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前美國“一中一台“政策下台灣與馬來亞關係的突變_風聞
飞fly-2019-05-26 14:04
[cp]1960年代美國一中一台政策下台灣與馬來西亞關係的突變
楊仁飛(原創)
1957年8月31日馬來亞成為英聯邦中的獨立國家。1963年7月英國、馬來亞、新加坡、沙撈越、沙巴締結倫敦協定,決定於8月31日組成馬來西亞聯邦。1965年新加坡獨立。
這一時期馬來亞(馬來西亞)對外戰略與外交政策體現出它的兩大特徵,一是親西方性,二是以小博大,取得利益的最大化,而台灣因素在這一時期中馬關係中顯得尤為突出。
一、不承認、不建交政策的確立
中國政府從1956年起就表達強烈希望恢復與歷史上有來往的鄰國關係,並於1957年主動承認馬來亞聯合邦政府。
在馬來亞,聯合邦自治政府曾討論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可能性,民間也有些政黨、團體主張獨立後的馬來亞應主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並與之建交。
在執政黨及政府方面,馬來亞聯合邦蘇丹掌璽大臣阿巴加里主張馬來亞獨立後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他指出,中馬兩國不同的政治制度不應影響兩國邦交大事,因為這是兩國人民自己對國家制度的選擇,建交對馬來亞有益。他還主張建交後馬來亞應派代表駐北京。巫統吉隆坡鵝麥支部、文良港支部曾向政府建議邀請共產國家派代表參加馬來亞獨立慶典。1957年3月底馬華公會雪蘭莪分會通過決議,要求總會向聯盟政府建議邀請中日各國參加獨立慶典。
在反對黨方面,馬來亞勞工黨表示完全支持阿巴加里的主張,認為馬來亞是亞洲最年輕的國家,應與鄰近的國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巴基斯坦、錫蘭及印尼等建立敦睦的邦交。”馬來亞人民黨主席布斯達曼表示完全支持阿加巴里主張,希望早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
面對朝野的呼聲,馬來亞自治政府曾表示可以考慮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考慮與中華人共和國建交。1956年5月,東姑•拉赫曼在巫統成立十週年大會上稱,獨立後馬來亞外交政策將不受影響,將在萬隆會議與日內瓦精神下奉行“獨立”和“不結盟”的政策。自治政府還利用1956年新馬訪華工商代表團瞭解中國政府的政策立場。1957年1月東姑•拉赫曼宣稱,將考慮人民願望,獨立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聯合國。 這是馬來亞當局方面首次提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問題。1957年3月東姑•拉赫曼感激周恩來關懷海外華僑雙重國籍問題,但以馬來亞為英國殖民地為理由,表示須獨立後始可與外國談商有關協定及建交作為回應。 1957年4月蘇丹會議還曾建議,如獲英國同意,馬來亞準備如印度尼西亞一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雙重國籍條約。這反映出馬來亞聯合邦自治政府曾有意考慮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意願。
台灣方面學者雖曾提到1957年東姑•拉赫曼兩次派私人代表來華,就中馬關係交換意見,但由於文章沒有列出明確的資源來源,因此難以做出明確的判斷是否有密使存在。但可以相信的是,在馬來亞獨立前夕,馬來亞聯合邦自治當局的確考慮過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事宜。
1957年1月馬來亞自治政府發言人宣佈馬來亞獨立大典不會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出席。1957年3月,馬來亞聯合邦政府發言人耶谷(即新聞部長)聲稱,聯合邦獨立後不準備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7年11月6日,馬來亞公佈承認的87個國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列入其中,表明馬來亞政府最後以明確無誤的方式宣示了馬來亞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立場。但馬來亞政府深知中國問題的複雜性與重要性,在1957年馬來亞獨立時,同時決定不承認蔣介石集團、不與“中華民國”建交。
