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心中法律的悲傷與憂愁_風聞
达芬奇的毛笔-2019-05-16 23:58
法律離普羅大眾比較遠,很多人窮其一生,都不會用到法律,那為什麼我推薦大家一定要學習法律?大部分人僅限於瞭解。但對於另外一些人而言,法律不是用來了解的,是用來利用的。
法律要怎麼利用呢?我們要明確一點,法律是講事實的,講邏輯的(“誰的邏輯”)。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他們的法律不能説它有漏洞,只能説由於某些利益原因,導致法律體系之間不協調,這種不協調,導致法律還真特麼的是法網!而不是密不透風的牆!要知道執法機關不是每個違法行為都會去處理,他們要考慮很多問題:1、成本問題,單位預算數目是經過嚴格的審核的,執法機關要在控制預算中,來執法,就很彆扭,很多時候都是抓大放小或者爭取部門最大利益,節約預算,寧可留在小金庫裏,也不會拿來用;2、執行問題,法律可以分成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是規範法律主體權利義務範圍的文件,而程序法是講如何執行,如何保障法律主體權利義務,任何違法犯罪行為的取證,都必須嚴格按照程序法來執行,説起來簡單,做起來巨難無比!執法機關在依法執行公務時,面對的問題複雜,很容易造成執行的時候,並沒有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收集相關證據,給人把柄,造成負面影響,最嚴重的莫過於證據不予採納;3、跨部門利益問題,執法機關,並不一定指警察系統,也有可能是税務、銀行、海關、工商、國土資源等等相關部門,如果涉及到多部門來處理,只要有人不配合,GG;4、腐敗問題,不廢話。而對於法律主體而言,其實很多時候違法成本其實不高,甚至有違法所得超過違法成本的情況出現。
當他們知道邏輯後,便會製造一個完美的證據邏輯,以及做政府部門必要的關係,如果這些人再牛逼一點,進入執政體系,堪稱完美,簡直是一個完美的利益集團。譬如:韓國三星、LG、SK、YM等財閥,這羣人簡直是完美的利益集團,和國家深度綁定,警察機關查他們,警察機關自己就要擔心下年度的預算問題、人事問題,執行的過程中被律師團盯着看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的問題,涉及到金錢的時候,銀行會不會配合就是個問題,税務還得掂量下,要不要配合的問題,如果配合,這些大佬,税少交了,税務機關不僅要擔心完不成當年的目標,還要擔心本部門下年度預算和人事問題。在談到違法所得,拿勝利門主角來説,違法所得遠超過違法成本,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年代,簡直是令人髮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