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與考古學的相遇——讀《明代宮廷建築史》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19-05-28 07:31
【施勁松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2005年初夏,我陪同一位丹麥考古學家參觀北京故宮。他問我誰是故宮的設計師,我既不知道也沒想過,但也奇怪為何此前未見有人關心此事,在故宮的説明和介紹中似乎也沒看到這方面的內容。
大約是我們習慣於欣賞或展示那些包括宏偉建築在內的古代文化遺產,卻忽略了它們的創造者。又或許,我們習慣於將它們籠統歸為勞動人民的創造,而並不關注為之貢獻智慧、付出辛勞的個體。
後來看到還有人關注故宮的細節,比如,阿城的訪談錄中就記有張光直先生問過他故宮的茅房在哪裏的問題,阿城的回答是故宮原本就沒有。諸如此類的“細枝末節”常被忽視,似乎是被宏偉的建築“遮掩”了,其實是因為人們習慣於看表面而不重實質、只看“大體”而不求細節,才忽略了原本存在的問題。
2010年歲末,孟凡人先生送我他的專著《明代宮廷建築史》,其中即有對故宮深入系統、細緻入微的研究。我首先從中查閲故宮的設計師,得知僅在永樂年間負責營建的官員就有陳珪等數十人,在總領其事的“董建”下又依次設立各級管理機構(第36、37頁)鑑於故宮的規模並歷經始建、數次災後重建、改建與維修等,每次修建僅有名可考的著名匠師就有多人(第61~63頁)。至於被徵用的工匠、軍士、民夫等,每年可達百萬人(第64~69頁)。問題的複雜性再次出乎我的意料。
一
《明代宮廷建築史》這部55萬字的專著研究的對象並不只限於北京故宮,而是着重研究了明中都、明南京和明北京三個都城的紫禁城與皇城,其次是突出、宣揚和維護皇權的各種禮制性建築,諸如太廟、社稷壇、天壇、地壇、日壇、月壇,以及同樣體現了皇權和禮制的皇陵。此外,還論及皇帝敕建且與皇帝關係密切的苑囿、行宮、王府、王墳和皇家寺觀。
全書首先以“建築史概説”説明上述明代宮廷建築的構成與概況,之後依次論述明中都與明南京的宮城與皇城,明北京的皇城和紫禁城,天壇等廟壇建築,明初三陵與明十三陵。
明北京是全書重點,所佔篇幅最多,詳論皇城和紫禁城的營建、皇城形制、紫禁城形制、紫禁城外朝、紫禁城內廷中路與內外東西路、紫禁城的規劃設計與佈局藝術,以及紫禁城形制佈局的源流。該書對明代宮廷建築進行了多維度、多層面的深入系統的研究,內容十分豐富。
這項對明代宮廷建築的研究,系統性與深廣度自不待言。但我認為其最重要的特點還在於研究立足於“物”,而且是地面上留存完好的“物”。考古學研究本就以實物而非文字記錄為對象,並以地下埋藏的遺存為主,包括地下的城址、宮殿及各類建築遺存,就保存完好的地上建築“物”進行的如此全面的研究卻不常見。
其實考古學關注的“物”無所不包,從古至今、從地下到地上的,只要是“人造”的或與人的活動相關聯的“物”,都是考古學認識的對象和建構歷史的材料。對明代宮廷建築“物”的研究,凸顯了考古學自身的獨特視角與鮮明特點,也擴展了考古學傳統的研究領域。
現存建築具有地下的建築遺存所不可相比的優越性。比如地面建築保存完好,不會像地下遺存那樣可能因破壞而殘缺;對地面建築無需發掘,保存的信息相對於發掘資料更為全面;地面建築的佈局、形制等一眼可見,不需要根據發掘資料進行平面或立體的復原;地面建築的功能明確而無需推斷,等等。
當然,今天保存的明代宮廷建築也並不都是當時所建。無論是紫禁城還是天壇等,明清兩代屢經重建、改建,絕大多數建築已不是明代始建時的原樣。如在紫禁城中,只有中軸線正中偏北的欽安殿是宮中少有的保存最完整的明代建築(第284 頁);又如東西六宮中,只有東宮鍾粹宮前院正殿和西宮永壽宮還具備明代早期的建築或初建時的格局(第300 ~301頁)。
