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覆西方考古學體系和歷史學體系(碳十四篇)_風聞
李晓鹏-中兴大城首席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2019-05-20 09:00
【本文作者系文行先生】
2019年1月31日,拙文《顛覆西方考古學體系和歷史學體系》在公號“李曉鵬博士”首發,我介紹了西方在1950年代碳十四測年法發明之前釐定了世界各地主要遺址的考古學絕對年代體系以及建立在該年代體系之上的世界考古學體系(下稱西方考古學體系),並認定其為“臆測、妄定、錯誤”。
關於碳十四之前的定年,仇士華認為:
“在使用碳十四測年方法以前考古學家對於史前各種文化的絕對年代時無法做出正確的判定。史前年代學幾乎完全建立在主觀臆測或推論上面。”(仇士華、張雪蓮,《中國碳十四年代學的始創者》,《南方文物》,2008·4)
在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對絕對年代的估算只能是盲人摸象,純系臆測或推斷,而西方早期之所以能夠建立起框架自洽完善的世界考古學體系,完全是因為預設了歷史哲學,即上古中東中心論和單一起源論,並以此歷史哲學對世界考古學體系按照“階梯式”邏輯進行編排。
那麼,號稱“碳十四革命”的碳十四測年法發明出來之後,對西方早期由估算和臆測而建立的世界考古學體系產生了怎樣的革命性影響呢?是否發現了早期臆測的考古學文化絕對年代的錯誤呢?在正式開始闡述之前,簡要回顧一下碳十四測年的發展簡史。
碳十四測年簡史
1949年,Willard Libby發表了第一組碳14年代數據。
1960年代,建立在樹木年輪序列基礎上的碳十四定年的第一個校準曲線制定出來。
1970年代,採用低能質譜計數法。
1977年,第一代加速器質譜技術(AMS),使得測年樣品量從木頭10~20g、骨頭100~200g減少到百毫克甚至5~10mg。
1990年代,第二代商業化加速器質譜儀(發明於80年代中期)。
1995年,牛津大學AMS實驗室編制為解決考古問題應用貝葉斯統計方法的實用微機程序(OxCal)。
2000年代,第三代商業化加速器質譜儀(發明於80年代末)。
截止2006年,世界共有50多台AMS,其中中國5台,碳14 AMS系統有3台。
(①倫福儒《考古學理論、方法與實踐》;②仇士華、張雪蓮,《中國碳十四年代學的始創者》,《南方文物》,2008·4;③蔡蓮珍、仇士華,《貝葉斯統計應用於碳十四系列樣品年代的樹輪校正》,考古1999年第3期;④餘華貴、周衞健,《14C-AMS測年在考古學中的應用》,《地質科技情報》,2007·1;⑤管永精等,《加速器質譜技術及其在地球科學中的應用》,《.巖礦測試》,2005·4)
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之後的絕對年代(1949)
1949年碳十四測年之前的西方考古學體系和歷史學體系在《顛覆西方考古學體系和歷史學體系》中已經有所涉及,可以參閲前文,本文將補充説明一些新情況。根據拙文《西方破讀楔形文字竟是一場騙局》,即使西方導演騙局而使人們相信死文字得到“科學”破讀,但是,也並沒有把年代學搞得清清楚楚,有一定的彈性和模糊性。
大體而言,西方在碳十四測年之前的絕對年代是根據考古學和語言學等“破讀”的死文字而得到一系列原史時期的絕對年代,根據地質學(如堆積厚度)、樹木年輪、黏土紋泥等估算臆測而得到史前時期的絕對年代。
一、西亞兩河流域文明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
“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具有3000多年的文字歷史,但其中的一半以上歷史的絕對年代都無法確定。巴比倫尼亞和亞述地區出土的紀年、王表和名年官表等是確定年代的重要依據,但它們也只能允許我們把絕對年代上推倒公元前1450年(其中的誤差不超過10年)。就絕對年代學而言,再往上就是‘黑暗時代’了。雖然如此,相對年代學還是基本可以確立一個年代序列,只不過是越往上誤差越大而已。相對年代學中的一個重要焦點是巴比倫第一王朝結束的時間以及漢謨拉比統治的年代。高限年代學把漢謨拉比的統治年代定在公元前1930—前1888年間,中限年代學把漢謨拉比的統治年代定在公元前1792—前1950年間,而低限年代學則把中限年代學的年代都降低64年,即一個金星週期。”(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6—117頁)
兩河流域的歷史是基於亞述學研究而來的,而亞述學的誕生依賴於對考古發現的楔形文字的破讀,即使如此,在西方學術界,公元前1450年之前的西亞文明史亦屬於“黑暗時代”,並不像我們平時所熟悉的那樣確切和確定。
“《蘇美爾王表》(最基礎和最經典的版本仍是Jacobsen 1937)雖然提供了始於‘洪水’止於伊辛王朝(公元前1794年,根據中限年代學)1000多年的王朝更替情況以及各個王朝的國王序列,但從年代學的角度講,其中的數據很不可靠,尤其是阿卡德王朝之前的數字就更不可靠了。更錯誤的是《蘇美爾王表》把同時存在的王朝説成是前後更替的王朝,進一步失去了其年代學價值。
”(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7頁)
《蘇美爾王表》不靠譜,那麼,在碳十四之前,“黑暗時代”採用什麼方法定年呢?
