,就非常困難,也許甚至是不可能的了。
為什麼一九五四年印度政府在地圖標出明確的邊界時提出對阿克賽欽的要求呢?按照他們自己的説法,他們之所以在喀喇崑崙山口以西的一段,放棄了將邊界線劃在喀喇崑崙山以外的主張, [ 注:到了一九五四年,印度對整個克什米爾的領土要求變得強硬起來,因此,印度冒稱有一條中印邊界存在於喀喇崑崙山口和阿富汗之間,而這一片領土在事實上是屬於巴基斯坦的。 ] 是因為在一九二七年英國也曾這樣做,當時英國承認它們的要求不符合行政管轄的實際,但英國未在地圖上標明它的決定。那末印度為什麼又要在阿克賽欽地段把邊界線劃在喀喇崑崙山以外呢?這是個關鍵問題,而且是個無法明確答覆的問題,因為印度政府至今沒有公佈一九二七年英國所作的決定(這段時期的英印政府檔案現仍未公開),在英國檔案中也找不到線索。
然而,可以推想出一個可能的答案。如上所述,英國對這個地段的邊界政策當時是在前進派和温和派兩種主張之間搖擺不定。很可能,到了一九二七年,英國認識到:既然中國已在喀喇崑崙山口長期立足,因此提出一條喀喇崑崙山口以北的邊界線的主張將是無效的;但另一方面,他們又決定應繼續在地圖上保持對阿克賽欽的要求。
當時新疆已經落入蘇聯的勢力範圍,俄國的威脅再度出現,如果説英國在阿克賽欽沒有行使有效管轄,那麼,也可以爭辯説,中國對之也同樣未行使有效管轄。既然如此,為什麼不可以繼續保持對阿克賽欽的領土要求呢?一旦情況極度惡化,就可以用這一着遏制俄國的擴張;或者,同中國就這個地段的邊界舉行談判的時機到來時,也可以用這一着來針對中國的最高要求進行討價還價,以便取得妥協,劃定一條類似一八九九年向中國提出過的那樣的邊界線。
如果一九二七年英國的決定大體如此,那末,其它的推論就可隨之作出。當一九五四年印度政府着手查對英國的舊檔案以便弄清西段的邊界位置時,他們可能發現了一份對阿克賽欽提出要求的建議。這個方案在英國人手裏本來可能只是一種試探性的要求,作為將來同莫斯科或北京打交道時的外交籌碼。可是,由於一九五四年印度所持的態度,這個方案就變成了一項公開的斷然主張。尼赫魯斷言:“應該認為北部邊界是牢固的、明確的、不容同任何人討論的。”
按照上述解釋,中印邊界爭端的核心產生於歷史的偶然事件。一九二七年重新考慮同中國接壤的西北部邊界問題的那些英國人,如果當時曾建議沿用一八九九年英國向中國提出的建議線作為阿克賽欽地段邊界, [ 注:見歷史引言注 ] 那末,在印度地圖上就會把五十年代中國修築的新藏公路所穿過的地區劃在印度的境外。那樣,這場爭執中的難於處理的癥結也就不會存在了。
一九五四年印度修改了地圖,在地圖上把阿克賽欽畫成印度的一部分,但是在地面上並沒有反映出這種改變。印度在拉達克的最前方的哨所是在楚舒勒(Chushul),該地距阿克賽欽還很遠。一九五二年印度曾派出一支巡邏隊到拉那克山口。
一九五四年又派出了同樣的巡邏隊,並在該山口插上了印度國旗。但是,印度的巡邏隊從來也沒有抵達阿克賽欽。為了貫徹執行尼赫魯在備忘錄裏的指示,印度外交部、內政部和國防部於一九五四年九月召開會議,以確定有爭議的西段和中段的邊境地區的位置。這次會議並建議今後由國防部負責守衞這些邊境地區(邊境巡邏通常由內政部負責),但是陸軍提出異議——估計是因為陸軍本身的任務已很繁重。當時還是決定:只要有可能,就應把邊境哨所推進到有爭議的地方,因此,在中段和東段,印度的哨所都向前推進了。
印度在中段向前推進,立即引起中國的不滿。中國於七月抗議印度軍隊侵入中國領土,認為印方的這一行動“不符合中印兩國互不侵犯、友好相處的原則”,而這些原則是剛剛寫成條文載入“潘查希拉”協定中的。印度政府答覆説,該項領土屬於印度,並反過來要中國尊重五項原則,將其人員撤出。在中印邊境的中段,印度的北方邦和喜馬偕爾邦同西藏接壤,對於這段邊界的劃法長期以來就有爭議。西藏人不僅控制了各處山口,而且控制了各山口以外的許多牧場;而印度人現在所進入的正是這些地帶,其目的在於把山口本身作為邊界線的地形特徵。中印雙方一到冬天就都撤了回去,所以這就變成雙方每年一度都搶先趕到高原牧場的競賽。
