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為何不牽繩?“我家狗不咬人!”狗主的臉上不該寫滿無恥_風聞
简单快乐-2019-05-16 22:35
西窗飛雨 05-15
養狗的人確實多了起來。
小區裏,不論晚上還是清晨,總會碰見有人不辭辛苦地出門遛狗。人有閒情逸致,喜歡養狗,猶如喜歡筆墨紙硯琴棋書畫,無可厚非,然而,養狗的人普遍有個特點,即他們不喜歡讓自家的寵物狗受到半點兒約束和委屈,似乎唯有放縱其天性,任憑其恣意,才能彰顯狗主有愛且有善的品位,於是,便無所謂公共場所的秩序與規矩,放任其撒歡,追逐,吠叫和到別人的身旁去自作多情地賣萌。
小區的草坪裏,廣場上,車的間隙,牆的角落,跑滿了狗,黑的,白的,公的,母的,捲毛的,垂髮的,塊兒大的,個兒矮的,不一而足。狂吠擾民,狗主無動於衷,因在他們看來,自己喜歡狗,別人也一定喜歡狗。他們一會兒高興地叫喊着自家狗的乳名,一會兒生氣地發泄着狗兒不聽媽媽話的氣憤,至於或在夜幕下或在晨曦中休息的人們,狗主是一概漠不關心的。
有人喜歡狗,有人不喜歡狗,有人寧可不養爹孃也要養條狗,有人縱使人高馬大卻也害怕狗。半人高的大型犬隻突然衝出來,即使不衝着自己,也要嚇一跳,熱血上湧,心跳不停,而正當自己六神無主不知所措之際,狗主四平八穩地走過來,手裏拿着狗繩,不屑於驚嚇得魂不守舍,慢悠悠地説:“我家的狗不咬人!”臉上掛滿了無恥的微笑。有些孩子天生怕狗,而狗又偏偏喜歡招惹小孩,喜歡撲在小孩身上,或圍着小孩打轉撒歡,這時,孩子往往嚇得哇哇大哭,狗主不驚不慌,站在那裏看着家人哄孩子,然後慢條斯理地説:“我家的狗不咬人!”臉上依然掛滿了無恥的微笑。
“我家的狗不咬人!”這話自然信不得,遛狗牽繩,這既是常識,也是規矩,可是,那些遛狗不牽繩的狗主根本無視城市養犬的管理規定,更不在意別人對自己素質教養的評論,一個連起碼規矩都不遵守的狗主,又怎麼會馴養出懂規矩的寵物狗呢?看狗主説“我家的狗不咬人”時臉上掛着的無恥的微笑,就能清楚地知曉他説這句話時對規矩的輕蔑和對人命的輕賤。

狗咬人的案例,屢見不鮮。最近,西安高女士1歲的女兒在小區被一隻突然衝出的小狗咬到嘴部,由於嘴部距離中樞神經很近且咬破出血,已屬於最危險的狂犬病暴露Ⅲ級。都到危及生命的份上了,狗主依然無恥地進行辯解:她的狗很乖,從來不咬人!
還有,深圳一位小孩被鄰居養的寵物狗先後咬傷2次,周圍孩子被咬傷十幾次,孩子父親忍無可忍,把狗打死,孰料竟遭到狗主索賠2萬。狗主説了,小狗是花5千塊買來的,每天吃十幾塊的燒鴨,狗咬了人自己會賠償,但狗也是生命,養了3年被打死也應該有賠償。自己養狗不拴繩,沒有犬證,咬傷了人,不僅沒有道歉反省,反而還有臉向受害者索賠,足見無恥之極。倘按這樣的邏輯推而廣之,如果那孩子被狗咬死了,難道你這狗主也會去抵你的狗命嗎?

“我家的狗不咬人!”狗主的道理自信,往往讓人一不留神就中了陰險論調的毒——狗不咬人,咬了的,自然就不是人——這決然不是對狗主蓄意地污衊,因為有這樣的案例,足以證明狗主某種程度上確實存在邏輯上的荒謬與無恥,而且將這種無恥演繹到淋漓盡致而面不改色心不跳。
那是發生在重慶的事兒。小吳剛走到樓下,就被4條狗圍住,上來就對他撕咬。小吳褲子被撕破,左腿受了傷。事實俱在,鐵證如山,狗主會責怪自己的狗嗎?不會,即使小吳被咬傷,也是小吳的不對,因為狗主堅信“我家的狗不咬人!”那受害者小吳被狗咬傷怎麼解釋?狗主義正辭嚴,聲色俱厲:“肯定是你娃兒走路姿勢太招搖!”嗚呼!人世間,掩埋了人道,糟踐了公義,只留下狗的猖狂,與狗主的無恥在朗朗乾坤赤裸共舞。

養一條狗,愛一條狗,寵溺絕不是正確的姿勢。愛它,給它辦個犬證,給它合法身份;寵它,給它打針疫苗,給它健康身體;對它負責,就給它牽上狗繩,清理狗便,必要的時候戴上嘴套,以防傷民擾民。否則,無原則地愛,到頭來都是受不盡的害。
安徽蕪湖,6歲男童被狗咬傷後身亡。一朵尚未綻放的花,黯淡凋零,一個本來幸福的家,支離破碎,罪魁禍首,就是那條沒有拴繩的寵物狗。孩子父母將狗主、物業公司以及治療醫院告上法庭,被判處共同賠償78萬餘元。如果狗主不盲目自信“我家的狗不咬人”,如果狗主循規蹈矩遛狗牽繩,那麼,一切都不會是這個樣子,那孩子,依然快樂地活着,那狗主,不必胸懷人命的自責,那條狗,也不至於揹負惡犬的罵名。

善待狗,前提是善待人,沒有對人的善待,只有對狗的放縱,一切寵愛,則都是虛偽的自我標榜,也是無恥的道德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