“阿卡德王朝(根據中限年代學始於公元前2340年)之前,包括阿卡德時期在內,確定年代主要靠三方面的數據:一是得到王室銘文證明的國王序列,如拉格什的烏爾南希王朝;二是文化堆積的厚度;三是文字的發展演變。”(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7頁)
一是根據銘文,依賴於對死文字的破讀;二是文化堆積厚度,不過是臆測和推論罷了;三是文字的發展演變,也不過是臆測和推論罷了。因此,我們現在看到的西方在公元前1450年之前的歷史紀年都不過是估算和臆測的“研究”。
還有一個是通過與古埃及年表的相對年代法。
“德國亞述學家法肯斯坦認為,埃及的涅加達Ⅱ(大約公元前3000年)文化中明顯存在蘇美爾‘原始文字’時期的蘇美爾文化成分,這應該成為建立相對年代學的根據。”(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7頁)
通過交叉斷代,通過古埃及年表推導出蘇美爾的絕對年代,古埃及年表又依賴於商博良對古埃及象形文字的破讀。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後:
“碳14是確定早期年代的重要依據。烏魯克‘神廟C’碳14年代為2815±85BC,與相對年代學的年代基本吻合(Falkenstein 1967,第12頁);而烏魯克最底層的碳14年代為4115±160BC,因此,兩河流域南部的考古學文化序列埃利都--歐貝德--烏魯克的年代應在公元前5000--前3100年之間(Falkenstein 1967,第11頁和第24頁)。”(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7—118頁)
碳十四測年引發一些沮喪,“如果隨便引用碳14年代,如‘烏魯克Ⅳa(碳14定年為2815±85BC)’(Powell 1981,第11頁),會引起誤導,因為這個年代不論什麼角度來考察都不準確,都太低,低得難以令人接受。”(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8頁注引⑥)
當然,並非只有胡盧達如此,他並不孤立,“(賈可諾夫)把烏魯克Ⅳ定在公元前2900年,似乎有點偏低,因為這樣留給早王朝的時間未免太短了(Hallo 1971,第37頁)。”(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25頁)
“用碳14來確定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的實物遺存的年代會產生很大誤差,但如果採取一定措施,誤差會縮小。所以,用碳14獲得的年代是可靠的,譬如,烏爾王陵的所屬年代早王朝ⅢA的碳14定年為公元前2550年,馬裏早王朝ⅢA時期建造的房梁和傢俱取樣化驗結果表明,該宮殿的碳14絕對年代是公元前2600年,在阿布薩拉比赫,早王朝ⅢA時期的建築遺存的碳14年代也在公元前2520和公元前2600年之間(Wright 1980 第95頁)。對尼普爾早王朝Ⅰ末期的遺存測試結果表明,早王朝Ⅰ結束於公元前2800年(Wright 1980 第96頁)。這樣,我們就有了早王朝的碳14定年:早王朝Ⅰ,某年--2800BC,早王朝Ⅱ,2800BC--某年,早王朝ⅢA,2600BC--2334BC。這個年代基本與相對年代學中的中限年代學的年代相吻合。”(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8頁)
可見,儘管不同的碳十四測年數據之間有所矛盾,但是,並沒有顛覆歷史學體系,因為相差不算太大。
關於“歐貝德→烏魯克→捷達姆迭特那色→早王朝”的絕對年代,“早王朝之前的年代就更沒有定論了,有時不同學者對同一考古文化時期的年代的確定會有幾百年(甚至更多)的區別。下面舉幾個例子來説明早期考古與歷史年代的情況。”(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8頁)
(Mallowan 1965,第12頁)馬洛旺的文化年代是(以下年代皆為公元前):
(Adams 1981,第55頁)亞當斯的文化年代是(以下年代皆為公元前):
(Hrouda 1991,第458-459頁)胡盧達的考古與歷史年代為(以下年代皆為公元前):
(Postgate 1992,第22頁)波斯特加特的考古與歷史年代為(以下年代皆為公元前):
(以上均摘自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18--121頁)
如上所述,根據西方的研究,最早的楔形文字出現在烏魯克Ⅳa,因此烏魯克Ⅳ的定年非常關鍵。根據碳十四測年,烏魯克Ⅳa的絕對年代為2815±85BC;根據德國人胡盧達的定年計算,烏魯克Ⅳa為公元前2900年;根據英國人馬洛旺和波斯特加特,烏魯克Ⅳ定在公元前3300/3200年或之前;美國人亞當斯把烏魯克Ⅳ的年代定為公元前4000前後。亞當斯與胡盧達對烏魯克Ⅳ的定年相差1000多年。
於是,“大多數學者都採用折中定年,即把烏魯克Ⅳ定在公元前3300-前3200年前後,如美國哈佛大學施丹凱勒教授(Steinkeller 1977,第41頁),或美國耶魯大學哈羅教授(Hallo 1971,第27頁)。”(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23頁)
儘管碳十四測年相差很多,但最後發現,西方在碳十四測年之前(1931)釐定的美索不達米亞考古學絕對年代體系與現在看到的經過碳十四科學測年之後的絕對年代體系基本吻合,即碳十四測年結果基本維護了西方早期由臆測而釐定的考古學絕對年代體系。
非常值得注意的是,胡盧達把青銅年代定年為公元前2000年,也就是説,此前屬於新石器時代或銅石並用時代,這與我們熟知的青銅和銅石並用的絕對年代的認知差了好多。
“最早的青銅看來是來自美索不達米亞”、“在所有早期遺址中,首次出現青銅的時間大約在公元前3000-2500年之前,在這此前是純銅或砷銅。”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15頁)
