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教早期敦煌文獻《一神論》考_風聞
diewisch-历史唯物观察者-2019-06-01 09:34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中國社會科學報 作者:項秉光
原貼:http://www.cssn.cn/zjx/201903/t20190305_4843018.shtml

《一神論》開篇部分,今藏日本
出土於敦煌石洞,現藏於日本杏雨書屋的《一神論》屬於被稱為景教的中國古代基督教文獻。據《景教碑》載,這部文獻形成於阿羅本 (其人於貞觀九年至長安傳教)時期,是瞭解中國古代基督教的主要材料之一。《一神論》的書法優美,羅香林稱其抄寫者為“殆習褚遂良一派書法者”。不但如此,寫卷共405行6950字,沒有一筆塗抹,沒有一句一字修改,外觀極為工整精美。然而與此同時,《一神論》不少章節文字脱落、句讀困難、文意不通,以致無法閲讀,尤其是《世尊佈施論第三》。除此之外,《一神論》全卷有三個小品文,但是結構不一,分別有三種標題方式,第一篇“喻第二”,緊接經文,同行題名。第二篇“一天論第一”則在其內容之後,另提一行書寫。第三篇“世尊佈施論第三”則在其內容之前,獨佔一行。全卷現在通行的“一神論”標題,則在最後一行。三個部分究竟是什麼關係,至今爭論不休。《一神論》外觀工整精美,內容卻錯誤百出、結構混亂,加之傳承不明,故而有人認為,此經是教外人根據一些雜亂的經文,抄錄湊合而成,乃是贗品或偽作。
那麼,這樣一部內外衝突的敦煌《一神論》寫本,具體是如何形成的呢?其實,這與唐代的抄經活動有關。抄寫經書在隋唐一時蔚為風氣,從官方到民間都被捲入其中。官方對抄經事業的投入,既有宗教目的,也有政治和商業目的。從南北朝開始,官方抄經就成了經典抄寫的主要形式,並且形成了相對完備的組織和制度。隋唐時,官方對抄經活動的重視和投入力度加大,抄經制度變得更為完善複雜。屬於政府機構的抄寫手抄寫完經文之後,先由低級的僧侶校對,後由高級僧侶再三詳細審閲。此外,還有專門的官員負責監督抄經活動。
隋唐之時,天下之人對供經趨之若鶩,但官方抄經遠離民間需求又體量不足,因而形成了巨大的民間抄經市場。民間抄經市場的活躍和無序,一度驚動官府。開元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朝廷下令:“聞坊巷之內,開鋪寫經,公然鑄佛。自今已後,村坊街市等,不得輒更鑄佛寫經為業。”儘管官府禁止開鋪寫經,想要將民眾引導到正規的寺廟,由僧侶來負責提供經文,但是民間抄經既然已經成為公開生意,就關係到許多人的生計,難以斷絕。作為一門生意的民間抄經活動,既然沒有官方抄經所要求的諸多程序,所抄寫的成品自然也不如官方寫經那麼嚴謹完善。民間抄經人重外觀而輕內容,講求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效率,抄更多的經書,從而賺更多的錢。對此,胡適評價説:“寫經重在校勘無誤,而敦煌寫經所以有無數錯誤,大概都由於不大識字的學童小和尚的依樣塗鴉,或者由於不識字的女施主僱的商業化的寫經手的潦草塞責,校勘工作是不會用到這兩類的寫經上去的。”正如《佛説阿彌陀經》題記所示,善男信女中有許多不認字也不能書寫的人,為民間抄經手提供了巨大的商機。但民間抄經活動缺乏校勘、詳閲和監督程序,甚至連顧主自身也無法評閲,全憑抄經人自身的職業操守和良心來保證寫經的質量。因此,敦煌藏經中有不少寫卷錯誤百出。
相比佛經來説,景教的抄經更有難度。抄經手對景教經典的熟悉程度不如佛經,抄寫的機會也沒有佛經那麼多。以景教早期的寫卷為例,一個不識字的景教徒,如欲供養經文,就得僱民間的寫經人抄寫。寫經人不是景教中人,對景教教理、人物、歷史及規制等都不熟悉。因此,他不但無從改正原本的錯誤,而且還會將原本正確的內容抄錯。更重要的是,職業抄經人更重視經濟利益,注重以漂亮的外觀而不是以正確的經文內容迎合不識字的顧主,也不可能在抄寫之後,回頭去校勘改正文本。
可見,宗教文獻的保存、流傳具有特殊性,難以文化俗常之理考量之。敦煌景教文獻內外衝突,自有其出自宗教信仰的特殊原因,不能簡單地將其視作偽作或贗品。
