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還是排外?世界銀行帶你瞭解非正規經濟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19-05-16 16:03
編者按
非正規經濟已經越來越備受關注,因為它既可能會提升社會福祉,也可能會拖累經濟增長,成為侵蝕社會完整性的一種力量。本期為大家推送世界銀行關於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非正規經濟的報告。
這是社論前沿第S1285期推送
微信號:shelunqianyan
01引言
該報告將非正規視為經濟主體之間關係的一種表現,**在許多非正規工人被觀察的視角中,最有影響力的視角聚焦在他們被排除在關鍵的國家利益或現代經濟的循環之外。**首先,勞動文獻中的悠久傳統認為勞動力市場的分割是為了阻止工人在非正規部門中脱離其持有模式,並在提供國家規定福利的正規部門就業。第二,De Soto(1989)的開創性著作認為,繁瑣的准入規則禁止小公司跨界進入正規化軌道和其發展、繁榮。第三,一些大公司面臨着過度的税收和監管負擔,作為一種防禦措施,它們可能會部分地保持非正規化,從而放棄潛在的增長和效率收益。
報告也強調了第二個觀察非正規的視角。這一視角更**類似於Hirschman(1970****)對“退出”的解釋:**許多工人、公司和家庭選擇他們與國家制度的最優契約水平,這取決於他們對與正規性和國家執法工作能力相關的純收益的評估。也就是説,**他們通過隱性的交易成本效益分析來決定是否跨越邊界進入正規化軌道,並經常做出反對正規化的決定。**這一觀點表明,高度的非正規性是由於企業和個人大量選擇主動退出正式制度而產生的,並暗示了對國家服務質量及其執行能力公然的社會控訴。
**這兩個視角,分別側重於被國家利益排除所驅動的非正式性和由私人成本效益計算產生的自願退出決定,它們是互補而不是相互競爭的分析框架。**首先,個別國家在歷史、制度和法律框架上存在很大差異,因此在某些國家排除機制可能更重要,而在其他國家退出機制可能更重要。第二,非正規部門存在着巨大的異質性,可以説,在國家內部,個體工人和公司之間的排斥和退出是一個連續統一體。第三,在某些情況下,這兩者幾乎是不可區分的。小企業主通過成本效益分析發現不值得花費高昂註冊成本進入正規化,他們既有可能會被明確地排除在國家正式機制之外,也有可能會選擇自我退出,但任何一種方式其效果都是相同的。而對於貧窮的工人而言,由於生活在偏遠的農村地區或城市貧民區而被排除在醫療保健服務之外,對於他或她無法獲得的服務,他們在成為正規部門員工和為無法獲取的服務繳納勞動税方面可能看不到什麼意義。最後,非正規性是一個多維現象:代理人在某些方面與國家而不是其他系統相互作用,在完全遵從和不遵從之間創造了一個巨大的灰色地帶。
02工人:主動退出和被排斥的混合體
誰是非正規就業者?
非正規就業包括各種各樣的人,雖然報告考慮了許多定義非正規就業的共同標準,**但更側重於社會保障定義,根據該工作是否存在工資關係以及是否註冊社會保障。**報告指出,一般非正規就業人羣由兩個部分組成:非正規獨立工作者 (informal independent workers)和非正規帶薪工作者(informal salaried workers)。非正規獨立工人包括微型企業主和自僱專業人士,以及工匠、零時工(handymen)、建築工人、出租車司機和街頭攤販。非正規付薪工人包括家政工人、無薪家屬、微型企業工人,以及那些在大公司非正規勞動安排下的工人。此外,與非正規就業密切相關的特徵是企業規模(10名或更少的員工),教育水平(中學以下),工業部門(建築,農業,零售和運輸),工作任期(不到一年), 年齡(青年人主要是非正式的工薪階層,自僱人員多為老年工人)和女性的家庭地位(已婚有子女)。
他們的動機、收入和福利如何?