二、古埃及文明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
“邁耶和比特里在前後只相差一年中所提出的兩種埃及早期編年方案。邁耶在1904年把第一王朝的年代定為公元前3315年,比特里在次年把這一年代定為公元前5510年,而當時對此普遍的看法是公元前3100年。”(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255頁)
無論誰定、怎麼定,無論如何地“普遍的看法”、“一般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都不過是臆測罷了。
“古埃及並沒有一個連續完整的國王統治年代順序表,這給埃及學家們留下了一個重要研究課題。現代學者為了建立一套可信的歷史年代表,就必須找到埃及紀年與公元紀年的轉換方法。因為埃及紀年與公元紀年之間並不吻合,學者們關於古埃及歷史年代表沒有形成一致認識。例如,著名的埃及學家加德納(A.Gardiner)、佈列斯特德(J.Breasted)和皮特里(W.M.Petrie)等人都在各自的著作中給出了自己的歷史年代表,這些年代表的具體時間都不一致。甚至可以説,幾乎每本埃及史著作裏面都有一張年代表,而每個作者給出的古埃及年代表都略有不同。綜合來看,埃及年代學的研究存在着三種不同觀點:以貝恩斯和瑪萊克(Baines/Malek)為代表的早期説;以貝爾(Baer)為代表的中期説;以萬特(Wente)為代表的晚期説。經過幾代學者的研究,古埃及年代的重建已經大致完成,英國著名埃及學家伊安·肖(Ian Shaw)在《牛津古代埃及史》中給出的年表是目前學界比較公認的年表。”(詳見公號“社科院考古所中國考古網”2016-10-16文《“古代埃及年代學”講座紀要》)
1920年代,“卡頓—湯普森小姐把法尤姆A期文化年代定為約公元前5000年,法尤姆B期約為公元前4500年,兩組文化的持續時間為800年。”(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194頁)
“赫扎因認為法尤姆A期與梅里姆德文化類似於塔薩文化,法尤姆B期則與巴達裏、阿姆拉文化相當。”(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195頁)
當然,後來發現法尤姆A晚於法尤姆B。
上下埃及的考古學文化序列及其情況如下:
“埃及似乎沒有純粹的新石器文化”,“由於南北地區文化之間的差異及其分佈的不同,通常分為南北兩大文化羣:下埃及文化羣主要包括法尤姆文化A、麥裏姆達文化、奧瑪裏文化和馬阿底文化;下埃及文化羣主要有塔薩文化、巴達裏文化、阿姆拉文化、格爾塞文化和涅伽達我文化等”,“鮑姆伽特還指出,法尤姆文化A來自南方,‘法尤姆文化A是涅伽達文化Ⅰ時期的文化’,麥裏姆達與涅伽達文化Ⅱ‘有商業關係’,而奧瑪裏發現物與麥裏姆達的發現物有‘持久的聯繫’”。(劉文鵬,《古代埃及史》,商務印書館,2000年,第39頁)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後:
埃及史前文化的碳十四測年。如下圖:
↑(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233頁)
上圖A、B列的數據是傳統的或流行的或習用的兩種年代劃分,即碳十四測年之前的早期釐定的絕對年代。
“從上表的時間對比來看,互相之間雖有差別,但差別不大。應該説C14測定法還是比較科學的。”(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123頁)
碳十四測年法的科學性要由其自身以及其他方法加以驗證或校正,而不是由早期估算和臆測的年代來證明或驗證,到底誰證明誰呢?這個問題要搞清楚。
不管怎麼樣,碳十四測年又維護了早期由估算臆測而釐定的埃及絕對年代,呵呵,不能不佩服西方早期估算臆測的準確性,或者説,碳十四科學測年對西方考古學基本沒用。
三、印度文明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
“馬歇爾最初認為哈拉帕文化的年代是公元前1000-400年,但在塞斯、加德和西徳尼·史密斯研究了各種印度-蘇美爾之間的聯繫並發表評論之後,馬歇爾把哈拉帕文化的繁榮期年代推前至公元前3250-前2750年,麥凱提出把摩亨佐達羅和哈拉帕的晚期地層年代改為公元前2500年。惠勒(1946年)和皮戈特(1950年)新近的分析認為,印度河文明的年代皮定為公元前2500一前1500年上下一千年。”(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265頁)
“吠陀梵文和印歐語系比較語言學只能把印度的上古史推溯到公元前1500年左右,也就是吠陀梵文文獻出現的時期。”(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291頁)
這種通過比較語言學進行絕對年代的估算臆測是不可能靠譜的,但是,西方學者根本不管,他們認定了它,並以此展開了無意義的各種後續複雜分析。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後:
“對哈拉帕文明的研究在70年代進入一個新的階段……放射性碳測年法使遺址的年代精確了得多了,而且人們已公認哈拉帕文明的城市時期是早在公元前1900年以前結束的。”(劉欣如,《介於哈拉帕文明與吠陀時期之間的“黑暗時代”》,《南亞研究》,1983·3)
“考古界在碳14用於考古測年以後很快發現印度河城市的衰亡比原來推測的要早得多,大約在公元前1700年。而吠陀時候進入南亞的初期沒有什麼物質遺存,年代是靠印歐語系比較語言學的方法推算出來的,不可能早於公元前1500年,很可能還要遲一點。因此,當《梨俱吠陀》的因陀羅大神來到南亞摧毀城堡時,印度河上的城市早已被遺棄200餘年。”(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233頁)
