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果還是小強?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4403-2019-05-16 14:52
原創丨登峯造極520 來源丨人民路56號
文圖無關。論裝B就服彪哥
1
該來的總會來。
餘劉文,一個江西佬,卻跑到《成都商報》去做記者。
四川人嘛,愛擺龍門陣,多搞些家長裏短的新聞就蠻好,但他一門心思要做大稿子,花42天去採訪,寫了一篇《心香淚酒祭吳宓》一書引起的官司的深度報道。
別看記者一個個都臭屁的很,其實跟廠弟廠妹沒啥差別,都是計件工資。
報社呢,跟車間也差不多一回事,每天都需要稿件填充版面,怎麼可能夠給一個記者42天的時間去鼓搗一篇稿子。
顯然餘劉文不適合《成都商報》。正好,他又遭遇了感情問題,得離開成都。
分別總是在九月,回憶是思念的愁。
1997年10月,餘劉文南下廣東,去了《南方週末》,之所以加入南方系,是因為他曾看過《南方週末》做的一組關於三峽截流的專題,標題是《美麗的三峽我的家》。“當時全國99%的媒體的三峽報道基本都是一個調子,只有南方週末説‘NO,我還有些其他的感覺和想法’。這種感覺俘獲了我。”
鄢烈山是《南方週末》的編輯,看過餘劉文花42天採訪寫的那篇稿子,對當時的主編江藝平説:“不錯不錯。”
餘劉文就開始進入試用期。第一次出差回來,江藝平拿來合同,對他説:“簽字吧,小余。”
總想搞個大新聞的小余沒多久真的搞出了一個大新聞。
那就是刊載於《南方週末》1998年1月9日第一版的《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
2
1990年代的昆明,魚龍混雜,幫派林立:昭通幫、東北幫、四川幫……
不過,該市幾場惡仗都是一個叫孫小果的人主打的,堪稱彩雲之南第一惡人。
孫小果,中等個頭,壯實,1992年12月入伍。據武警部隊的檔案記載,他出生於1975年10月27日。
請記住他的生日,這點非常重要。
入伍後,孫小果成為武警昆明某部的一個上等兵,後又進入武警某學校學習。
據稱,孫小果的生父在軍中任職;生母在昆明公安局某分局刑偵隊任職;繼父也是軍人,轉業後,先到昆明市五華區公安局任職,後累遷至另一個分局副局長。
為什麼特地點出五華區呢?因為也很重要。
1994年10月16日,還是武警學校學生的孫小果等二人夥同4名社會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將兩位女青年拉上車,駛至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將其輪姦。
輪姦實屬惡劣。
1994年10月28日,孫小果被收審,1995年4月4日被批准逮捕。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不可思議。
1995年12月20日,盤龍區人民法院判處孫小果有期徒刑2年,是5名輪姦犯中判刑最輕的一個,其餘4人分別為6年、5年、5年、5年。
他為什麼判地最輕?
因為有人在他的年齡上動了手腳。
案發1994年10月,他本是19歲。但在檢察院的起訴書中,他變成“現年16歲”;到了法院的判決書上,又變成“出生於1977年10月27日”,也即17歲。未成年人,自然判地最輕。
但詭異的是,1995年6月,孫小果就被取保候審。
更詭異的是,差不多兩年後,辦案民警才在盤龍區看守所看見一張1997年3月27日辦的保外就醫手續。
顯然,這張手續是後來補辦的。
可即使判地最輕,孫小果並未入獄,一直逍遙法外。
3
1997年7月,孫小果又犯案了,派出所一查,咦,孫小果應該是服刑人員呀?
民警打電話給孫小果的母親,他母親説:孩子回四川外婆家去了。
外婆可不背這個鍋。
1997年11月7日,孫小果再次犯案,手段之殘暴令人髮指,不忍複述。
昆明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後來對記者説:“幹公安工作這麼多年,我還從未見過如此殘暴的刑事案件!”
