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死刑犯?發明家?大老闆?孫小果你究竟是誰?_風聞
多维观视界-头条号:多维观视界2019-05-29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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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説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然而現實卻往往更加迷幻,時值五月,一個名字反覆出現在大眾視野,他就是孫小果,如果深挖下去,你還會發現他曾叫陳果,現在叫李林宸,三個姓氏,三個名字。然而更加令人稱奇的則是他的身份:警校學生、強姦犯、惡霸、死刑犯、發明家、夜場老總。
出生在昆明的陳果
陳果生父陳某,昆明市某單位職工,母親孫鶴予(曾用名孫雪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二人於何年結婚未可知,但通過公開消息可知陳果於1975年出生。
警校學生孫小果
1982年陳某與孫鶴予離婚,離婚後陳果隨母性,改名孫小果。1992年,孫鶴予與當時仍在現役的李橋忠再婚。時年12月,孫小果入伍,成為武警昆明某部的一名上等兵,後又進入某警校學習。
強姦犯孫小果
1994年10月16日,警校學生孫小果和四個社會無業青年駕車遊蕩,在昆明環城南路強行拉了兩位女青年上車,一路開到呈貢縣境內呈貢至宜良6公里處進行輪姦。1995年4月4日孫小果因此案被批准逮捕。然而孫小果案發後,孫鶴予、李橋忠四處活動,將孫小果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為1977年;此外,孫鶴予還向辦案部門提供了孫小果患病虛假證明,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部分領導及幹警於1995年6月違規為孫小果辦理了取保候審,並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其三年有期徒刑後,辦理了保外就醫手續,導致孫小果未被收監執行,實際上孫小果一天監獄都沒住過。
惡霸孫小果
惡性累累卻未受到應有懲罰,孫小果此後更加有恃無恐。1997年11月7日21時許,孫小果為讓17歲少女張某某説出其表妹張某萍和男友汪某慶的下落,糾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將張某某和女性朋友楊某某帶到夜總會“温州KTV”包房內。孫小果等人即對張某某進行毆打、侮辱,輪番對張進行拳打腳踢,並用孫小果叫他人買來的竹筷和牙籤刺張的乳房,用煙頭烙燙張的手臂,還逼迫張用牙齒咬住大理石茶几並用肘猛擊張的頭部。次日凌晨,孫小果等人又將張某某、楊某某挾持到昆明市本豪勝娛樂城啤酒屋2樓,在公共場所又對張、楊進行毒打,再一次逼張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邊緣,用手肘擊打張的頭部。凌晨4時許,孫小果等人將張、楊二人帶至昆明飯店大門口,孫小果一夥輪番對張進行拳打腳踢,致張昏迷。期間孫小果等人還解開褲子,將尿衝在張某某的臉上。被害人的傷情經法醫鑑定為重傷。
當時昆明的許多娛樂場所都要定期向孫小果交“保護費”。孫小果及其弟子來玩,不僅不給錢,娛樂場所還得倒賠。對娛樂場所的小姐,“他叫誰下跪誰就下跪,叫誰拿錢誰就拿錢。”然而,當時昆明盛行幫派文化,有昭通幫、東北幫、興義幫、鎮雄幫、四川幫等,孫小果就曾參與“東北幫”的兩起案件,被認定尋釁滋事、故意傷害和非法拘禁罪。僅1997年的8個月內,孫小果及其團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強姦罪、故意傷害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尋釁滋事罪等,昆明當時流傳着這樣的説法,“白天小平管,夜晚小果管。”
死刑犯孫小果
本應在監獄服刑的孫小果不僅逍遙法外,現實中更是惡行累累,面對其種種暴行,也終於有人坐不住了。1997年11月28日,《雲南法制報》刊發題為《掩蓋不住的罪惡》的報道。報道稱,早在1994年10月,還在警校的孫小果曾輪姦女青年,案發後,其出生年份由1975年改為1977年,當年法院判處孫小果3年有期徒刑,但卻被保外就醫了。
然而,1997年12月9日,在十來天前剛剛刊發孫小果惡性的《雲南法制報》上,刊登了一則題目為《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的文章。文章中,孫父孫母對兒子的犯罪行為表示了震驚、憤慨和譴責。而此篇文章中的“父”即孫小果繼父李橋忠,當時李橋忠已從部隊轉業到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任副局長。
這篇用來洗地的文章本想澆滅輿論的熱度,但沒想到這難看的吃相反而更加激起了輿論的反抗。1998年1月,《南方週末》就此事刊登了一篇報導——《昆明在呼喊:剷除惡霸》,將孫小果及其團伙的惡性予以徹底曝光。該篇報道一經刊發立刻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廣泛關注。然而當時的事情並不簡單,報道這件事的記者餘劉文曾説,這篇報道出來當日,在昆明公安機關擔任要職的孫小果父母即給南方週末打電話叫囂:“你一個南方週末的小記者算得了什麼,我一月之內叫你進監獄!”