從工人的流動模式、報告的動機、自我評定的福利和工作滿意度來看,證據表明:(1)大多數獨立工作者(約三分之二)自願進入工作崗位,重視自主工作的非金錢利益,並選擇主動“退出”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2)相反,大多數非正規帶薪工人似乎被排除在更理想的工作之外。非正規工作者表示,他們之所以不參與社會保障和健康保險計劃,主要是因為他們收入低,而且僱主也不提供這些福利(對於大多數非正規帶薪工人而言),也因為他們缺乏有關社會保障計劃和功能的信息,而且在醫療保健方面,他們採用其他的覆蓋方式,包括通過其他家庭成員和普遍服務提供的保險覆蓋。
對於以上兩類非正規就業者,其動機、人口特徵以及工作滿意度方面存在顯著差異。此外,儘管與自僱和小微企業所有權相關的靈活性通常與低收入和低安全性有關,但與在正規經濟中獲得資格相當的工作相比,這些工作仍被認為更好的選擇,因為他們自身人力資本較少,獲得其他資產的機會較小,在經濟活動中生產率較低。換言之,許多自僱工人選擇非正規就業,是因為他們在正規經濟就業部門的選擇同樣糟糕。此外,他們有使用非正式機制或免費(非繳費型)社會保障計劃的機會,以部分替代他們原本必須通過(有時是大幅的)工資税明確或隱含進行支付的正式社會保障福利。總的來説,大多數個體經營者似乎並未被“排除”在正規部門之外,相反,他們在進行成本效益分析後主動選擇退出正規就業。
然而,對於所研究國家的大多數非正規工薪階層來説,情況卻不同。事實上,大多數非正規工薪階層在正規工薪階層或自僱工人中排隊尋找更理想的工作。對於這些工人中的許多人來説,非正規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們所工作的公司,特別是小微公司想要在政府規定的範圍之外經營。一般來説,這些工人不會選擇退出正式合同和社會保障機構,他們更願意在正式部門找到一份同等的工作。在這些情況下,被排斥而主動非退出正規就業似乎是他們目前非正式地位背後的驅動力。
非正規勞動力市場中存在的退出和排斥機制在非正規勞動力的主觀激勵反應和自評福利測量中都表現得很明顯。來自墨西哥的證據表明,在經濟繁榮時期,離開正規就業部門成為個體經營者或從事非正規帶薪工作的工人數量幾乎等於或甚至大於從非正規就業部門過渡到正規就業部門的工人數量,這是支持綜合勞動力市場觀點的主要證據,在綜合勞動力市場中,工人可以在正式和非正式工作之間自由選擇。事實上,在大多數國家,勞動力市場在整個經濟週期中的表現都是不對稱的:在經濟低迷和衰退時期,勞動力市場往往表現得更像是細分的市場,而在繁榮時期,則更像是整合的市場。
**最後,勞動者的生命週期就業軌跡也展示了非正規帶薪工作更具排他性(被正規就業排斥)和退出性(主動選擇退出正規就業)的維度。**在大多數國家,年輕人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較低的人,比正規帶薪工作者更容易成為非正式僱員,很少有人成為非正式的個體經營者。與此同時,中老年人更容易被發現在正規就業部門工作或者成為個體經營。這表明,對於許多年輕人來説,非正規帶薪工作是進入勞動力市場的一個切入點,而且,隨着他們經驗的積累或者是簡單的“排隊”,他們更可能在正規就業部門找到工作。對於許多缺乏技能或資本的老年人來説,非正規帶薪就業也是一種選擇,他們要麼成為個體經營者,要麼得到正規帶薪工作,要麼選擇非正規就業,因為他們不會通過積累足夠的年數來獲得有意義的養老金。事實上,自主就業的參與隨着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可以部分解釋由於信貸或人力資本限制而延遲的自願進入非正規就業的現象。
03公司:收益少、成本高、執行能力弱?