1997年11月10日凌晨,孫小果被警方抓獲。當時,他還開着一輛公安牌照的警車,正是他繼父的車。
孫小果落網後,證據充分,辦案民警還是壓力重重。
雲南當地一家報紙義憤填膺,對案情作了詳細報道,並將矛頭直指“孫小果的某些背景”。該報還配發了一篇短評:
應該看到,這股邪惡勢力,這些十惡不赦的團伙,其頭面人物往往自以為有“保護傘”庇護,雖作惡多端,罪行累累,卻能逍遙於法網之外,“嚴打”不及其身。如果沒有在一定範圍內握有重權的人姑息、遷就、縱容、包庇,他們能如此這般肆無忌憚、有恃無恐嗎!
幾天後,該報又在頭版刊登了一篇題為“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的文章,為孫小果洗地。
顯然,報社也遭遇到了無法抗拒的壓力。
4
這時,《南方週末》兩個記者去到昆明,其中一個就是餘劉文。
採訪非常難,昆明市檢察院一些負責人很牴觸。
此外,餘劉文還被告知,“孫小果的同夥尚有七八十人漏網,不知所蹤。這條消息很快在市公安刑偵支隊得到證實。”
他後來寫了一篇手記,如此追憶:
我當夜沒法入眠,滿腦子是孫小果那幫漏網“兄弟”,他們隱匿何處?也許就在身邊。昆明的同學説昆明流傳着這樣的説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就這樣到了12點,突然電話鈴聲大作,簡直要命,這個電話接不接?也許對方就在樓下。我最後還是麻着膽子把話筒摘起來,甚至連台詞也想好了,只要對方威脅,我就説‘你們這下真正把新聞做大了’,結果電話裏傳來嬌滴滴的一聲——‘先生,要不要服務?’”
饒是如此,《南方週末》還是推出了報道。
據調查記者王甘霖,餘劉文曾經對他説,這篇報道出來的當日,在昆明公安機關擔任要職的孫小果的父母打來電話:“你一個南方週末的小記者算得了什麼,我一月之內叫你進監獄!”
內幕捅開以後,昆明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都鋃鐺入獄。原來他們幫孫小果修改了年齡,以未成年為由只判了三年,而就在判刑以後,孫依然開着軍車和警車到處為非作歹。
孫小果被判死刑。
5
10年,彈指一揮間。
2008年10月27日,一個叫“孫小果”的申請人就其發明的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
申請得以通過。
沒錯,這個“孫小果”就是10年前本該伏法的孫小果。
他當時在雲南第二監獄服刑,第二監獄時任副監獄長叫劉思源。這點也很重要。
孫小果的專利是他母親在外提交資料運作的。幹嘛多此一舉?
原來我國刑法第78條規定:“有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的”被認定為“重大立功表現”,應當減刑。認定“發明創造”的最重要根據就是獲得國家專利認證,這是法院判定減刑的重要依據。
結果,利用發明創造獲得專利成為一些服刑人員騙取減刑的捷徑。比如,轟動一時的張海,就曾利用發明專利騙取減刑,踩點出獄後,遠走高飛。
當然,這需要監獄及法院中某些人的配合。
孫小果減刑前後,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里有一個委員叫樑子安,也請記住。
6
即使減刑了,按照律法,孫小果最快也要2012年8月出獄。
但2010年左右,孫小果就在社會上活動了,不過用的是化名“李林宸”。
“李林宸”被稱作“大李總”,入股多家公司,以娛樂業為主,集中在昆明五華區。
對了,儘管兒子惡貫滿盈,但不影響父母升遷。2002年,孫小果繼父轉任昆明五華區城管局局長(2018年退休)。
除了繼父一如既往地加持,“李林宸”還有貴人相助,那就是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局長塗力均。
蹦躂了三四年,安然無恙。
2015年,“李林宸”改回原名——孫小果,並開始在社交平台上高調起來。
他難道真是打不死的小強?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報》刊發《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下沉昆明開展督導工作》文章。文章稱,中央督導組進駐雲南省期間,昆明市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孫小果、塗力均等一批有影響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
外界愕然。原來,孫小果一直活躍在身邊。
5月14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稱,已退休6年的雲南省高院原副廳級專職審判委員會委員樑子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前,雲南省第二監獄一名監區長被控徇私舞弊、違規辦理減刑。
20多年前,餘劉文在一篇文章中寫過這麼一段話:“我見過的黑暗確實太多。即使這樣,有些事情仍然超出你的想象力。”
餘波未了。
這回,孫小果還能有超出想象力的諸多詭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