在五十年代中期,中印雙方就中段邊界問題不斷交換外交信件,並於一九五八年在新德里就此問題進行過會談,但無結果。它只是一樁邊界大爭端的前奏和小型彩排,因此沒有必要作過細的追述。然而,有一點值得注意:印度政府指責中國侵略,是因為中國小股部隊越出了山口,而事實上中印雙方邊防部隊發生接觸乃是由於印度軍隊向前挺進的結果——幾年後尼赫魯本人在議會里確認了這一點。
印度政府在外交辯論中堅持説,中國在一九五四年關於西藏的通商協定中曾承認邊界經過上述各山口,但如上所述,中國卻曾明確表示,他們認為這些山口全部是在中國領土以內。最後,印度還有一項顛倒事實的指責,説在“潘查希拉”協定的墨漬未乾之前就開始“試探前進”的是中國方面,這是印度指控中國不守信義的罪名之一——幾乎全世界都信以為真。印度指控的另一罪名是説,中國明知阿克賽欽是印度的領土,卻偷偷摸摸背信棄義地修築了一條通過阿克賽欽的公路,而這就觸及了中印邊界爭端的核心。
任何人到了阿克賽欽,都會感到那是個荒無人煙、艱險難行的地帶。但是喀喇崑崙山在中國一方的面貌,同山這邊印度一方的面貌大不相同。首先,阿克賽欽對中國比對印度容易通行得多,有一條古時的商路,從和田溯喀拉喀什河而上,到達阿克賽欽,又穿越高原通往西藏。因此,阿克賽欽是一條天然通道上的必經之路,儘管這段路程是艱險的。從印度那邊前往阿克賽欽,要穿越喀喇崑崙山或者拉達克山脈,就困難得多;更重要的是從那裏往別處去,什麼地方都走不通。英國在十九世紀企圖開闢沿羌臣摩河谷而上,穿過阿克賽欽到達喀拉喀什河的商路,但是沒有成功,因為這樣的商路,比穿越一萬八千英尺的喀喇崑崙山口的傳統道路更加難走。
所以,當中國在新疆重新行使中央權力並於一九五O年進入西藏的時候,自然要通過阿克賽欽這條路進入西藏西部,——這的確是唯一切實可行的走法,因為西藏的北面是遼闊的新疆戈壁灘。一九五O年十一月十七日《政治家報》報道説,印度政府得知中國軍隊從新疆開進西藏西部,就是印度駐西藏西部噶大克的商務代理處提供的情報。
中國在五十年代前半期利用阿克賽欽這條路供應西藏西部,並且宣稱在此期間中國對整個阿克賽欽地區進行了巡邏和勘測——中國人後來説,“這個勘探隊的足跡遍及阿克賽欽和林濟塘窪地”。一九五六年三月,中國開始修築一條可以通行汽車的公路,深入到葉城附近的山中,並穿過阿克賽欽,抵達噶大克。這項工程費時十九個月,中國後來説它是由中國邊防部隊,“連同三千多名民工,在極端困難的自然條件下,盤繞高山,架設橋樑,修築涵洞”而建成的公路,全長約七百五十英里,其中大約有一百一十二英里的地段通過了印度以後提出要求的領土。
中國政府在勘測和修築這條公路的時候,是否知道印度的領土要求呢?當然,中國的地圖標明阿克賽欽是中國領土,其邊界線走向是沿着阿克賽欽西面的喀喇崑崙山脊。自從一八九O年李源鈵進行踏勘以來,中國就認為阿克賽欽是屬於中國的;也許甚至在此以前就已如此,不過是較為模糊。如果在五十年代初期,北京的官員考查過西段邊界問題的話,那他們就會發覺印度的地圖標明瞭一個囊括阿克賽欽的未定界。
但是這些印度地圖——這上面的邊界線只是用模糊不清的淡色標明,注有“未定界”字樣——把自一八九二年中國在喀喇崑崙山口樹立界碑時起就明顯地是由中國控制的那片領土,也都包括到印度境內,因此中國人可能認為這些地圖不足為憑,認為它們只是表示了帝國主義時代不現實的領土要求,而印度只不過是在同中國劃界以前在地圖上把這個要求繼續保留下來而已——中國人在自己的地圖上也是這麼辦的。印度政府雖然多次對內明確表示,它認為麥克馬洪線是東段的邊界線,自一九五一年以後也已在地面上加以貫徹;但是,印度還沒有明確提出過西段的任何邊界線。一九五八年以前,印度人在西段所到之處,離開中國人認為應當是邊界的地區也還遠得很。