二、美國“兩個中國”政策下馬台實質外交與軍事關係的推進
除了華人、冷戰諸問題影響中馬建交外,台灣因素在美國的攪局下,出現短暫的突破。
1959年元旦,蔣介石發表文告,稱台灣當局“反攻復國的戰略,始終是政治為主,以軍事為從,以主義為先鋒,以武力為後盾”。為此,台灣當局在外交領域開展了爭奪馬來亞外交承認、重新提升與馬來亞關係的實質外交行動,致使馬來亞獨立後,特別是1963年馬來西亞成立後馬台關係出現實質性的突破,而這種突破嚴重干擾了馬來西亞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進程。
1、製造“福摩薩問題”
馬來亞政府一方面希望與6億中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交,另一方面又受到以美國為首在西方陣營的約束,不斷投票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1961年馬來亞聯合邦代表加米爾(KAMIL)在關於中國是否有聯合國代表權的聲明中指出,“雖然我的代表團原則上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我們不能接受任何一項漠視福摩薩人民要求維持他們分離的政治認同和存在的權利。福摩薩已作為一個分離的政治實體,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控制存在了許多年……我們代表團強烈認為沒有解決福摩薩問題,中國代表問題就不可能平等地解決”“中國概念是僅指中國大陸,不包括福摩薩的話,那麼這個問題就會簡單得多,我的代表團將準備支持這樣一個建議。假如另一方面,建議是指中國包括大陸與福摩薩,我們代表團將認為這個建議是站不住腳的。”
這種分裂中國的國際陽謀,在美國的強勢推動下曾一度成為新聞話題,也成為熱絡台馬關係的重要藉口,但是由於兩岸均強烈反對分裂中國的“兩國”模式,致使1969年後馬來西亞官方比較少主張“福摩薩”獨立或主張直接與“中華民國”建交事宜。
可以説這一時期馬台關係是在非常複雜的國際環境下展開的。
2、重新互設領事館
1949年之後,雖然“中華民國”駐馬來亞領館遭關閉,但此官方機構及人員仍在馬來亞相當活躍, “經濟部”商務處代替領館的角色,為華僑辦理護照、文件簽證等事宜。
1962年開始馬台關係有很大進展。“蔣介石當局”決定在馬來亞重開領事館。1964年7月,馬來西亞國會議員莫可達對外宣稱,馬來西亞和“中華民國”都是反共國家,“兩國”之間的關係將會更加密切。9月下旬,蔣介石派“外交部長”沈昌煥到馬來西亞訪問。沈在吉隆坡期間,與東姑•拉赫曼首相、拉扎克副首相,以及外交部、經濟部官員進行了多次會談。沈昌煥離開馬來西亞之前發表書面談話,指此次訪問是由東姑•拉赫曼首相邀請,雖屬非正式訪問,但與馬來西亞政府領導人商談了共同利益的問題,相信馬台之關係將進一步密切。
隨着沈昌煥訪馬,馬來西亞也派了許多高官訪台。1964年9月24日馬來西亞工商部長林瑞安應沈昌煥邀請赴台訪問,拜訪了沈昌煥與“經濟部長”楊繼曾等官員,還赴台南視察了台灣的軍事基地。1964年11月19日,馬來西亞農業及合作事務部長佐哈勵與農業主任穆哈密一起,受到台灣方面邀請,到台灣訪問。
經過私下磋商與高官間的密集來往,馬台關係得到較大突破,進入實質外交關係階段。1964年11月26日台灣當局獲准在吉隆坡重新設立領事館,台灣方面派外交系統的資深官員張仲仁、閻志恆出任駐吉隆坡領事、副領事,李光義與蕭萬長同期來到馬來西亞。1967年馬來西亞也在台灣設立了領事館。1969年吉隆坡領事館升為總領事館,張仲仁升為總領事,蕭萬長為領事。
3、加強軍事合作