天壇雖然保持了明代始建時的形制佈局,但細部屢有改變。至於皇陵,地下部分多未發掘。因此,研究明代的宮廷建築,也需要由觀測、考察現存的建築入手,由晚及早,仔細辨別它們在清代的建造與使用狀況,最後探究明代的建築及相關歷史。在這一研究過程中,文獻材料也提供瞭解讀“物”的必要的背景與線索。
考古學通過“物”揭示出的是一個廣闊的“歷史舞台”。
作為宮廷建築的“物”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其他事物相關聯,不是靜止的而是動態的。它包含的歷史信息並非一眼“可見”,很多“不可見”的信息需要發掘。宮廷建築“物”的歷史,至少涉及三個層面:“物”的類別的歷史,“物”自身的歷史,與“物”相關的歷史。《明代宮廷建築史》深入發掘建築“物”所包含的“可見”和“不可見”的信息,從多角度探尋“物”背後的“多重”歷史。
就“物”的類別史而言,明代的宮廷建築“物”始建和使用於明代,但其源和流更為長久。僅以宮城為例,明中都宮城的態勢、構成要素、佈局,乃至宮殿名稱和金水河的流向等,都承襲於南京的吳王新宮(第104 頁)。
後者建於洪武元年至八年,是明代的首座宮城,它宮後依山、配置金水河、皇城環套宮城、宮城外有護城河的格局,以及宮城的主體架構、宮殿的配置方位、甚至主要殿名等,成為從明中都、明南京到明北京宮城所遵循的基本要素。明中都則是明宮城標準模式形成過程中的里程碑,併成為營建明南京宮城的藍本(第105 、380 頁)。

至於北京皇城和紫禁城形制佈局的軌跡,甚至可以追溯到北宋。北宋開封宮城開創了形制佈局的新制,包括“擇中立宮”和“前朝後寢”,設角樓和東西華門,宮殿呈工字形,宮殿配置有雙軸線,出現宮廷廣場,左祖右社,宮城與園林緊密結合,宮城中以金水河為引水系統,這些要素乃至宮城的周長,都對金中都和元大都宮城有明顯影響,最終也體現在明北京紫禁城中(第386 ~393 頁)。
清北京紫禁城全面承襲明紫禁城的規制和佈局,但進行了修復、修繕、重建和改建,在建築理念、技術、風格和裝飾藝術等方面注入了新的內容,改變了其外在的形象,實為一種創新;明代紫禁城確立的中國古代宮城形制佈局的最終模式在歷經清代後保留成為今天世人所見的故宮(第393 ~415 頁)。
對於明代宮廷建築“物”自身的歷史,《明代宮廷建築史》做了大量細緻入微的分析和考證。除宮廷建築的大格局和諸種要素外,還包括某類、某座具體建築的重建、改建和演變史。建築“物”與“物”之間、“物”與人之間都存在關聯。
同一時期的不同的建築“物”構成的體系,是宮廷建築的重要內涵,涉及各類建築的總體佈局,單體建築和建築羣的空間組合,單體建築的結構、形制、技術、工藝和藝術等。“物”與人的關係則可擴展到建築的性質、用途,皇室的構成,當時的政治、禮儀和宗教等。由室內的陳設等還延伸至相關的器用制度。
與建築“物”相關的歷史包括了“物”形成之前和之後的歷史。如造“物”之前的董建班子、物料採辦、管理運輸、經費開支、匠役徵用。
以明北京的宮廷建築為例,僅物料的採辦和運輸就涉及幾乎大半個中國:採木的地點主要在四川和湖廣等南方地區(第42 ~46 頁);紫禁城的用磚主要出自山東,十三陵的用磚從磚文上看來自河北、山東、江蘇、河南、安徽、直隸等省(第51 ~ 52 頁);石料等多來自於北京周邊(第56 ~58 頁)。
由宮廷建築還可瞭解北京的城市史,現今北京的一些地名即緣於當時的營建活動,如廣渠門外的皇木廠原為各省採伐木材的存放地,崇文門內的台基廠設有廣闊平整的台基用以加工木構件,和平門南的琉璃廠當時專燒琉璃瓦件,陶然亭公園的湖泊是製坯取土的遺蹟(第46 、47 、53 、56頁)。
宮廷建築“物”的建造、使用、損毀和重建等,離不開時代與社會,建築“物”的發展過程直接涉及元末、明、清時期的政治、文化、軍事環境,以及諸多具體的事件或史實。由此可見,對建築“物”的研究,可以引導我們在多層面上對歷史進行新的解讀。
三
古代的建築“物”通常可以反映一個時代的科學、技術、藝術和觀念。明代龐大的宮廷建築羣在地面上保存至今,形制完整,功能明確,並有豐富的文獻記載,這在中國的古代建築中獨一無二,自然比其他任何建築都更能體現科學和藝術的成就,以及其時的信仰與觀念。