一九五四年出版的印度地圖對西段邊界作了修改,如果駐新德里的中國大使館是盡職的話,必定會提醒北京,有可能在阿克賽欽問題上發生爭執。但印度自己又不打算提出邊界問題,那就只有留待中國方面提出。一九五六年周恩來在新德里和尼赫魯會談時,曾提到邊界問題;但他只提到麥克馬洪線。直到一九五八年,印度才對阿克賽欽提出正式的要求。
在此以前,如果中國方面查閲中國外交部的檔案,以瞭解過去英國對阿克賽欽邊界線的設想是什麼,那麼,他們就只能找到一八九九年的馬繼業-竇訥樂方案,而根據該方案提出的邊界走向,整條阿克賽欽公路都是在中國領土之內。 [ 注:有人爭辯説,一八九九年那條線在阿克賽欽的東南角會把中國公路截掉大約十英里之多;但是如果把一八九九年那條線的位置移到一張現代的地圖上,可以看出整個公路的位置是在中國這一邊。 ]
五十年代中國在阿克賽欽的活動之所以沒有驚動印度政府,真正的理由是印度對此毫無所知。 [注:有人認為印度政府是知道中國修築了公路的,但是有“一些比尼赫魯更加強烈地、更加不顧一切地主張爭取中國好感的高級人士”,沒有把這項情報告知尼赫魯。這些人之所以做出這種推測,看來是由於他們沒有在地圖上查找一下印度所説的巡邏隊走過的路線;如果他們查了的話,就會看到,正如印度方面後來承認的那樣,“根本沒有派遣印度偵察人員去過中國人修築了一條新公路的阿克賽欽的那個地區”。(見赫德森(G.F.Hudson)在聖安東尼學報(St.Anthony’s Papers)第十四期的文章,倫敦Chatto&Windus一九六三年出版。) ] 從列城向東北方向派出的幾支巡邏隊都沒有穿越阿克賽欽——有兩支巡邏隊可能曾抵達阿克賽欽最西部的邊緣,但沒有到達接近這條公路的地方。
由於中國報刊興高采烈地報道了這條重要公路業已竣工的消息,印度政府這才第一次聽説有這條公路。印度駐北京大使於一九五七年九月向新德里報告了這些情況。印度大使提到的是刊登在中國雜誌上的一個小比例的簡圖,印度政府只從這張圖上也弄不清究竟這條公路經過些什麼地方。直接向中國查詢,又同印度的立場不相稱,因此就決定派出兩支巡邏隊調查公路的位置。 [ 注:為什麼沒有采用空中偵察的手段,這很難説;也許是因為空中偵察容易招致中國的抗議,而地面巡邏則可能不會被察覺? ] 由於酷寒,巡邏隊又不能在冬季派出。所以直到一九五八年七月這兩支巡邏隊方從印度的基地列城出發。到十月,一支巡邏隊從公路南段打回報告,説這條公路確實穿過了印度所主張的領土;奉令前往公路北段的另一支巡邏隊卻失蹤了。
到了一九五八年,帝國主義時代遺留下來的在中印邊境兩端的無人地帶就是這樣被佔領了,中印雙方各自搶先佔領了各自認為在戰略上和實際考慮上對自己十分重要的地區。在東段,印度完成了英國人的未竟事業,貫徹了麥克馬洪線,不僅確立了對部落地區的行政管轄,而且把西藏的(潛在地是中國的)行政當局攆出達旺,把這個地區更名為東北邊境特區,並在一九五O年憲法中將它列為印度領土,由新成立的印度邊境局的官員管轄。印度還開始修築通向部落地區的公路,主要的一條是通向達旺的公路。
與此同時,在西段也發生了類似的過程,而印度人卻矇在鼓裏。中國先是利用、後則翻修了那條穿越阿克賽欽的商路,並把它變成一條為中國行政管轄所必需的公路,他們稱這條公路是新疆和西藏之間主要交通動脈。
中印雙方把各自的行政管轄擴展到這些新地區的時候,都知道對方在地圖上對這些地區提出過自己的要求。人們都瞭解印度政府是知道的,也可假定中國政府也是知道的,但是雙方各由於自己的原因,都寧願不把問題提出來。
回顧起來,也可以説中印兩國政府在五十年代開端建交之初,沒有把就邊界問題達成諒解列為首項議程,是一個失策。正如緬甸的吳努所説,“即使鄰國間關係再好,雙方也應當知道什麼地方是一國領土的終點和另一國領土的開端。只有這樣才能忠實地遵守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原則;這一點是極為重要的。”
