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自詡為自由主義者的人都不是自由主義者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9-06-04 14:28
現在輿論場上很多人自稱自由主義者。可是絕大多數人都沒有明白自由主義是什麼。自稱自由主義者的公知們都在從輿論和思想上用專制主義思維與手段,打壓自由主義現象。這樣的“自由主義”我稱之為偽自由主義。是必須被揭穿與反對的一種意識形態現象。
什麼是自由主義?毛澤東很形象的描述過,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只管自己該怎樣生活,與自己無關的事情就讓與這事有關的人去管。
其實人民大多都是這樣的自由主義者,他們不想參加任何政治鬥爭,只要抓住眼前的機會,過好自己的生活。只不過他們不明白自己就是自由主義者。因為他們不懂自由主義理論。
也正因為他們不懂理論,所以很容易被理想主義者們從所謂的道德高地上,用錯誤的意識形態對他們進行引導甚至就是壓迫,從而放棄本來的自由主義方式,加入到政治鬥爭中去,成為政客們的炮灰。
自由主義的哲學原理在於,世界的運行是不以包括所有人在內的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每個人能夠做的是就是儘可能適應環境與規律的要求,過好自己的生活。
因為每個人的任何行為對於社會都存在正負兩面的作用,只要你不能認識到全部的客觀規律,你就不能夠知道你的行為對世界最終的作用是如何的。你能夠知道的不過是你的行為對你自己的作用是如何的。
社會只是在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中,遵循客觀規律的要求行進。因此“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很正確的選擇。
而且,每個人的價值判斷都是從自己的客觀環境與主觀能力構成的客觀條件出發的。如果所有人都是同一樣的客觀條件,那麼世界就會只有一種價值判斷——當然這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説,每個人的價值判斷都是合理的。所以任何人都沒有理由要求別人服從自己的價值判斷,也就沒有理由要求別人按照自己要求的生活方式生活。
説因為客觀條件不同,所以價值判斷不同,不是説應該保留落後的價值觀。而是説對於落後的、錯誤的價值觀要有包容的心態。
其實你自己的價值觀也未必就是正確的。要改變別人的價值觀也不是不應該。但不應該用單方面的價值觀灌輸來進行,而應該用通過平等討論,讓人們認識到誰的價值觀更正確。更重要的是改變弱勢羣體的生活環境。只有通過改變弱勢羣體的生活環境,才能從根本上改變他們的落後的價值觀。
要改變人的價值觀,首先要改變他所在的環境。這個道理古代人就已經很清楚了。
《水滸傳》裏的梁山好漢們,想要盧俊義反抗朝廷,就設計讓他被捕入獄,通過毀掉盧俊義原本的優越生活環境,迫使他改變了價值觀。
今天中國也有這麼一批反對政府的公知們,深懂這個道理。比如秦暉大教授就知道,要讓人民起來反對政府,就得讓人民的生活條件變壞。
如何讓人民的生活條件變壞呢?自然是讓國民經濟崩潰。所以他曾經極力反對奧派經濟論者對於政府經濟政策的批判,以為這是在幫政府糾正經濟錯誤,不利於通過讓國民經濟崩潰使人民生活陷入艱難,從而迫使人民服從他們的價值觀,起來反抗政府。只是他不知道,奧派的經濟理論就是錯誤的。
精英們享受了過度的自由,必然會壓縮民眾應該擁有的自由空間。這不是民主。是自由空間分配不合理。在人類的經濟社會階段,這樣的不合理是必然現象,但不應該當做倫理道德來讚揚。而且應該被儘可能地向合理方向調節。
社會制度總體上是否合理,應該以社會生產力進步的狀況做標準。因為生產力進步才是自由空間擴大的基礎。
許多自稱是自由主義者的公知們,不想想如果自己與被他們斥責的人一樣的客觀條件,自己的價值判斷是否會與他們不同,也不想想自己的觀點是否就真的正確——其實他們中很多人比如張鳴 之流是明白自己的觀點未必正確的——就要給人民啓蒙,斥責人民是“愚民、豬、矇眼驢”。
這明顯不是自由主義而是專制主義表現。也就是我認為應該加以揭穿與反對的“偽自由主義”現象。
或許有人會問:你不是主張包容不同的價值觀嗎?為什麼要反對偽自由主義?