眾所周知,敦煌藏經洞中的寫本以佛教文獻為主,摻雜以少量的儒道文獻和世俗文書,那麼,作為異教的景教文獻,為何會出現在藏經洞中?這個問題涉及敦煌藏經洞的封閉原因。敦煌藏經洞為何封閉,現在有兩種主要觀點,一為“避難説”,分避西夏説和避黑韓王朝説;一為“廢棄説”。從“避難説”來説,兵鋒逼近,自然應收藏寶貴的經典文獻。由此而收入藏經洞裏的文獻,無疑都應為當時之珍藏。從這個角度説,景教的寫卷能夠收入藏經洞,自然應為當時的珍品,但是,珍品怎能如此結構混亂、內容錯誤百出?“廢棄説”則認為,藏經洞中的文書,都是廢棄的文字。中國社會素來有 “敬惜字紙”的傳統,所謂“文以載道”,敬惜字紙所以重文,重文所以重道。《燕京舊俗志》中載民間傳統甚至認為,“污踐字紙,即系污衊孔聖,罪惡極重,倘敢不惜字紙,幾乎與不敬神佛、不孝父母同科罪”。道教經典為此還有《文昌帝君勸敬字紙文》一文。為避免紙張被污損,廢棄的紙張,通常燒燬或者藏埋。敦煌藏經洞,正是當地人收藏廢棄紙張的地方,因此當時廢棄的一切文卷、文書,包括世俗文書、異教典籍,不管其卷面如何,內容怎樣,都被收入藏經洞中。因此,從“廢棄説”來看,收入藏經洞的文字,並非什麼珍品,而是廢棄的文字。既然是廢棄的文字,為何卻有如此精美的外觀呢?這就涉及宗教文獻的特殊性。
隋唐之時,佛教興盛無比,成為民間社會的主要宗教信仰。佛教以佛法僧為三寶,因此不但供養佛、供養僧,也供養法。所謂法寶,即是佛經,《佛説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中説:“若有眾生於此經典,書寫供養、受持、讀誦……於無上道,終不退轉。”《華嚴經》中乃稱:諸供養中,法供養最。於是書寫、供養經典,在隋唐一時風行,上至皇室,下到民間,皆參與其中。敦煌寫卷S.4020《思益經》的題記中,提到開皇八年,隋文帝第三子秦王楊俊的妃子崔氏,為法界眾生,“敬造雜阿含等經五百卷,流通供養”。開皇時,朝廷下令營造經像,在京師、相州、洛州等處,由官方主持抄寫經書,藏經於佛寺和秘閣,於是上行下效:“天下之人,從風而靡,競相景慕,民間佛經,多於六經數十百倍。”
從敦煌文獻的題記來看,這些經書用途包括誦讀、受持、供養,以求增加宗教功德,祈願求福、追薦亡靈。本土文化中蔚為風氣的經典抄寫、供養,也影響到了景教。在《一神論》中,就討論瞭如何做功德的問題,但此時的討論還頗具希臘基督教特色。所謂功德,是要求信徒恭敬禮拜、不犯誡行,主要還是要 “至心禮拜天尊”“唯事一神天尊,禮拜一神,取一神進止”。但是到了後期的《志玄安樂經》中,做宗教功德的方式就向本土宗教風俗靠攏:“若是復有人,於此經文,聞説歡喜親近、供養、讀誦、受持……因茲獲佑,故懷願樂。”“於此經文,聞説歡喜親近、供養、讀誦、受持”是習見的佛經用語,《志玄安樂經》的作者,幾乎一字不改地將其抄寫在自己的經典文本中。以此可見,本是本土風俗的經典抄寫和供養,在唐代景教中,已是正式的宗教行為風俗,《一神論》正是此宗教風俗的產物。
抄寫供養用的經文,不需要考慮文本內容,所以在內容上來説,它是廢品,但是供養的經文要做到外觀精美,才適合供養,因此,它就成了精美的廢品。精美的廢品正是敦煌藏經洞中的常態,有大量廢棄的經卷,出於敬惜字紙的原因,被收入藏經洞中保存,景教的寫卷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進入了藏經洞中。雖然單從文獻本身來看,它是精美的廢品,但是實際上它有自身的特殊功用,一種不同於世俗文書和文化作品的宗教功能。
從《一神論》的內容來看,它是不適合誦讀、受持的,是典型的宗教供養經。《一神論》寫卷的三個部分,內容和風格都不統一,這一現狀正與宗教功德行為有關。宗教抄經功德不但催生了抄寫和供養經典,而且對抄經還有量的要求。敦煌寫本S87《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的題記中説:“得六品發願月別許寫一卷,得五品月別寫經兩卷。”此處表明,抄經供養的人發願,按照最終所獲得的品級不同,另外追加抄寫不同數量的經卷。這在當時也是普遍狀況,即通過增加抄經量來增加功德,或者許願如果獲得某種福佑,則以抄經多少報之。景教早期經典稀缺,並且內容不多,故在教徒許願多抄經典時,集合幾篇抄在一起,以此完成教徒所許願的抄寫卷數。《一神論》的三部分,正是因為此原因而形成現今所見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