但從另一方面看,也可以説,到了一九五八年中印邊界問題本來是滿可以解決的,當時中印兩國國家關係很好,兩國也各自佔據了它們認為對自己是重要的無人地帶;因此,只需要簽訂一項協議,用外交形式把看來雙方都滿意的邊界現狀固定下來就行了。如果雙方真的都滿意,也就不會有什麼中印邊界問題了;但如果雙方——或者一方——堅持其地圖上對某些領土的要求,而這些領土又已為對方所佔據,那麼,邊界問題就無法解決了。
一九五O年薩達爾·帕特爾死後,尼赫魯成為印度獨一無二的人物,此後十年他馳騁於印度政壇,大權獨攬。他是總理,在不同時期兼任國防部長,有時擔任國大黨主席,他還兼任計劃委員會和原子能委員會主席,直到去世以前,他一直是外交部長。
在印度獨立運動的漫長歲月裏,尼赫魯堅持要他的國大黨同僚考慮他們正在為之奮鬥的自由印度所應遵循的外交政策,而尼赫魯自己幾乎是唯一負責制訂外交政策的人。不用説,一九四七年自然應該由他擔任總理兼外交部長的職務。就是後來尼赫魯所包攬的印度內政問題的重擔似乎已非一人所能承擔的時候,也無人對他兼任外交部長提出異議。他的政府同僚們滿足於把外交政策留給尼赫魯去決定。內政各部要比外事部門的權勢大,所以這班人,由於個人利益和野心的驅使,都從事於對內政部門職務的爭奪。
內閣制度在印度從來是行不通的,它只是徒有其名。在五十年代,尼赫魯甚至不屑於把內閣裝點為印度政治制度的中心。在一段較長時間裏,人們有時會表示不滿尼赫魯總理的“傲慢的、不顧憲法的”作風,一九五六年一位財政部長因此而辭職時就是這麼講的。可是一般説來,他的同僚大都安之若素,而且也跟着這麼幹。一名高級文官説過,“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部長們滿不在乎地有意自行其是,沒有事先取得內閣的同意就公開宣佈政策決定。”
尼赫魯獨斷專行的作風,在他處理外交政策時比處理內政問題時表現得更為突出。內閣中有一個外交事務委員會,但是對這個機構他根本不放在眼裏,他多次制訂、宣佈、甚至執行事關重大的外交政策決定,而該委員會和內閣卻毫無所知。中印邊界問題的處理就是這樣,不但內閣和內閣所屬的外交和國防兩個委員會不知道,直到發生武裝衝突使這個問題再也隱瞞不住時,議會也不知道。
因此,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印度外交政策,就是尼赫魯個人制訂的;而這個政策的執行也僅由尼赫魯本人和印度外交部的幾名高級官員負責。最初幾年尼赫魯領導外交部部務,也是事必躬親,好象他管的只有一個外交部,甚至連一些簡單的電報,也時常要親自起草,不同官員們商量。
有一個看問題比較尖鋭的觀察家,批評尼赫魯在世時的印度外交人員,他寫道:“他們工作效率不高——對於印度這樣重要的大國來説,很不相稱。他們訓練不夠,業務能力不行,整體觀念不強,過分熱中於討好上級。尼赫魯過於忙碌,過於偏執,以致沒有去了解必要的細節和下級官員的情況,他只熟悉一小撮最高級官員和少數幾個偏愛的部下。這樣就助長了阿諛奉承,走私人路線,以及膚淺和主觀的作風。”
尼赫魯個人的對華態度,在剛開始時是積極熱情的,甚至是親如兄弟的。這種態度淵源於他長期的信念:在他的想象中,兩個親人般的、平等的巨人之間的友誼象徵着亞洲的前途,甚至象徵着世界的前途。一九四二年尼赫魯寫道:“我所夢想的未來是同印中兩國團結友好並結成某種接近於聯盟的關係的前景密切聯繫在一起的。”一九三九年他第一次訪問中國,在國民黨政府所在地重慶度過十二天,回去後他確信“一個新的中國正在興起,它紮根於自己的固有文化,然而擺脱了多年來的懵憧軟弱狀態,變得強壯而團結”。一九五四年他再度來到中國,在回印度以後,對中國人民在建設國家中表現出來的精力和紀律,印象很深,他認為這給中國帶來了“了不起的力量”。
這次訪問中國時,他會見了毛澤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