對於語言測年和碳十四測年之間的區區200年,完全可以看成正常的誤差,卻被西方學者揪住不放,進行了各種各樣的後續一系列分析,還被劉欣如稱之為“黑暗時代”。
四、愛琴海文明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
“比特里……斷言愛琴海文明大約出現於公元前2500年,邁錫尼文明晚期的年代為公元前1500年至前1000年。”(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139頁)
對於克里特島文明,“阿瑟·伊文思……認為米諾斯文明的早期階段為公元前3400年至前2100年、米諾斯文明中期為公元前2100年至前1550年,晚期為公元前1550年至前1100年……現在看來,米諾斯文明本身的起始年代實際上或許應該向後推。米諾斯文明在公元前1700年之前的校準年代很不完整,用埃及和美索不達米亞的年代進行修正,無論如何也需要把米諾斯文明的年代縮短。賴斯納在研究了早期米諾斯的考古材料之後,把米諾斯早期的年代定為公元前2700年至前2100年,彭德爾伯裏認為米諾斯文明早一期不會晚於公元前3100年,而哈欽森在《米諾斯文明的年代説明》一文中主張的年代則在賴斯納和彭德爾伯裏規定的年代之間,即公元前3100年至前2400年。一般認為米諾斯中期大約始於公元前2000年,克里特的新石器時代不會比公元前4000年早很多。”(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190-191頁)
“按照傳統的陶器定年和與埃及的年代比較,晚期米諾文化第一期(LM Ⅰ)的年代跨度大約在公元前1600-前1450年之間。”(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349頁)
晚期米諾文明的第一期LMⅠ分為兩期:LMⅠa和LMⅠb。鐵拉島火山大噴發發生在LMⅠa末。
“鐵拉島發生火山大噴發……公元前1500年前夕。”(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349頁)
“‘低限年代學’建立在愛琴與埃及的年代對應上,將鐵拉島的火山大噴發定年在公元前16世紀晚期。”(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350頁)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後:
“由於愛琴陶器經常出口到埃及,被埃及人珍藏或埋入墳墓,而埃及的歷史年代學和文字體系都比較完善,因而能夠較容易和準確地確定一座墳墓的朝代和絕對年代,從而能大致確認埃及墳墓中的愛琴陶器的流行年代。因而,愛琴絕對年表依賴於埃及年表,後者的調整會直接影響前者。近年來,因採用新的科學手段進行絕對年代測定,愛琴年代學發生重大變化,因而導致兩種愛琴絕對年表並存的局面:即堅持傳統愛琴定年的‘低年表’和作出重大調整的‘高年表’。兩個年表的主要分歧發生在米諾斯文化晚期第一期(LMⅠ)的年代確定上。”(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249頁)
“目前,愛琴文明的絕對年代分期主要分成高低兩個年代體系。‘高限年代學(high chronology)’是曼寧(S.W.Manning)在其《愛琴早期青銅時代的絕對年表,考古、放射性碳和歷史》(1995)一書中所採用的,主要以樹年輪、碳14和冰核測試等科學方法獲得的絕對年代作為建立年表的關鍵參考點,如鐵拉島火山噴發的絕對年代被測定為公元前1628/1627年。‘低限年代學’是學術界長期採用的傳統愛琴年代體系,被瓦倫和漢基的《愛琴青銅時代年表》所採用,但對邁錫尼文明晚期(LHⅢA—Ⅱ-ⅠB)的年代作出修正。”(拱玉書、劉文鵬、劉欣如、李政、王以欣,《世界文明起源研究——歷史與現狀》,崑崙出版社,2015版2017第2次印刷,第350頁)
這裏所謂“愛琴年代學發生重大變化”不過100年而已,碳十四測年的誤差和置信度就足以把這一點差別抹殺掉。但是,西方學者卻顯得很“嚴肅”“嚴謹”,且與兩河和埃及的碳十四測年誤差相比較而言,未免小題大做?
五、青銅年代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
蒙特留斯把英國青銅年代分為五個階段:“2500-2000BC,紅銅時代;2000-1650BC,青銅時代第一階段;1650-1400BC;1400-1150BC;1150-800BC。”(格林·丹尼爾,《考古學一百五十年》,黃其煦譯,文物出版社,2009,第143頁)
根據《世界冶金髮展史》,如下三表,表中劃黃線部分為20世紀30年代、即1949年碳十四發明之前的數據,其餘部分為1971年之前的數據,多為60年代的數據,是否為碳十四測得未知。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13-14頁)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38頁)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5頁)
1949年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後: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16頁)
↑(泰利柯特、華覺明等編譯,《世界冶金髮展史》,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第15頁)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碳十四測年被譽為考古學的一場革命,是科學測年,但其引起的巨大爭議使得泰利柯特依然採用早先習用的考古年代編排。
西方碳十四測年可靠嗎?
