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稀土定價權?六大稀土國企瞭解一下?——評《殘酷的現實》一文_風聞
TuathaDeDanaan-2019-05-16 22:13
2014年的兩篇權威學術期刊明確説明了國家在當時就已經制定了針對性的政策,有效解決了所謂*“稀土到處大量亂採濫挖…眾多企業惡性競爭…而失去定價權”*的問題。目前我國稀土行業已經被壟斷在六大稀土國企手中,偷挖濫採、大量走私的行為也已經被有效制止。
兩篇論文均出自中文核心期刊,即檔次最高的中文學術期刊。其中第一篇論文的作者來自南京大學經濟學院和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第2篇論文的作者來自中國稀土學會。這兩篇文章無論是權威性還是時效性都是有所保障的。
反觀《殘酷的現實》一文的作者,內容陳舊且未經考證,引用他人的觀點不標明參考文獻來源,部分觀點甚至可能來自作者自身的主觀情感,可以説是距離謠言就差一步之遙。
希望這位*“不太懂這個,讀了知網上十幾篇論文”的“文科生”*,好好掌握學術期刊的閲讀方法,不要被過時的研究和低質量研究矇蔽了雙眼;好好掌握學術論文或者帶有學術性質的文章的寫作方法,寫文章時請務必附上參考文獻;在充分掌握了學術研究的基本方法後,以合適的方式參與專業問題的討論。
也希望觀察者網的編輯們能夠加強內容的篩選判斷,確保置頂文章的真實性、可靠性與中立性。
實施稀土大集團戰略, 最大的矛盾是資源控制在地方, 而地方組建的本土企業又很難在短時期內發展為對外有重要影響力的大企業。2011 年 5 月,國務院出台了 《關於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用1-2 年的時間,基本形成以大型企業為主導的稀土行業格局, 南方離子型稀土行業排名前三位的企業集團產業集中度達到 80%以上的目標。 與此同時,地方政府以資源為紐帶加快本地稀土企業整合的步伐卻明顯加快, 顯示了中央與地方利益的深度博弈。 自 2013 年下半年起,國家整合稀土行業的思路漸趨清晰,即既要執行國家意志,也要兼顧地方利益,重點支持包鋼集團、中國五礦、中鋁公司、廣東稀土、贛州稀土、廈門鎢業等 6 家稀土企業,分別牽頭組建大型稀土企業集團。 可以看到,這 6 家企業均為國有企業,它們跨所有制兼併民營、合資稀土企業,在股權結構、公司運營、資產重組等多方面容易留下諸多後遺症。 建議國家在當前稀土行業兼併重組的浪潮中, 尤其要加強對跨所有制整合的指導和規範, 特別是企業因整合由單一所有制轉變為混合所有制的,要注意保護被重組方的利益,為企業做大做強打下堅實基礎。
—— 楊大威,鄭江淮.基於出口卡特爾的稀土國際定價權研究[J].現代經濟探討,2014(11):53-57.
稀土價格變化趨勢的研究, 主要是探究影響稀土價格波動的主要因素, 研究價格形成機制。稀土價格的波動主要是受市場供應和需求等因素的共同影響,即減少供應或增加消費的因素出現,將導致價格上漲; 而增加供應或減少商品消費的因素,將導致價格下跌。這些因素包括宏觀經濟因素、技術因素、國家產業政策因素。在當前環境下國際經濟復甦和國內經濟發展的緩慢、稀土減量化技術和替代技術開發、黑色產業鏈的存在導致稀土供大於求,從而導致稀土價格下降。國家產業政策對稀土價格具有明顯的影響作用。2006 年開始, 國家稀土出口的配額政策、提高各類稀土商品的出口關税、頻繁出台稀土行業整合政策、多部委的聯合打黑行動、國家的稀土收儲等政策,對稀土價格的提高起到明顯的作用,但也產生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李振民,林東魯,張安文.稀土交易定價問題研究進展[J].稀土,2016,37(01):145-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