明代宮廷建築,無論是紫禁城還是禮制建築與皇陵,無論是整體佈局還是單體建築,都需要精確的規劃與設計,並都有複雜的理念為指導。
明清北京紫禁城的規劃設計理念最終是表現“象天立宮”的宇宙圖式,體現儒家的天命觀和禮制秩序。按此理念,北極星“獨居天軸”,南北貫穿北京城和紫禁城的中軸線為地軸,宮城位於軸心,猶如天上的紫微大帝居住於天的中心紫微垣一般。
軸線上的核心建築以及城門、宮門等被精心安排,以象徵手法規劃出外朝和內廷,最終使紫禁城實現“天人合一”和“皇權與神權合一”的理念(第343~ 345頁)。紫禁城作為皇權的象徵和國家權力的中心,還需要充分而集中地體現出禮制秩序,因而規劃和設計的理念也以禮制為核心,通過各類建築的複雜類別、佈局和形制,反映出森嚴的等級和至上的皇權(第346 ~ 350)。
此外,紫禁城的規劃設計還深受堪輿術影響,突出的例證如紫禁城後枕萬歲山、前開金水河,負陰抱陽;在紫禁城中設定“穴位”、四象和中軸線;隆宗門與景運門間區分外朝內廷的隆景線,與中軸線相交形成紫禁城東西與南北陰陽兩極的格局,以陰陽和奇偶數理等設計全城建築;以建築名稱、色調和河水等暗示五行、八卦(第350~ 359 頁)。
總之,象天立宮、禮制秩序、風水、陰陽、五行、四象、八卦等設計理念,在紫禁城中既各自獨立又相互滲透,相輔相成,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最終用以突出禮制與皇權這一核心(第3 5 9 頁)。
紫禁城還具有實用性而涉及日常居所、給水排水系統和防火採暖等(第204~ 209 頁),相比之下,其他禮制性建築就具有更強的象徵性。以祭天為主題和設計理念的天壇,所有建築構成了一個複雜的象徵系統。內外壇的垣牆北圓南方,象徵天圓地方。壇內建築面積只佔全壇面積的二十分之一,以使壇內保持“虛空”的意境。圜丘的所有結構及相關尺寸均為陽數或為九的倍數,以“九”象徵“九天”、“九霄”,以“3 6 0 ”象徵周天之度。大享殿(祈年殿)的四根龍井柱、十二根金柱和十二根檐柱等,分別或共同象徵四季、十二月、十二時辰、二十四節氣和二十八宿。天壇建築的圓形輪廓、穹窿形的頂、藍色的瓦,涵義不言自明(第4 3 4 ~ 4 3 8 頁)。至於明孝陵,主體建築更是直接設計為北斗七星狀(第4 6 6 頁)。黑格爾説“建築就是要為這種精神性的東西服務,這種精神性的東西就成了建築的真正的意義和確定的目的”,明代宮廷建築正體現了這樣的意思。
如上的設計與建築理念來自於傳統文化與皇權社會。拋開這些理念,營建這些宮廷建築也離不開科學和技術。如今所見的這些建築“物”,藴含着科學原理,體現了卓越的技術成就。紫禁城的營建,為了處理遠近兩極的視覺感受與景觀,以及空間上平面(進深和麪闊)與立面(高度)的觀賞視距,以“千尺為勢,百尺為形”作為基本尺度。
“千尺”的實際距離約為2 3 0 ~ 3 5 0 米,這是可以觀人輪廓和動態特徵並加以識別的距離。“百尺”約為2 3 ~ 35 米,這在現代建築理論中是以看清人物表情與細節動作為標準的距離。紫禁城的建築,在空間佈局上遠觀視距都不逾千尺(3 5 0 米),而單體建築和絕大多數內部庭院,進深、面闊又都在百尺(3 5 米)之內。
紫禁城最高的單體建築午門自地平面至脊吻高3 7 . 9 米,太和殿連同三層台基通高3 5 . 05 米,其餘建築之高均在3 5 米以下。以“千尺為勢,百尺為形”來劃分、組織和控制整個建築羣,被證明是符合科學尺度的,保證了在空間轉換中獲得最佳的視覺和感受效果(第3 6 0 ~3 6 2 頁)。在紫禁城的具體設計中,還普遍採用了模數化的方法,即以乾清宮和坤寧宮之深作為中軸線上各主要區段的模數,以此兩宮之寬深作為規劃主要建築羣面積的模數。這使紫禁城各主要部分在規模和比例上有明顯或一定的關係,不僅單體建築與建築羣統一諧調、渾然一體,還簡化和加快了規劃設計過程(第3 6 2 ~ 3 6 4 頁)。