偽自由主義不是一種價值觀。是專制主義價值觀的一種偽裝形式,是專制主義者在騙人。我並不反對專制主義價值觀,當然也不贊成它。不過認為可以包容它。但是對於它的騙人的形式,我認為應該予以揭穿與反對。因為騙人是不道德的。
或許還有人要問:你不是説自由主義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嗎?偽自由主義關你什麼事了,你要反對它?
它還真的關了我的事。因為我看它不順眼。揭穿了別人的欺騙我就覺得高興。而且這也是做人應該有的道德。自由主義者是遵從道德要求的。
事實上,那些自詡為自由主義者的人們,其實就是被他們批判為引導社會通向奴役的道路的理想主義者。
什麼是理想主義?理想主義就是企圖以改變社會制度,來實現所有人的自由。他們認為社會制度好與不好,決定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自由與否。
為了實現好的制度,一些人的自由是應該受到限制乃至於被取消的。只要整個社會在好的制度下自由了,每一個個人也就自由了。因此為了達到理想社會,一些個人的自由受到一些限制乃至於被取消,也是應該與值得的。這就是理想主義的倫理觀與哲學觀。
在這兩種主義中,我偏向於自由主義。但是,這兩種主義都是存在錯誤的——各種主義都是意識形態表現,而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是存在錯誤的。
理想主義的錯誤現在已經被自詡為“自由主義者”的人們批判的夠多了。而自由主義本身的錯誤就在於,在資源缺乏的社會里,任何人的自由慾望都會與別人的自由慾望發生矛盾乃至於衝突。
因此,每一個人都希望社會的制度是有利於自己的自由要求的。於是,沒有一個好的制度,必然會導致所有人的自由都受到損害。因此,不顧別人的自由要求,就不會有真正的社會自由,從而也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個人自由。
本來,解決這個問題的出路在於生產力決定論。就是説,在什麼生產力水平上,就只能有什麼樣的自由空間。在自由空間一定的環境下,就只能有什麼樣的社會制度。
於是,每一個人必須在適應現有社會制度的前提下,認識到自己的利益關係所在,並在此基礎上,努力爭取自己的自由,實現相對自由的最大化。至於整個社會的自由空間問題,則交給被客觀規律決定了的生產力進步去解決。這就是我認定的自由主義。
可是,現在從西方傳播過來的自由主義思想,全部都是要求用改變社會制度的手段,實現社會的自由。
從邏輯上分析,這樣的所謂“自由主義”,其實都不過是理想主義的變種。
尤其當一些“自由主義者”用“你今天不跟我們一起為改變現在的制度而努力,明天你就會被這個制度所毀滅”的言論,威脅不贊同他們的觀點的時候,那理想主義者的猙獰面目,就更是暴露無遺了。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錯誤意識形態,是因為人們只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發分析世界,而沒有從生產力決定論出發去認識世界。
人的自由不是天生就有的。是從生產力進步,導致生活資源日益充沛的過程中產生的。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必須有社會制度加以規範。目的不是為了讓人們從改變的社會關係中獲得自由,而是通過規範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穩定,有利於生產力進步。通過在生產力進步過程中實現資源的充沛,擴大社會的自由空間。
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如果不能促進生產力進步,也就必然不能導致人類的生活資源更加充沛,社會的總體自由空間就必然無法擴大,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無法得到緩解,個人的自由也就無法增加。
因此,評價一個社會制度的是否合適,不應該看它的外衣有多麼漂亮,而應該看它是否適應生產力進步的要求。
所以我一直説,茅於軾先生其實不是自由主義者。
當然人們不免疑惑:茅於軾自稱是自由主義者。社會上也公認他是自由主義者。美國一個機構還對他頒發了自由獎。你憑什麼説他不是自由主義者?
