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成回憶錄:日本《外國人材引進法案》變遷史_風聞
日本通-2019-05-16 14:17

今年4月份開始,日本開始實施以擴大引進外國勞動者的《擴大外國人材引進法案》,雖然日本政府一再強調這一制度不是“移民政策”,不過截至到平成30年(2018年)年底,在日居住的外國人數達到了273萬,和30年前對比人數增加了近3倍。平成時代結束,迎來新時代令和,我們再重新回顧梳理一下日本政府引進外國人才的來龍去脈。
留學生
在日的外國留學生佔據外國人勞動者總數的20%。
1983年,以國際交流為目的,日本政府制定了“10萬名留學生計劃”,2003年才完成目標,比預計推遲了3年時間。
2008年,為了接收高級外國人才,日本政府設立了“30萬留學生計劃”的戰略目的,預計截止20年達到目標。
2010年日本法務省制定“30萬留學生計劃”後,通過日本語學校得到在留資格的“留學生”範圍逐漸擴大。近些年,大學、大學院的在籍留學生比率有所減少,但專門學校、日本語學校的留學生比例反而在增加。根據日本法務省統計,昭和54年(1979年)有77萬外國人登記者人數,到了平成元年上升至98萬,人數高漲的原因之一就是留學生增加。
昭和58年(1983年),日本基於中曾根康弘內閣(中曾根康弘(NakasoneYasuhiro;1918~現在,戰後任期第三長的日本首相(1982年11月27日~1987年11月6日在任),被公認為日本最“國際化”的政治領導人,綽號風向雞和紅武士。)建議,將當時原本計劃接納1萬人左右留學生,改制定“接受留學生10萬人計劃”。同時,原則上禁止留學生打工這一規定和《資格外活動》位置掉轉,《資格外活動》規定留學生打工時間在每週20個小時內的話不需要單獨向政府申報,可以説是由此政策開始對留學生打工行為解除限禁。
現在資格外活動的法定時間由原來的每週20小時以內擴大到每週28小時以內。“10萬人”目標在2003年達成。2009年以福田康夫內閣為基準制定的“30萬人計劃”也在2018年年末達到337000人,計劃目標達成。
現在來看,來日留學生打工已經是常態,在便利店和餐館隨處可見他們的身影,但是其中的問題也變得趨於表面化。
2013年,日本山形縣酒田市的酒田短期大學爆出問題:預計接受的中國留學生,有260名不符合在留資格,在籍留學生也是幾乎不去上課,在首都圈進行非法務工。2015年福岡市發生一起惡性事件,2名中國籍留學生因為無法籌集到學費和生活費,入室搶劫將一家4口人殺死。
雖然政府不斷針對入國審查進行嚴格審查,強化力度,但還是爆出問題,進入到今年東京福祉大學的留學生在3年時間內共計有1400人去向不明。入國管理處相關人員表示“學校方面想要更方便容易的招到學生,留學生們則打算打工賺錢,兩方各子想法願望一致,造成不少非法務工和非法滯留等問題事例”。
經濟泡沫和勞工
第二波衝擊來自昭和末期開始持續到平成初期的泡沫經濟期間。
因企業用工人數嚴重不足繼續從外國引進勞務人員填充缺口,當時日本和巴基斯坦和伊朗之間簽訂協議,規定雙方國家人員往來時免簽證,以確保吸引更多的外國勞工來日本打工賺錢。不過引進的外國勞工中有一部分人在簽證結束後並沒有按規定回國,而是非法滯留在日本,這也造成或引發了不少犯罪事件,形成一種社會問題。
昭和63年(1988年)6月日本內閣政府決定出台《第6次僱傭對策基本計劃》,計劃明確表示:日本積極接受擁有專業技能的外國人才,對於沒有技術和無專業能力的單純勞務人員,在接受時要考慮可能產生的社會影響必須慎重對待。由此可以看出日本政府針對外國勞動者政策的基本導向是,積極接收具有專業技術知識和技能的高端外國人才,而針對非熟練外國勞動者(非高端外國人才),原則上不會因解決勞動力短缺問題或以工作為目的加以接收。
在此基礎之上,平成2年(1990年)實施改正入管法針對外國人才的在留資格進行劃分,對於有複雜的、專門的、技術性技能的人才的在留資格劃分為“法律、會計業務”“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進行了明確區分。另一方面,新設了“定居者”在留資格,以“血緣”為依據,面向日裔巴西人發放“在留許可”。1990年以後,擁有“定居者”資格的外國人開始流入並聚居在以東海地區和北關東地區為主的製造業集中地帶。也有一部分人最初是以“外出打工”為目的入境的,經長期逗留後取得了永久居住權,進而以“永久居住者”在留資格留在了日本。
持這種“定居者”在留資格工作的一大國籍羣體是巴西人。巴西人在日本的外國人登記人數在平成2年(1990年)時約為12萬人,平成15年(2004年)增加至約28萬人。這些來日務工賺錢的外國人主要集中在地方上的工廠就業。在日本的羣馬縣大泉町,常住人口約有1成是巴西人,2007年末達到31.6967萬人,創下歷史最高記錄,但其中許多人屬於派遣和承包等不穩定的就業形態,2008年雷曼危機爆發後,5年間超過10萬人回到了自己的國家。
