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患者自稱被男醫生猥褻,警方和院方介入調查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68317-2019-05-28 21:29
來源:微信公號“醫學界”
當時診室裏沒有第三個人,也沒有監控,沒有任何切實的證據可以證明那位男醫生做了那些事。
5月28日,一個關於“蚌醫二附院男醫生猥褻”的微博話題上了熱搜,目前該話題在微博上已經有200多萬閲讀和3000多討論。
兩天前,微博用户“小魚要堅強o”發文講述了她在安徽省蚌埠市蚌埠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耳鼻喉科門診遭遇到當班男醫生猥褻事件。
在這篇置頂的微博中,“小魚要堅強o”寫道:
當班的男醫生給我開麻藥,讓我做喉鏡,在敷麻藥的過程中,他提出了給我聽心肺。
因為我嘴巴里面含着麻藥,鼻孔裏面插着蘸過麻藥的棉棒,頭仰着坐在那裏,他讓我坐直,把我後背T恤撩至肩膀部位,他在後背聽的時候,手還在摳我的胸罩帶。我並沒有在意,以為他是不小心碰到的。在後面大概聽了6個部位左右放下來,這時候我是仰着頭口含麻藥,鼻孔裏面插着棉棒的,看不到他面部表情與手裏面的動作。
在我沒有一點點防備的情況下,他在我前面伸手把我的前面衣服直接掀開撩到脖子下面。這時候我的兩個胸是完全裸露在他的眼前,這時他拿着聽診器在我的兩邊乳房以及乳溝部位在按壓。這個時候我覺得不對勁,仰着頭嗯了一聲我拿手把他的手給打開了,他把我打他的手撥開説別動沒事的。我以為已經檢查完了,很快就好了。沒想到噩夢還在後面……
我仰着頭因為我看不到他,我感覺到了他把聽診器拿到我的右邊乳房上面進行按壓,接着我感覺到了,我右邊乳房上的罩杯被掀開一隻手伸了進去抓住了我的乳房。我立馬坐直他的手打掉了,我把嘴巴里面的麻藥吞進肚子裏,對他呵斥為什麼抓我的胸?
我明確地感受到把我的胸罩扒開抓住了我的胸。在我質問他之後,他跟我講也許他行為有些冒失向我道歉,我當時情緒極其崩潰,抓着包就衝出了就診室。
情緒崩潰的“小魚要堅強o”向醫院進行了投訴,但醫院卻讓那位男醫生給她打電話解釋,而崩潰的“小魚要堅強o”掛掉了那位男醫生電話,質問醫院為什麼把她的聯繫方式給那位醫生之後,撥打了110。
警察到來後,帶她去和那位醫生對質,但那位男醫生完全不承認做了那些事情。後來警察把“小魚要堅強o”和那位男醫生帶回了南湖派出所做了筆錄,由於當時診室裏沒有第三個人,也沒有監控,沒有任何切實的證據可以證明那位男醫生做了那些事,“小魚要堅強o”提出自己胸上應該留有那位醫生的指紋,但做筆錄的警察表示派出所做不了指紋提取鑑定工作。
蚌埠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官網介紹稱醫院歷史可上溯至1915年,已有百年曆史,是一所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保健和急診急救為一體的省屬大型綜合性教學醫院、國家級三級甲等醫院、國家級愛嬰醫院、全國百姓放心示範醫院……連續多年被省、市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門授予“誠信醫院”、“文明單位”。
關於上述指控,蚌埠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宣傳科陳科長上午在電話中向“醫學界”表示,這只是患者方的一面之詞,還要等警方的調查結果。下午醫院在官方微博發表了“鄭重聲明”,對此事進行了回應。
聲明中稱,事發之後,醫院高度重視,分管副院長立即趕到現場安撫當事患者,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事發當日,醫院就成立了專門調查組,並立即暫停當事醫生執業,責令其全力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並稱醫院對醫德醫風問題一貫堅持零容忍,如果調查屬實,絕不姑息,將依法依規處理。
“我們堅決反對利用微信、微博等網絡自媒體平台散佈、轉發、傳播、炒作未經核實,沒有法律依據的行為,堅決反對惡意抹黑、造謠、中傷和誹謗的言論,對由此造成我院和我院醫務人員名譽損害的行為,我們將保留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的權利。”
對於醫院的這份聲明,“小魚要堅強o”並不認可,她在微博轉發評論中寫道:
我請求貴醫院紿我一個可以上法庭的機會!!!我請你們告我!!!!!!
“小魚要堅強o”還在微博上分享了兩張自己的化驗單,請醫學專業人士幫她看一下,根據化驗單結果,是否能表明她心肺正常,醫生是否還有繼續聽診心肺的必要。
蚌醫二附院事件的最終結果,還有待於警方公佈調查結果。但因醫生為病人檢查時有時難免會觸碰到私密部位,所以關於醫生性騷擾患者的信息也不時傳出,甚至有醫生性侵患者的案件發生。
目前的《執業醫師法》中對此情況並無具體規定,第二十二條有如此表述: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其實早在2013年,河南省衞生部門發佈的《河南省醫療系統“以病人為中心”優質服務60條》的第18條,對此情況就有具體明確的規定:
門診醫師執行“一醫一患”診查制度。男性醫務人員為女性患者進行診查時,須有護士或家屬陪伴。
關於河南的這項規定,當時長沙晚報的相關報道中引述長沙市衞生局醫政處一位負責人的評論稱:
在醫生特別是男性醫生給女性患者問診時,特別是一些類似婦科、產科等特殊檢查,一定要有第三方在現場。這既是避免部分患者就診不適的尷尬,也是基本的行醫道德規範。這些規定也屬於一種就醫常識,只是河南將這樣的常識進行進一步細化。
但除了河南省之外,國內對此做出細化規定的其它省市尚未見有相關報道。
去年,新加坡一位醫生被患者指控在診所強姦女患者,在案件尚未宣判時,該醫生雖然不能被視為有罪,但新加坡醫藥理事會認為,基於這是一起嚴重的案件,要求這位醫生在接下來一年半期間,只有在女醫生在場的情況下,才能為女病人看診。
鑑於我國《執業醫師法》即將迎來修訂,“醫學界”在此也呼籲,在修訂中能夠對醫生為異性做私密處檢查做出合理、明確、可行的規定,這對醫患雙方,都是一種保護,在糾紛發生時也能有評判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