1965年初,馬來西亞與印度尼西亞因邊界糾紛發生軍事衝突,急需外援。5月22日,馬來西亞派馬士蘭准將來台,與台“國防部副部長”馬紀壯會晤,並舉行雙方會談,會中馬來西亞軍方代表向台灣方面要求援助M1卡賓槍5萬支和5年用的備份零配件及2500萬發子彈,用以裝備馬來西亞地區部隊和民防部隊。台灣原本決定贈予1萬支,不過“國防部”研究後改為運交3000支及10萬發子彈。該案於9月23日得到蔣介石的核準,軍援計劃稱為“明駝計劃”。為了保密,這批衝鋒槍在交運前,台灣方面還是將軍隊的所有標記予以滅跡。滅跡部分包括:槍身及彈匣上的兵工徽、扳機護圈上的標誌、附件及包裝的各種中文標誌、包裝木箱外的標誌及中文、裝箱單上的標誌和中文。軍方還將這批衝鋒槍進行拆裝檢查和試射,徹底檢修合格後,才交付給馬來西亞。這批軍械12月4日由基隆港起運,1965年12月22日抵達馬來西亞,由馬來西亞國防部後勤司運輸科科長哈密德賓•卡瑪儒丁少校代表簽收,“明駝計劃”方告順利完成。除“明駝計劃”外,1968年9月,馬來西亞政府以馬來亞共產黨重新展開游擊戰為由,希望台灣方面派專家前往馬來西亞,協助馬來西亞爭取華人及防範共產黨的工作,承諾台灣方面所派遣之專家費用將由馬來西亞政府承擔。
為使台灣與馬來西亞軍事合作更進一步,台“國安局”駐吉隆坡代表向台灣方面彙報,稱馬來西亞方面除了希望台灣能贈予槍支彈藥外,還希望能協助訓練飛行員、訓練特種作戰及心戰人員、籌建兵工廠,代制迫擊炮彈和代為設計並籌建防空雷達設施。不過,後來馬來西亞委託英國專家設計雷達網,飛行員也改派至美、英、澳各國受訓,特戰人員則赴沖繩島美軍基地受訓。
4、馬台對建立領事關係性質的認知差異
對於馬台之間建立領事關係是否屬於外交關係的突破,當時馬來西亞政府與台灣當局在認知上稍有一些差異。
台灣方面自認是一種事實的外交承認。台灣“外交部長”錢復曾指出:“總領事關係並不是正式的外交關係,所以並不是贊成雙重承認的情況。但是總領事關係是很重要的關係,也是兩方面可以經常的交往,有許多便利。在法律上而言,總領事關係還未到法律上的承認,但已經達到事實承認。” 當時台灣官方媒體認為台在馬來西亞設立領事館是台灣蔣介石政府外交上的勝利。
但馬來西亞政府並沒有如台灣方面那麼張揚,反而顯得低調、謹慎許多。主要表現在,一是不願公開承認沈昌煥1964年馬來亞之行與馬外交部有什麼關係,稱是一次私人旅行,稱馬台關係正式化是蔣介石方面一廂情願的打算。二是馬來西亞政府稱與台灣建立領事關係,主要是為了發展與台灣的貿易,不是外交關係。“台灣政府已在吉隆坡設立領事館,政府准許台灣在此間設立領事館,乃是隨着中國‘外交部長’沈昌煥博士最近之訪問後決定的。正如我國首相東姑•拉赫曼所説的,在此間設立中國領事館,並不意味着我們不承認台灣或中國大陸政府的基本立場有所改變。我們與台灣之間的貿易,乃為主要的考慮課題。”東姑•拉赫曼1964年12月16日在國會中表示:“領事館不是外交代表團,它有助於雙邊的旅遊和商業往來。任何人訪問台灣或日本,為何一定是個錯誤?有一天,假如有時間的話,我會訪問台灣度幾天假。”馬來西亞政府明知與台灣發展領事關係有強化與台灣方面關係的效果,但出於國際政治考慮,不願公開承認。
然而不管馬來西亞政府與蔣介石方面對馬台關係作如何的表態,但通過重新互設領事館,加強軍事合作,馬台關係已有重大突破,馬來西亞對華政策出現重大轉變。
三、馬來西亞對華政策轉變背後的考慮
馬來西亞政府之所以會在馬台關係上採取突進又低調的態度,主要考慮到國內的壓力與美英的立場。
這一時期,以美國為首的西方社會竭力鼓動“一中一台”“兩個中國”,力促其“盟國”與台灣地區發展關係來刺激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馬來西亞政府又不得不面對來自國內政治勢力,包括華社的反對聲音。
在馬國內,反對與台灣發展實質外交關係的聲音很強烈,不僅加入馬來西亞不久的新加坡政府代表也強烈反對,而且在執政黨內部,批評聲浪不斷。1964年9月13日,巫統黨員認為,馬來西亞政府在現階段考慮承認台灣及與台灣建立“是不適當的。一些政治人物還明確指出,馬來西亞與台灣互設領事關係並不是為了貿易目的,馬來西亞是一個小國,在外交政策上不要涉入東西兩大集團的政治鬥爭。泛馬伊斯蘭黨議員阿末努丁在上議院指責政府允許台灣方面在吉隆坡設立“領事館”。他説,這是一項不智的舉動,因為大馬正在爭取非洲國家的同情,而非洲國家大多數是不喜歡台灣的。
從國際方面來看,原宗主國英國對馬台發展官方關係是有顧慮的。台灣媒體曾報道,馬來西亞方面對沈昌煥訪馬,“大都採取輕描淡寫方式,這些可能是由於馬國中央政府的示意,馬來西亞外交部對沈氏訪問的新聞,仍諱莫如深。但這裏的英國官員對沈部長的一切活動,甚為重視,他們似乎不願見到中華民國與馬來西亞過分接近。”英國在馬來西亞對華政策上難説有具體影響,但馬來西亞作為英聯邦國家成員,自然會顧慮到英國的外交政策與外交立場。[/c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