從碳十四測年數據看,有時數據之間的矛盾有點大,不同學者之間的分歧還很大,如烏魯克Ⅳ相差1000多年,以至於最後只能用早期估算臆測確定的習用的考古年代,因為畢竟早期基於中東中心論的歷史哲學所編排的年代體系在形式上較為自洽。
與此同時,對比由語言學測年法所估算臆測的年代數據與碳十四測年法測得的年代數據僅晚200年,“證明”了語言測年法的可靠性和準確性,但面對烏魯克等碳十四測年數據之間的巨大誤差,西方學者毫不在意,既不考慮碳十四測年的誤差範圍和置信度,也不考慮語言測年的可靠性和誤差範圍,把這“200年”看成了真實真切的鴻溝,並以此展開後續的一系列分析並得出結論:雅利安人到來前哈拉帕文明已經消亡了。
由上述這些碳十四測年之前和之後的數據對比可以看出,總體而言,在歷史時期,碳十四測得的絕對年代數據擬合結果與早期估算臆測的絕對年代數據較為契合(除個別外),史前時期相差較大或者説相距並不甚遠,總體上都比早期估算臆測的更早,且基本上維護了早期由估算臆測而建立的絕對年代體系,即碳十四測年淪為為早期臆測的絕對年代體系作背書,顯示和證明了早期所估算臆測的絕對年代相當精準,甚至顯得碳十四測年是多餘的、沒用,而所謂碳十四的革命意義似乎只在於從今往後不用再估算臆測了。
但是,我們現在知道,西方早期以中東中心論的歷史哲學所編排和估算臆測的中國仰韶文化的絕對年代明顯錯誤,相差達兩、三千年之多,以至於安特生提出“中華文化西來説”和徐中舒提出“仰韶文化為夏民族文化”的錯誤觀點。
根據拙文《顛覆西方考古學體系和歷史學體系(黍篇)》論述,西方單方面對西亞哈拉夫地層的黍和歐洲LBK地層的黍的碳十四測年得到的所有全部年代數據都明顯比中外合作進行的碳十四測年要早得多(1500-3000年),且不能用“晚期混入”來解釋,因為“晚期混入”不是常見現象,也絕不是必然現象。
根據韓建業《“彩陶之路”與早期中西文化交流》(《考古與文化》2013·1),中國彩陶文化從甘肅一直西傳到中亞費爾干納的楚斯特文化,1300BC西傳到新疆西部,“楚斯特文化於公元前2千紀末期和第1千紀初期分佈在費爾幹納盆地”,那麼,與伊朗錫亞爾克一期的彩陶文化的絕對年代相差達4000年,這是一條時間上的巨大鴻溝。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錫亞爾克的歷經4000年卻不能傳到中亞?為什麼被大山阻隔封閉的中國彩陶卻西傳到了中亞?伊朗錫亞爾克的絕對年代到底是多少?錫亞爾克的彩陶是否是費爾干納西傳過去的?因為錫亞爾克的絕對年代是在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就已經被西方通過估算而釐定了,而那隻不過是臆測而已,絕不可能靠譜!
基於上述,一、我多次説到,西方早期估算臆測的絕對年代體系不可能靠譜,它們只不過是上古中東中心論的產物。二、西方碳十四測年以“科學的證據”證明了早期估算臆測的精確性,淪為早期估算臆測的背書。三、西方早期通過估算臆測而建立起來的考古學絕對年代體系錯誤,導致了LBK時期的歐洲黍的絕對年代的錯誤,導致了中亞彩陶和伊朗彩陶的絕對年代之間有個巨大的鴻溝;如果説LBK時期的歐洲黍由5000年前被降到3500年前、哈拉夫時期的西亞黍由7000年前被降到4000年前還不夠驚訝的話,那麼7000年前的錫亞爾克一期被降到2500年前恐怕就要使人震驚得瞠目結舌了。四、我們絕不能説到中華文明西來説時就堅持單一起源論,説到中華文明西去説時就堅持多地區起源論,絕不能玩弄或聽任玩弄“雙重標準”,如果伊朗和歐洲彩陶不是獨立起源,則必源於中國,那麼西方整個考古學年代體系就要崩潰,而在我看來,事實就是如此——早崩晚崩都要崩!
既然如此,問題來了,西方所進行的單方面碳十四測年真的靠譜嗎?真的可信嗎?