同時,紫禁城各建築羣還採用方格網作為面積的模數,以10 丈、5丈和3丈方格網為基準,設計不同規模和等級的建築羣的相對位置和尺度(第3 6 4 ~3 6 8 頁)。因此,紫禁城的建築三維空間、各部分的比例,以及各建築羣相互配合的空間尺度,無不遵循數學比例。
再如天壇,軸線上的主體建築反映了天的概念、對天體幾何形象和運動規律的認識,也體現出祭天的人文關係,成為我國古代運用幾何形體、數學基數和聲學頻率的建築典範(第4 4 2 頁)。至於宮廷建築中的每一座單體或單組建築,從設計到建造都極精準,體現出高超的技術。比如保和殿的樑上前後不對稱,童柱不等高,結構亦不同,但屋頂前後兩坡分毫不差(第2 4 7 頁)。
明代宮廷建築能夠讓觀者產生強烈的感受,正是有意規劃和設計的結果。我們今天參觀紫禁城,可以明顯感受到午門的雄偉,這是因為午門前的廣場與端門廣場同寬但長度卻有三倍,這使午門前的空間更為深邃;午門門闕合一,整組建築形成三面合圍的空間,拉近了建築物與人的視線距離,擴大了景物的水平視角,建築便顯得更加宏偉(第1 9 3 頁)。
至於紫禁城中軸線上的建築,更是由體量和疏密的變化,形成節奏鮮明而又和諧統一的藝術效果(3 7 1 ~3 7 2 頁)。在天壇,從圜丘到大享殿,丹陛橋逐漸升高,各種附屬建築遠離主體建築並隱蔽於叢林之中,以實對虛,以虛襯實,營造出崇高、空闊、寧靜、肅穆和神秘的祭天氛圍與意境(第4 3 4 ~ 4 3 5 頁)。
四
宮廷建築在中外都是考古學研究的重要對象。有意思的是,前文提到的丹麥考古學家克勞斯·韓斯堡(Klavs Randsborg)對丹麥的皇家建築也做過專門研究,如地處哥本哈根城中心的建於1 7 世紀的羅森堡塔樓。他通過實物觀測、文獻分析,以及與哥本哈根周邊及英國同時期建築的比照,考證了羅森堡塔樓的建築年代、設計師,以及丹麥王室與英國王室的關係等。羅森堡似乎沒有包含像明代宮廷建築那樣複雜的觀念,給人更多的是和諧之美,但韓斯堡將羅森堡塔樓和其他一些建築的尺度解析為建築和藝術史上著名的“維楚維烏斯三角形”(Vitruvius Triangle),清晰地揭示出建築中包含的科學與藝術。
韓斯堡稱其研究為“考古學與建築的相遇”,孟先生對明代宮廷建築的研究也如此。孟先生的研究以兩者的“相遇”,深刻地揭示了“物”於考古學研究的不可替代的價值與意義。
作為“物”的明代宮廷建築所藴含的豐富信息,足以將我們引入研究歷史、文化、科學和藝術的廣闊空間。同樣重要的是,這項研究將明代的宮廷建築由物質形態轉化成知識形態,賦予了這些建築更多、更深的涵義。
這些宮廷建築在脱離了它所產生的時代後,於當今有可能只是作為單純的“人造的物”而“自在地”存在着。但通過我們的“活動”賦予這些建築物更多的歷史、科學、藝術、文化的價值和意義後,它們便由“人造的物”上升到了“人文作品”。面對紫禁城、天壇這些古建築,參觀者的感受可能因人而異。
我們尊重個體差異,但也需要在科學研究的引導下去更好地理解和欣賞。黑格爾曾這樣説建築的美:“通過它所有的形式使它的目的顯得一目瞭然,而在它的這些關係的和諧配合中就把單純的符合目的性提高到美”。
瞭解建築的目的、形式和組合,可以讓人認識到建築何以為美。如果我們不只是觀賞作為物質形態的紫禁城或天壇,而是對知識形態的建築物有所認識,那我們所“看到”的建築將不再是“那個建築”,對建築物產生的個體的直觀感受,也可進一步上升為對歷史的認識、對古人思維和智慧的理解。
還需要説明的是,對過去的知識有不斷梳理的必要。關於明代的宮廷建築,留存有大量的文字記錄和研究成果。《明代宮廷建築史》對相關文獻和研究成果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恰當的引用,將既有知識梳理、轉化成為了新的知識。以此作為一種方式,知識得以不斷沿襲、更新和增進。當我們在重述- 重構傳統的同時,我們也在重塑傳統。這是孟先生此項研究的另一重意義。
“無物長存”。相較於物質形態的宮廷建築,作為知識形態的建築將保存、傳承得更為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