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反制”的一些可能方法淺析_風聞
小鬣狗-推特首席鉴黄师2019-05-30 11:24
打不打,制約不制約已經不再是問題了,人日一句“勿謂言之不預”已經表明立場(雖然不是鐘聲發表的,差評),接下來的問題是怎麼打,怎麼制約。多吐槽一句,老美的翻譯真的是差到冒泡,一句You’ve been warned就解決問題了,非要翻譯的那麼Chinglish,簡直沙雕。

一定要有配圖,不然發不出去系列,借貴觀的圖一用(圖源:SCMP Pictures)
試猜想一下,制裁是跑不了的,但是這場制裁應該是點穴式的精確打擊而不是核彈式的廣撒網,制裁對象目測不是國別而是公司。畢竟對面制裁也是屬於精確打擊,華為,大疆,blablabla… 總之不是所有中國企業(深圳:MMP)。而且BIS的制裁屬於強行政,弱立法,這和美國國會通過立法禁止華為的行為有所不同,目前在立法角度上反制還沒到時候,可以往後放放。現階段還是以行政對行政比較穩妥。下文最初發於知乎,現轉過來並適當拓展,本老狗將試分析一下我方可能使用的手段和針對的目標:
1首當其衝的應該是軍工行業,尤其是對台售武的公司,黑名單可以直接用起來了…將所有的對台售武的公司以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股權相關方、供貨方統一以類似美國BIS實體名單的方式列入制裁清單,也就是説,這些實體被徹底拉黑,無法獲得任何中國出口的稀土精煉產品。波音、洛馬、諾斯羅普格魯曼先走起來好不好…?
2其次就是其他軍工領域,將稀土精煉產品列為戰略資源,出口一案一例,逐例審查,對所有國外用户使用出口許可證制度,只要最終決策捏在自己手裏就行,對歐萌國家可以放放水,對某大國往死裏剛就行。這種玩法嚴格意義上不違反WTO相關要求,能把人噁心得死去活來但是沒啥剛性把柄。
3高科技領域,本土降價賣,出口使用非關税手段設限,換外企生產線來中國,並給予適當税收優惠(税收優惠這條已經在做了,但是目前針對芯片研發環節而不是製造環節)。既然不論到底有沒有強制技術轉移,強制技術轉移這帽子已經扣自己頭上了,那這帽子再戴高點也無妨。
4此外,其實可以説是第二條的延展,出口稀土精煉產品得開始需要EUC(最終用户證明,一種軍火貿易中常見的法律文件,和出口許可證一個管買方端一個管出口端)了,並且加上全流程監管條款,只不過這裏不針對軍火行業,而是所有的非中國採購商。需要政府商務部門派人在特定節點或者跟着全流程監管,確保出口的精煉產品不被轉口或者轉售,運用於軍工行業以及一些其他的特定公司。違反EUC相關要求的企業,則被拉進出口黑名單,以後無法獲得精煉產品。
5減少進口和精煉量,通過這種手段減少原材料,最終減少市場上的稀土精煉產品供應量。這個已經在做了,緬甸就被實際上禁止進口。緬甸的稀土資源和中國一樣,重稀土不少,如果上游原材料供應減少,則市場上供應總量降低,價格升高,也更便於加工企業和加工能力最強國家政府能夠控制稀土精煉產品的價格和流向。
6建立歐亞非等國(某大國排除在外)的稀土供應聯盟,簽署類似瓦森納的禁運協議,對非締約國企業進行歧視對待,對締約國企業提供出口便利,並對轉口至第三方的企業形成震懾和約束,可以在更大範圍內“搞多朋友,搞少敵人”。
7嚴厲打擊稀土精煉產品的走私行為,不過這條其實意義不大,因為原先都是走私原材料出口,精煉產品基本上目前國內多頭壟斷,這幾個巨頭以國資為主,誰敢走私…活膩味了,監檢法三連了解一下?而且就算原材料走私出去了,還得再刷一遍原產地證出口到中國再精煉…
8嚴格限制稀土精煉技術輸出,做好專利保護,估計幾年以後洋人知識產權盜竊會年年上人民日報…
其實説到底,最大的一張牌真不是稀土資源,那玩意哪都有,不差你這一點。差距在於稀土上中游產業鏈,這個真不是幾年就能搞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