下面我們再通過一個具體的、確切的、我謂之為典型的案例來揭示西方碳十四測年的問題,即東南亞青銅的碳十四測年。
東南亞青銅考古
這裏的東南亞是指大陸上的東南亞,即中國所説的中南半島。
“從20世紀20年代始,越南首先發現了著名的東山青銅文化遺址,進入60-70年代,在泰、柬、老、印尼和菲律賓等國也有許多發現。”(梁志明,《東南亞的青銅時代文化和古代銅鼓綜述》,《南洋問題研究》,2007年第4期)
一、越南北部的馮原遺址
“在越南北方的中游地區、北部平原和中部以北地區相繼發現了馮原(青銅時代初期)、同豆(青銅時代中期)、麼丘(青銅時代極盛期)和東山(青銅時代末期和鐵器時代初期)等階段的相互連接的青銅時代遺址。”(梁志明,《東南亞的青銅時代文化和古代銅鼓綜述》,《南洋問題研究》,2007年第4期)
“馮原遺址位於越南北部永富省(原富壽省),於1958年發現,次年首次發掘……馮原文化後期內出土有紅銅器和青銅器物。年代測定為公元前2000年上半葉。”(梁志明,《東南亞的青銅時代文化和古代銅鼓綜述》,《南洋問題研究》,2007年第4期)
越南青銅時代始於公元前2000-1500年。
二、泰國
↑:泰國青銅遺址,▲1 農諾他遺址3500-2500BC,▲2 班清遺址2000BC,▲3 普隆遺址1750-1425BC,▲4 班農瓦遺址1000BC,▲5 華富里青銅遺址羣2000-1000BC
1.農諾他遺址
“1965年1月、1965年12月-1966年4月和1968年,美國夏威夷大學的索爾海姆、貝亞德和新西蘭奧塔哥大學的帕克分別對該遺址進行了試掘和發掘……貝亞德將其分為三期。早期,包括三段,約當公元前3500年-前2500年,出土物包括陶器、稻穀以及牛和豬的遺骸。而最引人注目的是青銅器的發現。中期,包括八段,約當公元前2500-公元200年,出土物有陶器、砂石合範和坩堝。晚期,包括六段,年代大約為公元1000年至今。晚期和中期之間尚有一段缺環。”(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至1979年,農諾他遺址共測出32個碳十四數據和4個熱釋光數據。從貝亞德提供的數據表中可以看出,自相矛盾的數據很多。以屬於早期的15個數據為例(未註明的均為碳十四數據):
第一段:PT—277 2995±320 B.C.熱釋
FSU—340 2620±130 B.C.
FSU—345 1720±130 B.C.
GX—1612 800±130 B.C.
N—1324 910±90 A.D.骨
N—1325 280±200 B.C.骨
第二段:N—1327 560±130 B.C.骨
N—1328 540±80 B.C.骨
GAK—959 30±140 A.D.
第三段:GAK—1034 3590±320 B.C.
FSU—342 1200±130 B.C.
PT—276 2420±200 B.C.熱釋光
I—5324 720±95 B.C.骨
N—1326 320±115 B.C.骨
N—1362 70±230 A.D.骨
從上列數據可以看出,屬早期第1段的數據(N—1324),竟然晚到公元1000年前後。即使如貝亞德所説,骨質標本的測年誤差較大,應當捨棄,那麼第一段的數據最大差距仍達2000餘年,同屬第3段的數據,最大差距達2300餘年;而第2段的一個數據則已晚到公元前後。屬中、晚期的早晚顛倒、自相矛盾的數據,亦不勝枚舉。”(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從這裏可以看出:一、絕對年代的誤差實在太大太大,而絕對年代的先後關於源流,豈可等閒視之;二、西方考古的嚴謹性存在重大問題、乃至致命問題。農諾他遺址是西方於20世紀60年代發掘的,比西亞、埃及、歐洲等遺址的發掘要晚得多,尚且如此不靠譜,我們還能如何相信西方此前考古所建立的體系?
“此前,泰國的考古工作主要集中在舊石器時代晚期和新石器時代早期,至於青銅器出現的年代,學術界傳統的看法是公元前500年左右,並且還是在中國和印度文化的影響下產生的。農諾他遺址中發現的屬公元前3000—前2500年間的青銅器,將泰國青銅器出現的時間提前了2000餘年,這在考古界引起了極大的轟動。被稱為泰國考古學之父的清·尤地(Chin You-di)提出:‘在泰國的東北部製造青銅器,比目前所知道的中國商朝開始製造青銅器的時間早近一千年,也比印度的印度河流域哈拉巴文化的主人開始製造青銅器時間早近一百年或百餘年。’索爾海姆認為,與青銅斧共出的木炭的碳十四測年表明,農諾他遺址用砂石合範鑄造的青銅斧的時代,肯定超過公元前2300年,或許在公元前3000年之前,比印度已知最原始的青銅器早500年,也比中國任何青銅器早1000年。”(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而就是以這種矛盾的數據和脆弱的結果,就已經急匆匆地、迫不及待地以此為基礎開展了初步的比較研究:泰國青銅比中國和印度早。
2.班清遺址
“1966年,美國駐泰國大使的兒子、哈佛大學學生史迪夫·揚(Stephen Young)在班清搞社會調查時,偶然發現了一些施複雜卷渦紋的彩陶片,這些陶片被送到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的考古應用科學中心博物館(Museum Applied Science Center for Archaeology,簡稱MASCA)作熱釋光法斷代,測定年代為公元前4630年。該年代引起了考古學家們的注意。”(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之後,泰國藝術廳組織了幾次發掘,但未能揭示班清遺址的範圍和文化內涵。
