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魯冰遜到三個和尚沒水喝_風聞
wensanxiao-2019-06-02 09:36
人類需要解決一個重要的問題:從魯冰遜到三個和尚沒水喝的問題
魯冰遜漂流的時候,他一個人通過自己的能力能夠生存,這沒問題。但是一旦人類需要合作才能生存的時候,問題就來了。這個問題就是中國典故:一個和尚擔水喝沒問題,兩個和尚抬水喝也沒問題,但是三個和尚就遇到沒水喝的困境了,這看起來很可笑,但是卻很現實。因為合作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現在很多論著對合作的研究更多的是對成人、對等的個體之間的合作研究,比如囚徒困境、公地悲劇等等。但是從人類發展過程來看,人類一生下來是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需要撫養,這個撫養化的過程其實是一種不對等的協作關係,孩子要聽從安排。原始社會階段,都是以血緣關係組成的採摘和狩獵微組織,接着進入氏族社會,最後人口的繁衍導致合作的規模不斷擴大,最終突破了血緣關係的合作。需要文化和制度來支撐龐大的合作羣體。
當人類突破血緣關係,突破氏族社會,進入嶄新的合作關係時,制度安排和文化設定就需要有人來提供。
由於當時土地資源還比較豐富,有人就會主張回到氏族社會,比如老子。氏族社會這種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社會組織天生具有合作的基因,因為氏族社會的利他行為有利於基因繁衍。這個想法在氏族社會過渡到封建社會過程其實很正常。
考慮普天之下愛莫非王土,孔子覺得回不到氏族社會,需要文化設定和制度安排。《合作的物種》一書列舉實驗結果説到,有三種情況是比較有利於合作的。第一種是基於血緣關係的,利他合作有利於基因繁衍;第二種是基於恥感文化,在合作中搭便車或背叛的人有羞恥感;第三種就是懲罰背叛者可以降低合作崩塌的風險。
第一種是老子的主張,不用過多解釋。
第二種其實孔子的主張,因為禮制是恥感文化存在的前提,沒有禮就不會產生恥感文化,禮治的作用就是為了合作,為了社會的穩定。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論語》)就是説, 若僅以刑罰治理國家, 民眾雖能免於犯罪但卻不知犯罪行為的可恥; 若以德治教化民眾, 民眾便有羞恥之心, 從而自覺地有所不為, 進而避免犯罪。在這裏, 人們出於內心羞恥的壓力, 由內向外求恕, 因而具有更高的自覺性。
這句話與塞繆爾·鮑爾斯/ 赫伯特·金迪斯《合作的物種》書中的試驗結果驚人一致。
《合作的物種》P257: 支撐合作的最重要情感是羞恥!
《合作的物種》P259:只要有了羞恥和內疚再加上內化的倫理規範,高水平的合作既能夠在最小程度的有成本懲罰之下得到維護,從而導致人們以很小的成本既可以進行互利的交互。
《合作的物種》P266: 羣體成員當中羞恥程度越高,羣體成員的總收益越高,這一事實意味着羞恥可以通過羣體選擇的作用而得到演化。如同我們看到的,哪裏羞恥感較為普遍,哪裏反社會行為的懲罰就更加有效,而且很少真正用到。
美國哲學家費格里特説“: 恥是以禮為中心取向的。”
在分封制的周朝必然在實踐中不斷得出結論,只有利用禮治下的恥感文化才能維護良好的合作局面。如果是達爾文的叢林主義,只能是不斷衝突。
所以,孔子借鑑周禮是必然的。就是現在,社會上缺乏素質的現象,其實是舊禮治崩塌,新禮治未就,人的羞恥感淡漠的表現。所以儒家想法為啥有市場,因為第二種的恥感文化和孔子主張是分不開的。很容易混為一談。
第三種其實就是法治,採取懲罰措施促進良好的合作關係。契約精神是以法治為基礎的。古代中國法家主張的是這種想法,法家也有恥感文化的想法,但是法家不懂得禮治是恥感文化產生的前提。沒借鑑周禮的實踐意義。
來看看法家對恥感文化的認識
法家非常重視恥感文化,在法家的道德體系中,“恥”具有比在儒家道德體系中更高的地位,它不只具有個體德性的道德意義,而且被提升到國家安危、民族存亡的倫理地位。管子説: “國之四維,禮義廉恥。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四維張,則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國之度在飾四維。”《管子》將“恥”提高到“國之四維”之一,即四個最重要的道德規範之一的度。“恥”既是底線,也是社會秩序和國家安危的最後一道道德防線,這個底線如果守不住,國家的命運便不是“傾”或“危”,乃至不是“覆”,而是“滅”,從此國家民族便萬劫不復。
可見,法家不是不知道光依靠法治是不行的,國家仍然容易覆滅,需要恥感文化來支撐。但是法家卻不懂得禮治的重要性!這就是秦與後世的區別。
後世儒家文化在孔子的基礎上,不僅僅發揚了禮治的精神,而且在制度安排上借鑑了氏族社會血緣關係的超穩定結構,即家國同構,君臣父子的擬血緣關係。
到儒家文化形成之後,合作的三種方式在中國的制度和文化中都被充分利用起來了,因此也形成了超穩定的制度結構。
直到近代西學東漸才讓儒家文化設定崩塌。
崩塌最核心的原因是西方提供的合作關係是一種契約關係,只有成人的、對等的關係才能簽訂這種合作契約。這與儒家文化的這種擬血緣的協作結構完全不同。儒家文化裏沒有這種對等的關係。就拿現在的家庭教育來講,西方的家庭觀念更體現出一種對等性,父子之間更像是朋友。而中國的家庭觀念則是協作型,絕不是對等的關係。
説現在還有像孔子和老子那樣極具高智慧的人嗎?
從實踐角度來説,老子和孔子的合作觀都是基於古老的實踐基礎,並不是突發奇想。而從合作的三個維度來説,基本上實踐的結果就這些,沒有多大創新空間了。
至於説,為什麼西方社會,從古希臘開始就注重合作而不是協作,原因是希臘的農業不發達,商業發達,人口流動性強,統治基礎薄弱。只能以公民的對等身份談合作。
一切都是必然的。無需貶低也無需抬高。這是我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