彆着急,看我下面的分析,就會明白了。
要搞清什麼是自由主義者,當然首先要明白什麼是自由主義。
茅於軾在《2012年弗裏德曼促進自由獎獲獎感言》中説得很明白:【自由主義是一種個人修養,是不干涉別人應有自由的自我約束】。也就是説,只要別人沒有侵犯到自己的自由,就不應該去幹涉別人。
這個定義,與毛澤東對於自由主義的定義有相通之處:
毛澤東説,自由主義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同樣説的是,只要沒有侵犯到自己的利益,就不去幹涉別人的事情。只不過茅於軾是從讚揚自由主義的立場出發,而毛澤東是從批判自由主義的立場出發。
當然,在這裏“自己的自由”應該如何定義是一個大問題。有人説應該根據法律規定;而在茅於軾擔任所長的天則經濟研究所裏的重要成員之一,盛洪先生則説,應該根據道德、“天理”來規定。
具體該如何定義,這裏不討論。總之自由主義的定義就是每個人只顧自己的利益要求,儘可能不管別人的事情就是了。
那麼,如何叫做【只顧自己的利益要求,儘可能不管別人的事情呢】? 那就是每個人都只顧在現有環境中,為自己爭取儘可能的自由;別人的自由,是別人自己的事。
我覺得中國的大多數老百姓們,雖然他們也許不明白什麼是自由主義,卻是真正的在按照自由主義的理念生活着——不管在什麼社會環境下,他們只從自己的利益要求出發,順應社會的要求,努力過好自己的日子。社會應該是什麼樣,他們並不關心。
不過,這些應該是真正的自由主義者們,卻被主張自由主義的“自由主義者”們斥責為“愚民”、“順民”。原因就在於,這些老百姓們沒有響應這些“自由主義者”們用西方人的價值觀改造中國社會的主張。
可是我們知道,基於一種信仰的追求,也就是要用一種特定的價值觀,去改造與統一社會現象的思想,叫做理想主義。而理想主義者的行為,無一不是用善意的口號包裝着的。
作為西方意識形態體系中的自由主義者們都很崇拜的“自由主義”理論大師哈耶克,又説的很明白:【通往地獄的道路通常是由善意鋪成的】。而且他的這句話今天正在馬裏、索馬里、烏克蘭、巴基斯坦、伊拉克等等國家,不斷地被驗證着。
而且,自由主義説的是每個人只顧自己的利益要求,儘量不干涉別人的行為。可是自稱“自由主義者”的茅於軾先生,卻不只是要干預個別的別人的行為,而是要干預社會,也就是要干預全體人的行為——當然,其實哈耶克也同樣是如此,企圖用他的所謂“自由主義”價值觀改造社會。
可是,這還叫自由主義者嗎?主張用一種特定的價值觀改變社會,這是理想主義者的特徵,與自由主義者毫不相干!
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錯誤意識形態,是因為人們只從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出發分析世界,而沒有從生產力決定論出發去認識世界。
人的自由不是天生就有的——茅於軾先生説【在一個自然狀態下人本來也是自由的。只不過隨着社會的發展,人的自由被剝奪。其原因很簡單,某些人的自由比別人的自由更重要,一般人的自由要讓位於他們這些特權者的自由。於是歷史上追求自由的運動就開始了】是錯誤的。我在昨天的博客中已經批判過了。
人的自由是從生產力進步,導致生活資源日益充沛的過程中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必須有社會制度加以規範。目的不是為了讓人們從改變的社會關係中獲得自由,而是通過規範社會關係,維持社會穩定,有利於生產力進步。通過在生產力進步過程中實現資源的充沛,擴大社會的自由空間。
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如果不能促進生產力進步,也就必然不能導致人類的生活資源更加充沛,社會的總體自由空間就必然無法擴大,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就無法得到緩解,個人的自由也就無法增加。因此,評價一個社會制度的是否合適,不應該看它的外衣有多麼漂亮,而應該看它是否適應生產力進步的要求。
同樣一個社會制度,過去適應了生產力進步的要求,就證明他過去合適;今天如果不適應生產力的要求了,就證明它今天應該被改革了。如果這個社會制度在這個國家適應了生產力進步的要求,就證明在這個國家合適;在另一個國家沒有起到促進生產力進步的作用,就證明在那裏不合適。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應該這樣看待社會制度與社會自由的問題。可惜當今世界上最理性的自由主義學者,也不是這樣看問題,而是從理想主義邏輯,闡述自由主義目標。結果當然説不通。
