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強姦犯變身夜場老總”,開始查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4403-2019-05-17 19:05
5月17日,記者從昆明市掃黑辦獲悉,針對近期公眾和媒體關注的昆明孫小果案有關問題,**省市有關部門已對孫小果所涉犯罪、相關判決及刑罰執行等問題正在開展調查和審查工作,對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相關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佈。
延伸閲讀
孫小果獄中搞發明?****“死裏逃生”的蹊蹺得説清
21年前的死囚離奇歸來,併成為昆明夜場的大佬,又在這次的掃黑中落網,在獄中他成了“發明大王”有了自己的國家專利。孫小果的“變色龍人生”充滿着種種詭異。
孫小果出席夜店慶典(圖片來自M2酒吧玉溪店微信公眾號)
據權威的《中國法律年鑑(1999)》披露,1994年10月,孫小果就因為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卻神奇地“在監外執行”。1998年,孫小果因強姦多名女性,其中包括未成年人,並有當眾強姦情節,以及犯有故意傷害罪、強制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被當地法院數罪併罰,終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8年《南方週末》以《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為題,曝光過孫小果及其團伙在昆明的昭昭惡行。
但是,這個“死囚”卻離奇地逃離了死刑,至少獲得多個“減刑”,並且在短短几年之後就出獄,成了昆明夜場的“大李總”。
更有意思的是, 惡貫滿盈的孫小果在監獄裏卻搖身一變成了“發明家”,於2008年向國家申請了“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是監獄讓囚犯的智力驟升,成為科學家了嗎?其實,申請“垃圾專利”已經成為了“減刑神器”。相對於《刑法》規定的舉報立功、在自然災害中立功等硬槓槓,“垃圾專利”方便得多。
之前就有報道,有不少監獄服刑人員變身“監獄發明家”從而得到減刑。僅是有姓名可查的官員、名人在獄中進行發明創造的現象,就已被曝光多次。
那麼就要追問,是孫小果在牢裏發明的這個“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嗎?這麼複雜的機械圖,以孫小果的知識水平畫得出來嗎?是不是“槍手”的作品?監獄管理方有沒有存在徇私枉法,利用“垃圾專利”為其減刑?
當然,相對於孫小果可以逃過死刑執行,“獄中發明家”並不是最蹊蹺的地方,但是因為專利的公開性,也是最容易被全面披露、遭遇公眾質疑的地方,所以絕不容打馬虎眼,一筆帶過。
第一次強姦,可以監外執行;第二次,被判死刑了,可以“搞發明”減刑;森然的監獄,成了孫小果的度假村……這背後有太多的問號,需要追問、澄清和問責。
據公開報道,孫小果的父親(繼父)李橋忠在1998年就擔任昆明市某區公安分局副局長,已經於2018年退休,孫小果在當地也有“孫衙內”之稱。孫小果曾經服刑的雲南省第二監獄的領導劉思源之前也已經因為腐敗問題而落馬。孫小果的法外逍遙,和他的家庭背景,和落馬的監獄官員,有沒有關係?這些必須有權威説法。
除惡務淨!21年前就該執行死刑的孫小果,卻還能一度在昆明囂張跋扈,成為夜店之王。這次孫小果的落網,説明了國家掃黑為民的決心,但也要吸取上次的教訓,徹底清除病灶,滿足公眾的知情權:孫小果是如何逃過一死的?其父親、法院和監獄方,到底有沒有涉及枉法“撈人”,是不是構成犯罪?那個離奇的“牢中國家專利”是怎麼出爐的?這些問題都該有“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答案,不能大而化之,一筆代過。
來源:人民日報、澎湃新聞,綜合澎湃評論員沈彬、掌上春城客户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