“1974—1975年,以切斯特·戈爾曼為代表的賓夕法尼亞大學和以皮塞特·夏魯翁格薩(Pisit Charoenwongsa)為代表的泰國藝術廳,開始對班清遺址進行系統的發掘與研究。”(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1976年,《探索》雜誌公佈了戈爾曼和皮賽特關於班清遺址的第一篇發掘簡報。在這篇簡報中,他們根據對相對深度的墓葬中出土的某些特殊器類的現場印象,將遺址分為七期:第Ⅰ期和第Ⅱ期未能從地層上進行劃分……出土物有……小件青銅器,如青銅矛(M76)、手鐲、腳鐲等。碳十四年代為公元前3600—前2900年。第Ⅲ期……隨葬品有……青銅器,年代為公元前2000年;第Ⅳ期……除青銅器外,還發現3件銅柄鐵刃矛及1件鐵絲編成的手鐲。年代為公元前1600—前1200年。鑄鐵出現的年代遠遠超出了過去所認為的在亞洲出現的時間。第Ⅴ期年代為公元前1000—前500年;第Ⅵ期的年代為公元前300—前250年;第Ⅶ期的年代為公元1600—1800年。”(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班清遺址的發掘及其資料的公佈,在美國引起了極大的轟動。1975年,《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新聞週刊》(Newsweek)和《時代》(Time)等報刊雜誌都先後發表文章,介紹和討論班清遺址的發現,眾口一辭地重複同一種觀點,認為班清遺址中發現的青銅器是目前世界上最早的青銅器,青銅時代可能是首先從東南亞開始的,中國的青銅文化也很可能是從東南亞傳入的。”(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對這種觀點鼓吹最力的是索爾海姆。自農諾他和班清遺址發現以來,他先後發表了大量的論文,認為班清遺址出土的青銅器是世界上最早的青銅器,東南亞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中心,是人類一切重要文化因素的發源地,中國的青銅器是在泰國青銅文化的影響下產生的。”(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中國青銅南來説”正式出爐。
泰國青銅年代:農諾他遺址的青銅年代始於3500-2500BC,班清遺址的青銅年代始於3600-2900BC,真可謂“語不驚人死不休”啊!讓我充分領略了西方的孤膽英雄主義精神。
“農諾他和班清遺址的發掘,使考古學家們對泰國的青銅文化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但同時也引起了許多困惑,提出了許多新問題。如,農諾他和班清遺址中發現的青銅器的年代是否準確可靠?”(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泰國早期青銅器的年代問題,自農諾他和班清遺址發現以來就一直困擾着人們,也是長期以來爭論的焦點之一。”(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為什麼困惑?為什麼困擾?是不是衝擊了上古中東中心論?西亞、埃及、歐洲的碳十四測年數據有沒有使其困惑、困擾而質疑其是否準確可靠?
從這裏我們可以想象,當今世界史體系和考古學體系的知識不是西方國家有意建立的,而西方眾多學者個人民族主義、種族主義和英雄主義的行為之集合所致的。
“1981年,主持班清遺址發掘的切斯特·戈爾曼博士不幸英年早逝,他的博士研究生喬伊斯·懷特(Joyce C. White)擔負起分析和整理班清遺址資料的工作。1986年,懷特根據葬式、地層及陶器的變化,對班清遺址的編年進行了修正,1988和1990年,懷特又分別就其修正作了説明。懷特將戈爾曼劃分的七期合併成了早、中、晚三期,把原認為出現在公元前3600—前2900年間的青銅矛頭,改定為出現在約公元前2000年。”(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White最後得出如下結論:‘班清遺址的冶銅技術的出現可早至公元前1500年,甚至有可能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查爾斯·海漢姆,王劍雄、鍾治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文化內涵的重要作用》,《南方民族考古》第六輯,科學出版社,2010)
“總而觀之,青銅器在該地區(班清)的出現是在公元前2000年,前後誤差不出二百年,這一估計是有道理的。但我想申明,數據資料是不確切的,因此尚留有餘地作其他解釋。”(喬伊斯• C• 懷特著,石應平譯:《班清與泰國東北部青銅文化的編年問題》,《南方民族考古》第三輯,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1年,第15-22頁;該文是1988年提交的論文)
具體情況如下表:
↑:初步的編年(右)和修正的編年(左)(喬伊斯• C• 懷特著,石應平譯:《班清與泰國東北部青銅文化的編年問題》,《南方民族考古》第三輯,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年,第15-22頁)
班清遺址的青銅起始年代被懷特砍掉1000多年,農諾他遺址的青銅年代依舊不變,是不是也要砍呢?如果依舊不變,那麼,農諾他遺址的青銅年代始於3500-2500BC,班清遺址的青銅年代被懷特從3600-2900BC修正為2000BC。
值得注意的是,2000BC或略晚的青銅遺址在泰國還有幾個。
“自1984年起,泰國藝術廳與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和意大利東方藝術研究所等外國學術機構合作,設立了‘泰國冶金考古課題’(The Thailand Archaeometallurgy Project,簡稱TAP),在泰國東北部和中部地區進行了長達十年的調查、發掘和研究”,碳十四測年顯示,青銅年代始於2000-1500BC,如華富里附近的農帕外遺址、塔飲遺址、會延遺址以及廊開府的普隆遺址。(傅憲國,《泰國早期青銅文化的發現與研究》,《華夏考古》(鄭州)1996年4期第77-86頁)