其中大約兩萬人是靠政府實施的回國援助事業提供的回國援助金(本人30萬日元(約1.9萬人民幣),需照料的家屬每人20萬日元(約1.3萬人民幣),條件是3年內不得以同樣的在留資格再次入境)回國的。巴西人的減少一直持續到2015年末,2016年後再次呈現出增加的趨勢,2017年末達到19.1362萬人。
迄今為止,通過這種在留資格入境的外國人的子女教育(不上學、升學率低)每每作為社會問題被提及,而經過約30年後,尤其是近年來,一些地區又開始面臨隨老齡化而出現的老人護理問題。
技能實習生
平成5年(1993年)日本開始實行技能實習制度,旨在通過面向發展中國家的技術轉移為國際社會做出貢獻,現在日本國內20%的外國勞動者屬於此類。制度推行之初,在留時間限定為兩年(研修1年+技能實習1年),對象工種為17種(以製造業工種為主),後來不斷延長期限並擴大工種範圍,現在達到了最長不超過5年、77個工種的139種作業(2000年以後追加了農業工種,2017年追加了首個為人服務的工種“護理”)。
正如新聞報道和紀錄片多次報道的那樣,通過本制度接收實習生的企業侵犯人權和觸犯勞動法律法規的現象屢禁不絕,包括美國的人口販賣報告在內,國外也多次指出這項制度存在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日本政府於2017年開始施行《技能實習法》。針對存在問題的中介機構(監理團體)和接收企業(實習實施者)規定了禁止事項和處罰條款。另一方面,被認定為“優良機構”的中介機構和企業則可將接收時間最長延至5年,還可以增加接收人數。
過去,中國是最大的技能實習生輸出國,但由於受到經濟發展和少子老齡化等因素的影響,近幾年來一直呈現出減少趨勢。2016年以後,越南取而代之,成為最大的輸出國,近年增長更為顯著。
另一方面,從過去數年間的增減率來看,柬埔寨和緬甸十分突出。越南的經濟增長和少子老齡化快速發展也在預期之中,作為中國和越南之後的“處女地”,今後實習生的供給源也可能轉移到柬埔寨和緬甸。不過在此之前,這些國家需要改善環境,
調整一直依賴廉價勞動力供給的產業結構本身,以便日本今後能夠長期選擇其作為供給國。
接連不斷的特例
平成後期隨着引進外國人才制度緩和,開始增加各種特殊引進外國人才的案例。平成24年制定《高級優秀人才積分制》,對在日外國人採取“積分制”,分別對外國人的學歷、資格、研究成果等打分,如達到一定標準,就可以作為高級人才適用在留優惠政策。
新的在日外國人在留優惠政策具體有:1、簡化在留手續;2、適用在留期間最長的更新期限(去年7月出台的《改正入管難民法》實施後最長為5年);3、原則上獲得在日永住權資格所需的10年在留期間可以縮短為5年等。而到了平成29年(2017年)在積分制的基礎上升級為《日本版高度外國人才綠卡》,在留1年即可申請永住。
非移民的永住人口數增長
以前在日本本土居住10年以上,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照章納税,沒有違法亂紀等行為。可以申請永駐權。2015年4月,5年拿綠卡: 取得永住權要求擁有專業知識的高級人才在日居住滿5年,按照“高級人才積分制”,根據博士學位等學歷、實際工作經驗年限、年收入等進行打分,達到70分以上則可獲得在留資格。 因該政策的實施,截至2016年6月末共有2688人獲得在日綠卡,其中中國籍最多,佔65%。
日本法務省4月26日正式發佈,有關外國人獲得永駐許可的相關申請規定。 包括研究者、技術者、企業經營者等高專業性的外國人,從現行的5年縮短為最短1年可申請永駐許可。讓有滿足一定條件的高收入,高學歷的人才能夠在來到日本3年,甚至1年後取得永住這個能在日本長久安定生活的身份。
2018年6月的發展戰略中提出“創建世界最快的日本版高級人才綠卡制度”,將在日居住期限,由5年縮短至3年。其次對於高級人才中被認定為具有高水平經營能力的外國人,在留1年提出申請即可獲得批准。具體的認定標準將在今後確定。
其實,在韓國,早已有尖端科技領域的博士最短1年即可申請永住權的先例。而日本為了在激烈的高級人才搶奪戰中勝出,也在不斷修改相關政策,力爭打造世界最快獲得永住權的制度。
日本政府基於《經濟夥伴關係協定》(EPA),在護理人才及建設與造船領域勞動者的接收措施、國家戰略特區、第四代日裔等各種渠道和工種方面正在對外敞開門户。
隨着此次新型在留資格的設立,人們往往容易關注對象工種、接收時間、能力要求等入境條件,而針對入境後企業和地域社會如何接納他們(她們)這個問題,也有必要展開深入討論。
隨着新時代令和的到來,日本開始進入新的元號,令和寓意“美好的和平”,希望今後赴日的外國人也同新年號的寓意一樣美好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