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賣“三有動物”鷹隼 獲刑四個月罰2000元_風聞
五年平辽圆嘟嘟-2019-06-02 17:24
來源:北京青年報
用鳥做餌,撒網後,端着弩弓匍匐一旁,靜等鷹、隼等猛禽上鈎,再高價出售給中東富豪,這是電影《無人區》中的盜獵者。在現實生活中,也有不法分子一直在打無辜猛禽的主意。據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近日,忻州市繁峙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非法買賣野生動物案,被告人羅某犯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2018年,被告人羅某在QQ羣“鷹獵文化、山西鷹友”看到有人發佈購買鷹隼的信息後,於2018年12月9日,在忻州市匡村以300元的價格從王某手中購買了一隻紅隼。
隨後,羅某通過QQ聯繫發佈購買鷹隼信息的買家,商定出售價格為1600元。2018年12月10日14時48分,被告人羅某攜帶其收購的紅隼在某賓館附近準備出售時被民警當場查獲。經鑑定,該隼為紅隼,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二級,是“三有動物”。
“三有動物”即指有益的、有重要經濟或者有科學研究價值的動物。根據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私自捕捉1只(條)就違法,捕捉20只(條)以上就構成犯罪,捕捉50只(條)以上就屬於重大刑事案件。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取得狩獵證,並且服從獵捕量限額管理。
繁峙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羅某違反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收購、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鑑於被告人羅某犯罪情節較輕,且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其罪行,有悔罪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綜合被告人羅某的犯罪情節、悔罪表現及社區矯正評估意見,依法判處羅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