3.班農瓦遺址
“班農瓦遺址位於班清遺址西南約270公里。”(查爾斯·海漢姆,王劍雄、鍾治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文化內涵的重要作用》,《南方民族考古》第六輯,科學出版社,2010)
“(班農瓦遺址)最早的新石器時代聚落始於公元前17世紀中葉,持續了將近150年。新石器時代第1期墓葬時代約在公元前1460年,持續了大約兩代約50年時間。稍晚的新石器時代階段大約在公元前1400年,在短暫的間歇後,繼之興起的是新石器時代第2期墓葬,其中一座墓葬可斷代為公元前1259-前1056年。新石器時代向早期青銅時代過渡的時間大概是公元前1053-前996年,最大可能是公元前1000年。”(查爾斯·海漢姆,王劍雄、鍾治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文化內涵的重要作用》,《南方民族考古》第六輯,科學出版社,2010)
班農瓦遺址是多疊層遺址,距班清遺址不太遠,從新石器時代延續到早期青銅時代,班農瓦遺址的青銅時代始於公元前1000年。
正如懷特對戈爾曼關於班清青銅的絕對年代所提出的一系列的批評一樣,海漢姆也對懷特關於班清青銅的絕對年代也提出一系列批評,主要是基於考古發掘過程和碳十四測年的一些批評,如土層清晰度、遺址分期、器物所屬層位、器物本身標準、檢材種類、檢材預處理、共存關係、碳十四測年數據量、碳十四檢測方法等,這方面內容較為專業,我就不具體摘錄,有興趣朋友可參閲備註的引文;海漢姆認為東南亞青銅時代始於公元前1000年。(懷特1990,海漢姆2010)
於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以及它與中國古代文明關係尚處在爭議中,目前主要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基於泰國東北部班農瓦遺址的75個放射性碳元素數據,把東南亞青銅時代的開始年代劃定在公元前1000年,發掘者認為該地區青銅器生產技術源自商以及長江流域及嶺南地區之間的貿易交流;而另一種觀點的倡導者White則基於同屬泰國東北部的班清遺址的9個放射性碳元素數據,認為東南亞青銅時代始於公元前2000年前後,其源頭並非中原地區或長江流域而是在更遙遠的甘肅地區。”(查爾斯·海漢姆,王劍雄、鍾治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文化內涵的重要作用》,《南方民族考古》第六輯,科學出版社,2010) 如下圖:
↑:查爾斯·海漢姆,王劍雄、鍾治譯:《東南亞青銅時代的斷代:文化內涵的重要作用》,《南方民族考古》第六輯,科學出版社,2010
討論與結論
1.烏魯克Ⅳ的絕對年代從4000BC到2815BC,相差達1000多年,是不是還可以更晚近、甚至到公元前後呢?
2.胡盧達把西亞青銅時代的開端從2800BC砍到2000BC,這樣就與中國青銅年代產生巨大的難以調和的矛盾。西亞青銅始發年代是否可以繼續向晚近修正呢?
3.東南亞青銅時代的考古是西方人主導進行的,是西方採用西式考古學理論方法體系進行發掘研究的,從20世紀60年代一直進行到本世紀初,至今還搞不清楚其絕對年代,至今還搞不清楚青銅緣起,從3000BC到2000BC、再到1000BC,歷經兩次修正,時間跨度高達2000多年,可謂變幻莫測,令人感到困惑迷糊。這足以顛覆一切學説。若取高限的3000BC,則“中國青銅南來説”破繭而出;如果取中限的2000BC,則“東南亞青銅源自甘肅説”橫空出世;如果取低限的1000BC,則“東南亞青銅源自華南説”出爐。
4.西方早期對考古學絕對年代的估算臆測不靠譜,西方單方面所進行的碳十四測年也不可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西方的碳十四測年數據很多是六、七十年代測得的。因此,對於目前流行的各種小麥、青銅、彩陶、綿羊、馬、黃牛、車等絕對年代數據絕不能輕信:其一、不能輕信於西方單方面測年;其二、不能排除西方人故意造假,不能排除像藤村新一一樣進行系統性造假的情況在西方大量存在。我們都知道,日本藤村新一所進行的系統性考古年代造假,差點兒改變東亞人類起源史。那麼,像藤村新一這種系統性造假在西方存在嗎?更何況西方歷史考古體系的建立時期正是帝國主義、殖民主義、種族主義、浪漫主義肆虐的時期,如果我們依據“藤村新一”式的造假資料,得出的結論豈非荒唐?
5.西方對兩河、埃及在碳十四測年前後年代數據之間的較大誤差進行各種擬合,但對於印度和愛琴僅有的“200年”和“100年”誤差卻揪住不放,將其視為某種鴻溝而進行討論或分高低限年代學,而完全無視正常誤差(5%以內)以及置信度問題(68%),其行為做法是極其分裂的,令人難以理解。
6.一方面,早期估算臆測的絕對年代與碳十四測年結果大致吻合,就算不吻合,經過擬合或“一般認為”,也變得吻合。另一方面,碳十四測年數據之間矛盾重重,高達2000多年。對於碳十四測年數據之間的矛盾,有時候矛盾甚大卻被擬合處理而無視了,有時候矛盾很小、在正常誤差範圍之內卻又被視為某種形式的鴻溝。
綜上所述,西方研究預設了中東中心論和單一起源論的歷史哲學,西方在碳十四測年發明之前一百多年裏所估算臆測的考古學絕對年代不可信,在碳十四發明之後所進行的單方面碳十四測年數據也不可信,年代數據的處理也不可信,拋卻數據的測定誤差和置信度不談、不排除西方考古發掘技術混亂、不排除西方偽造數據。探討各種物質、技術、知識的起源和傳播,絕對年代是關鍵,必須錙銖必較,絕不能有一絲含糊,絕不能直接抄寫西方年代數據了事,要知其然,還要知其所以然。
總而言之,世界考古學當前面臨的首要問題是:打假!打假的首要問題是:絕對年代打假!絕對年代打假的首要問題是:碳十四測年打假!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