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胡適郁達夫等人嫖娼的事情是否屬實?_風聞
豆子-豆子官方账号-人民艺术家2019-05-21 08:38
屬實。
剁手小王子胡適同學也曾是吃喝嫖賭五毒俱全的少年,他十八歲那年,已經是1909年,清朝兩江總督贊助的新公學宣佈解散。
苦逼啊。
鬱悶啊。
閒得蛋疼啊。
於是胡適被同學拉着喝酒唱歌,過了一段十分墮落的性生活。
後來他在回憶裏如實交代了自己的滔天罪惡:
何德梅常邀這班人打麻將,我不久也學會了。我們打牌不賭錢,誰贏誰請吃雅敍園。我們這一班人都能喝酒,每人面前擺一大壺,自斟自飲。從打牌到喝酒,從喝酒又到叫局,從叫局到吃花酒,不到兩個月,我都學會了。
好的。不愧是逛過窯子的,嫖娼都能説得如此淡定。徐志摩呢?
也很坦白。
他日完以後,寫信給陸小曼時是這樣説的:
説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好樣的,知錯能改……怎麼可能!幾個月後,又嫖上了。

再次主動坦白:
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後被拉到衚衕。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説有他不妨事。某某病後性慾大強,他在老相好鶼鶼處又和一個紅弟老七發生了關係。昨晚見了,肉感頗富。她和老三是一個班子,兩雌爭某某,醋氣勃勃,甚為好看。
好。我給大家總結一下老徐到底在説啥:我不想去,我是被胡適他們拉着去的,我只是看看我絕對沒摸。
這是徐志摩無處放屌的寂寞,大概得益於屢屢讓陸小曼北上,一直不能成行,沒有太太在身邊,就過不了性生活。
還是需要釋放的。
至於郁達夫,説他變態,那不對,他是經歷了一番思考的,《沉淪》其實是以他自己為藍本的小説。
起初:
我一個人住在被厚雪封鎖住的鄉間,覺得怎麼也忍耐不住了,就在一天雪片還在飛舞着的午後,踏上東海道開往東京去的客車……受了龜兒鴇母的一陣歡迎,選定了一個肥白高壯的花魁賣淫女,這一晚坐到深更,於狂歌大飲之餘,我覺得竟把我的童貞給破了。
幹完就完了?
不。
幹完以後,郁達夫就來到了他的聖賢時間:
太不值得了!太不值得了!我的理想,我的遠志,我的對國家所抱負的熱情,現在還有些什麼?還有些什麼呢?
懺悔完畢,下回還嫖:
沉索性沉到底罷!不入地獄,哪見佛性,人生原是一個複雜的迷宮。
從此一有煩心事就往妓院跑,越嫖越煩,越煩越嫖。
曾和某妓狂幹四五天。幹到腰痠。
好。題目問:
如何評價為人師表的胡適嫖娼?
討論任何人為的事,不能顛倒次序。
文人首先是人,其次才是文人。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
所以我很理解大家所有的邪惡的,善意的心思。
我們常説有錢讓人變壞,其實不是有錢讓人變壞,是有錢能讓他行善,有錢也能讓他使壞。
窮逼想行善,救幾個落水兒童就很棒很棒。
富逼想行善,資助幾個貧困兒童就很不錯了。
窮屌來了性慾,擼一發心滿意足。
富人來了性慾,去趟天上人間。
這都是一樣的道理。
文人嫖娼豐富創作,是能豐富豔遇和訴情。但要説文人嫖娼能寫出好文章,這是個偽命題。嫖娼的文人,多半不拘泥規矩,俗稱不要臉……算了不説了。總之,所謂真性情也好,不正經也罷,在文章裏有啥説啥,才是好文章。
就好比季羨林日記裏寫的:
今生只願多日幾個女人。
我要去籃球場看大腿。
所以,身處貧困的人説什麼等我有錢以後絕對是個清官,絕對不會那麼好色,絕對不會過那麼奢靡,這話很不可信。
達官貴人,娶二姨太三姨太,這是過去的事,往後不讓納妾,那就包二奶,不讓包二奶,那就養小三。走街上忍不住看美女大腿的,有朝一日有了錢,或者有了權,難免會做一些讓旁人覺得匪夷所思的事。做不來,或許是本身對妻子和家庭負責任,或許本身就是個自我約束能力很強的人,還或許根本就對性沒有什麼慾望,再或許,是怕羣議。
那是道德的譴責。
剛好胡適不怕。
徐志摩不怕。
郁達夫更不怕。
甚至鄭板橋也不怕。
杜牧不怕。
杜甫也不怕。
胡適為人師表,這話只説對了一半兒。

胡適嫖娼的時候18歲,結婚27歲。不能説為人師表居然嫖娼,得説年紀輕輕就去嫖就去賭。他的婚姻是包辦婚姻,結婚以後還嫖,我們當然可以理解為婚姻不幸福不美滿,夫人和自己的三觀差距太大了。但胡適依然比我們坦誠。
他講:
我就是好色。
相較於其他道德,誠實是最奢侈的品質,從感情上講更是如此。所有人因為忌憚而説着最道德最正確的假話,我們不是沒有過過這種時代……
你感受一下。
胡適先生後半生的言論和行為我怕你們這輩子都看不到,胡適部分在《胡適文集》第一冊可以找到。另外,胡適在他的四十自述或口述自傳中坦承這些經歷時是帶有悔意,不是認為講出來就沒什麼了。至於為什麼接受包辦婚姻,樓上也講了,在那個年代,訂婚後被拋棄的女子往後大多悲苦,很難以承受那個社會風俗下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