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六百多塊錢的事兒,滴滴拖了快一年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1537-2019-06-04 16:28
來源:江蘇新聞廣播
2018年8月27日零點起,滴滴順風車在全國範圍內下線。那在此之前乘坐順風車,遇到問題到現在還沒處理完,該怎麼辦呢?
2018年6月15號,連雲港市民劉先生乘坐滴滴順風車,從南京返回老家連雲港,車費150元。當車輛行駛到洪澤湖服務區附近時,與一輛卡車發生碰擦,撞上高速護欄,車身兩側都有受損,所幸車內人員沒有受傷。
順風車主報警後,警方將人車帶離高速進行處理,結束後已經是當天晚上6點多了,劉先生決定從淮安洪澤打車回連雲港,並將情況同時反映給了滴滴客服。劉先生説,滴滴客服當時表示,可以承擔因事故給他帶來的額外支出,隨即他通過滴滴平台打了一輛出租車返回了連雲港,打車費672元。
回去之後,劉先生就和滴滴平台溝通賠償事宜。讓劉先生感到不解的是,滴滴客服重大事故處理部門只願意賠償200元,並表示,這是他們的最高權限。雖然順風車訂單滴滴方面為劉先生做了免單處理,但200元的賠償還是讓劉先生難以接受。截至目前,距離事發已經快一年了,劉先生一直在嘗試與滴滴客服溝通此事,得到的答覆都是一句話:“我們會記錄上報,會有專人和你聯繫。”此後,再無消息。
無奈之下,6月3號,劉先生將此事反映給了江蘇新聞廣播《葦泱在線》節目組。
節目中,欄目組首先聯繫到了滴滴客服,工號215592客服人員客服工作人員在瞭解情況後,雖然查到了劉先生的來電記錄與訴求,但無法回答為何此事一年後還沒有解決,只表示將會再次記錄上報,並有專人跟進處理。
欄目組此後將情況反映給滴滴出行公關部負責人管經理,他表示,由於相隔時間比較長,需要回去和相關部門調查瞭解情況後才能給欄目組回覆。
法律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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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滴滴平台與順風車乘客是什麼關係?
江蘇六朝律師事務所丁明勝律師:
滴滴順風車業務區別於滴滴快車、專車業務,是由滴滴平台發佈與乘客路線相匹配的順路車信息,所以,滴滴平台在順風車業務中扮演的是居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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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平台是否應該全額賠償劉先生的打車費?
江蘇六朝律師事務所丁明勝律師:
滴滴平台理應對入駐平台的順風車進行嚴格的審查,審查內容包括其車況、交強險、商業險、營運資格等等。如果滴滴平台能否證明自己履行了審查義務,其對乘客就是一種居間服務,乘車過程中產生糾紛後,責任主體就是駕駛員或車主。如果滴滴平台無法證明自己很好履行了審查義務,那麼平台應當對乘客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換句話來説,就應該賠償劉先生全額的打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