好在只是口氣比腳氣大,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孫小果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餘幾名同夥分別獲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同年,孫小果母親孫鶴予因包庇孫小果1994年強姦犯罪被開除公職,並被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孫小果繼父李橋忠因在孫小果1994年強姦案中幫助孫小果辦理取保候審受到留黨察看兩年、撤職處分。
夜場老總李林宸
故事到這裏本應隨着惡霸孫小果被執行死刑、貪污腐敗的官員被判刑而結束,然而現實往往比戲劇更加迷幻。
2012年底,昆明人陸果(化名)經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叫“李林宸”的人,準備合作經營酒吧。陸果説,聽説李林宸“政府這塊兒比較熟,辦證什麼都比較容易”。2013年5月7日,二人合作經營的M2(咪兔)酒吧在昆明昆都正式開業。李林宸主管酒吧經營,而陸果負責酒吧的財務事宜。每隔一段時間,陸果要給李林宸分紅轉賬。到了2016年,李林宸的銀行卡忽然變成了孫小果的,“當時他所有的銀行卡那些都是李林宸,後面他的卡就全部改回孫小果”。至於為何發生這種更改,陸果稱“不方便去問”。
在陸果眼中,孫小果“很熟悉政府方面,辦理業務快,對待工作也很負責。”李頡也説,孫小果“出獄後行事比以前低調了,投資了娛樂公司後悶聲賺錢。”在孫小果的運營下,M2很快就成了多名夜場人士口中的“昆都眾多酒吧中上座最快的”。M2酒吧邀請過不少明星前來演出。開業一週後,香港明星陳小春到場演出,一個月後,韓國歌星李玖哲也來演出。2017年8月,因涉及一些使用權方面的調整,昆都所有酒吧及娛樂場所關閉,包括M2酒吧。陸果説,孫小果後來又在昆明其他地方開了銀河俱樂部、雲紡space酒吧,而自己由於個人原因則退出了經營。
然而據知情人士透露,孫小果的出獄時間要遠遠早於2012年底。其表示,早在2010年孫小果以李林宸之名辦理了港澳通行證,且有乘坐飛機的記錄,2012年4月辦理了護照。在2015年辦理了新的護照和港澳通行證,恢復了孫小果的名字。
繁體字的菜單和以港元為標準的計價單位,證明其在香港
發明家孫小果
在5月27日播出的央視《新聞1+1》欄目中,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阮齊林表示,按道理講如果判處死刑,通常不説緩期兩年執行,應該指的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然而對於孫小果並未按照判決結果被執行死刑時,阮教授表示存在兩種可能,一種可能就是説有人枉法,對死刑沒有執行,第二種可能就是説他判的是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雲南高院可能是維持死刑判決,改判緩期兩年執行,那是有可能的。
孫小果專利信息
然而要想大幅度減刑,還需要一些外力。2008年,一個名叫孫小果的人,向國家申請了“聯動鎖緊式防盜窖井蓋申請國家專利”,至今還能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上看到。但阮教授對此表示該發明專利並不應該算是重大科學技術發明,頂多是一般立功,一般立功減刑作用不是很大,就是能減個一年半載的樣子。
孫小果專利信息地址
後續
隨着孫小果其人及相關案件信息在網絡及輿論不斷髮酵。5月17日,昆明市掃黑辦對外通報了相關情況。省市有關部門已對孫小果所涉犯罪、相關判決及刑罰執行等問題正在開展調查和審查工作,對存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將一查到底、決不姑息,依紀依規依法嚴肅處理。24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消息,全國掃黑辦已將雲南昆明孫小果涉黑案列為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同日,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也要求雲南方面,要將該案辦成“鐵案”,中央督導組將適時組織“回頭看”。
2019年5月28日,雲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刊文,向社會通報孫小果案件情況。通報中稱: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機關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雲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省、市有關部門及時成立專案工作領導小組,對孫小果前科犯罪、刑罰執行以及其他違法犯罪全面開展調查和審查。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督辦。目前,案件辦理取得了階段性進展,相關部門已對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劉思源、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樑子安、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原副庭長陳超以及孫小果重要關係人等11人採取了留置措施,對孫小果出獄以後所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2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對於此案的後續發展,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雷表示:這個案子裏邊有兩個案子,一個是舊案一個是新案。新案嚴格按照法律辦沒有任何問題,舊案是不是已經按照證據和法律的那種要求在辦,是需要進一步查的,這是鐵案的一個最基本的意思。
其實當我們在梳理和清查和徹查這個孫小果案的時候,查清楚是目的,找到保護傘也是目的,但是最終極的目的是要查到在這個案子中所呈現出來我們的司法程序執行程序中到底有什麼樣的縫隙漏洞去更好的彌補它,為以後的司法改革作出鋪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