勞動力的非正式性主要是一種小企業現象,絕大多數未經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登記的員工都是在少於五名員工的企業中發現的。因此,瞭解小企業註冊公司、招聘員工以及納税等決策背後的基本原理是理解非正規就業現象的基礎。
報告表明,在性質和動態方面,這些小微企業與其先進國家的同類機構密切相關,不應被視為發展中國家特有的病態,這可能正是因為在發展中國家,正規就業部門的低勞動生產率意味着參與獨立工作的機會成本較低。
鑑於此,儘管有相當多的文獻站在被排斥的角度認為這些公司沒有向當局登記註冊,但本報告認為,正規性可以被視為小公司在生產過程中幾乎不需要的多餘的投入成本。**而正規性則隨着公司規模的擴大和生產力的提升而迅速增長。**然而,**絕大多數微型企業仍然規模太小,無法克服各種成本從正規性中充分獲益。在微型企業中擁有如此多的勞動力,並且有如此多的微型企業從正規經濟中被拔出,很可能會產生一些生產成本。**首先,可能存在規模經濟或大型企業就業帶來的外部效應。如果非正規與小企業的數量優勢相關,並且規模回報的增加與其規模範圍相關,則非正規性可能導致相當大的效率損失。第二,來自非正規企業的不公平競爭可能會減緩創造性破壞的進程,在這一破壞性進程中效率低下的企業會被效率更高的競爭對手所取代,減緩這一進程意味着會對正規企業創新和引進新技術的動機產生負面影響。第三,如果降低成本和增加正規化帶來的好處,使以前的非正規企業能夠更多地進入市場和服務,那麼結果可能就是提升總生產率。
關於小微企業的證據表明,**選擇登記註冊的公司確實有更好的表現,或者説,開始註冊的公司平均比其同等的未註冊的同行表現出更高的勞動生產率水平。**考慮到所有的證據,該報告得出結論,**對於相當大比例的非正規企業來説,將成本效益分析向正規化傾斜,需要“胡蘿蔔”和“棒子”的公平組合。**例如,在巴西和墨西哥,被限制在邊緣地帶的微型企業與那些對正規化的假定利益沒有需求,並且對他們來説減少註冊成本在目前條件下不會導致正規化的企業家共存。同樣,多米尼加共和國的證據表明,**許多非正規企業從國家雷區獲得了更多的收益,不僅包括税收節約,而且還避免了與國家官僚機構的互動。**此外,根據對許多國家的調查,**大部分企業向正規化靠攏是為了避免罰款和賄賂風險。**因此,為解決小企業面臨的監管限制或降低税率而採取的干預措施可能不足以實現其正規程度的重大改變,實現這一目標還需要加入正規部門積極的激勵措施,包括改善正規企業可獲得的私人和公共服務(例如信貸、合同執行、技術援助等),並提高執行水平,以增加繼續保持非正規化的機會成本。
儘管如此,由於正規企業的總生產率較低,即使是精心設計的綜合計劃也會對非正規企業的正規化總體效果造成一定限制。因此,減少非正規化的努力必須集中在政策上,以提高正規化部門的生產力,這將增加正規化的感知利益,以及保持或增加非正規化的機會成本。
最後,在該地區的許多國家,即使是大公司也表現出相當多的逃税和非正式勞動力現象,**企業似乎再次進行了仔細的成本效益分析,在選擇其正規化的“程度”時,會將非正規化行為的“私人”利益(逃税、避免繁瑣的法律法規)與非正規化行為的“私人”成本(懲罰和賄賂的風險、不完全進入市場和政府服務)進行權衡。**旨在減少繁文縟節和合規成本的行政和税收簡化計劃、消除不合時代或私人動機激勵的法律法規監管審查以及加強執法是應對大型企業內部部分非正規現象的關鍵對策。
結語
非正規現象是經濟不發達的一種反映,是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階段,也是國家政策不佳的徵兆,對國家缺乏信心的表現。回到赫希曼,由於在國家中缺乏發言權和國家的能力問題,進一步破壞了經濟增長前景,因此,消除造成高度非正規化的誘因是更廣泛發展議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