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的真相_風聞
渔工-仗义执言,无所畏惧!2019-06-03 09:02
對於觀察網所敍台灣當局扣押大陸漁船70天,罰款340萬元新台幣。此報道有些事實是不切實際的。其事實真相就是台灣高雄方面,無視人權,法律,採用非法手段,不公正的對待大陸漁船。2019年3月11日凌晨五點多,台灣第五海巡隊強行登上閩龍漁61028船,以越境捕撈為由,對漁船及十名船員進行扣押。在對船員登記完畢後,既要船上人員作業起網。當時起網後,發現有鬼蝠魧一隻。船員要按慣例給予放生,但台灣海巡隊的長官卻強行要留下,説要做證據!(此魚類本無經濟價值,以前有捕但都是放生處理。)我們放生則是活的,他們強留卻死亡,那到底是誰在殺害保育動物?其後,過來幾個海巡隊員將一些珍貴,價格高的魚種,如:石雕魚.大龍蝦.蝦排等,都私自抓走中飽私囊!價值有六萬多人民幣。 3月13日晚上七點多將漁船和十名船員帶至高雄港。當晚即進行詢問(夜間詢問是否合法?又是否徵得當事人同意?),並將所有人關押在臨時拘禁室,而且是睡在冰涼的地板上,根本就未提供必要的被褥(這人道嗎?)。當晚問詢到凌晨十二點多,14號早上七點多,在一直不提供早餐的情況下又接着問詢(這種精神虐待,疲勞問詢不是刑訊逼供?)。而且,對船主進行威逼恐嚇!逼迫船主簽下380萬新台幣的高額罰單!甚至一開口就是六百萬台幣。高雄第五海巡隊刑三組主任林莫莫叫囂:不給錢,你們就別想走!直到船主被迫簽下了380萬新台幣罰單,才把所有人押至船上暫時留置。隨後,刑三組主任林莫莫,一直找船主索要罰款,極盡威逼恐嚇來催逼。甚至一度採取斷電,不提供生活物資來進行威逼。由於船主暫時無法籌夠罰款,刑三組便將七名無辜漁工押至台中中港巡邏站,進行非法拘押。高雄方面單方面開出如此高的罰單,請問:他們的法律依據是什麼?為什麼他們可以不通過正常程序,就可以在第一天做出處罰?為了抗議高雄方面肆意踐踏人權,無視法律的不公正的對待。其中一位漁工先後兩次進行了絕食抗議!在這種情況下,高雄方面才匆忙找船主協商解決。而這時,那七名無辜漁工已經被非法拘押了達六十多天之久!為了防止工人出現意外,也為了讓無辜的漁工能早日返鄉,船主無奈只好簽下了340萬新台幣的高額罰款。並且,四處借債以籌齊款項!而高雄方面在收到罰款後,就以不配合為由,進行拖延。直到那名漁工又一次採取絕食抗議,高雄方面才匆忙走程序給與放行!這才是這個事件的全部真實始末。縱觀此事件,疑點太多。一,高雄方面説該船有捕撈保育動物,純粹是栽贓陷害。二,將船上珍貴魚類私自抓走,是執法還是搶劫?三,夜間問詢是否合法?問詢方式又是否違法?難道不是非法手段?四,當天既開出高額罰單,他們是為自己斂財,還是為他們服務的官方斂財?是誰給了他們刑三組權力?五,對無辜漁工進行非法拘押(強制關在鐵門內,強迫工人穿着統一的囚服,晚上十點鎖門進倉,所有權利被限制和剝奪)。而且長達70天之久!第五海巡暑刑三組林莫莫主任,甚至叫囂:這裏是民進黨的地方,陳菊政府的規矩就是法!我們説了算!這可能就是高雄方面特立獨行,肆意踐踏人權,無視法律真正所在!以上所述都是真實所在,如有虛假,本人願意承擔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