所以我説,哈耶克其實也不是自由主義者,追隨其後的茅於軾先生當然也不是。他們不過是他們所嚴厲批判的理想主義思想的踐行者而已。
人都想要自由。幾乎每一個想要自由的人,都只想着不受別人支配的權利。也就是説大家都把自由理解為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自由主義者們就更加把自由當作了一種制度要求。他們以為只要按照自由的理念規定好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類就可以獲得自由。
當然他們也知道這樣的環境下,人與人之間還是要受到一定的束縛——他們不以為受到即使是必要的束縛,在邏輯上與自由是不相容的,所以把法治與自由等同了起來。説沒有法治就沒有自由。在邏輯上就是在説,自由就是必須(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自由,是自相矛盾的。
其實,自由首先、並根本性地在於人與自然界的關係。
人類誕生之初,因為自然界的各種限制,人類所需要的生存資源極端缺乏:,儘管這時候在社會內部,人與人之間都是相互平等的,人類卻處於最不自由的階段。這時候就不存在爭取個人自由的社會空間,人們也就沒有自由價值觀。
是人類的生產力進步,改變了人與自然界的關係,使得人類需要的生存資源逐步地豐富了起來,人類社會才有了逐步增加的自由。也正是因為人類社會有了逐步增加的自由空間,個人自由才成為了人們爭取的目標。
正因為是社會給了人們爭取自由的空間,每一個個人才有了爭取自由的可能。所以人們在思考自由問題的時候,往往就忘記了,自由從根本上是人與自然界的關係改善的結果。想要自由的人,都只想着如何改變自己與別人的關係。
當然,事實上,作為個人想要獲得自由,確實只有改變自己與別人的關係,才能夠達到目的。但是整個人類的自由空間,卻只能通過生產力進步,改善人與自然界的關係,實現人類所需資源的充沛,才能夠獲得。
理性的自由主義者,還知道每一個人不能極端地要求個人自由,必須懂得自我約束,讓別人也有適當的自由,才能夠在社會的和諧環境中獲得自己必要的自由。
而極端的自由主義者們,乾脆就是隻要個人的自由,不管社會和諧的要求,也就是不管其他人的自由要求。這樣的自由主義者,其實與專制主義者是同樣的思維方法。
而理性的自由主義者與極端的自由主義者之間,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就是以為,自由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問題。不過理性的自由主義者主張的是,每個人用必須的不自由,實現別人與自己的自由;而極端自由主義者則主張,用消滅其他人的自由,來實現自己的自由。説的都是通過在某一種社會制度下,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來實現自由目的。
人與人之間之所以會不自由,是因為人類生存所需要的資源稀缺,於是人與人之間會因為利益要求而相互摩擦。
如果人類需要的資源足夠充分,每個人可以任意享受所需要的資源,人與人之間就不會產生利益摩擦,就不會有不自由的關係了。因為在人與自然界的關係一定的環境下,人類所擁有的資源總量有限,人與人之間必然會因為資源稀缺而在利益上產生摩擦,也就會有不自由的現象。
在生產力水平一定的環境下,人類需要的資源總量有限,必然地意味着社會的自由空間有限。在社會的自由空間一定的情況下,給了某一羣體的社會成員以較多自由權利,就必然會讓其他羣體的社會成員的自由權利減少。就會產生人與人之間的利益摩擦。如果不能通過擴大社會自由空間的辦法,緩解乃至消除既有的摩擦,社會的和諧就會被破壞,整個社會的自由空間也會被破壞。
而擴大社會自由空間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通過生產力進步,實現人類需要資源的逐漸豐富,以減少不同羣體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摩擦。也就是説,要解決人與人之間的不自由問題,根本的辦法就在於生產力進步,也就是改善人類與自然界的關係。
不明白這個道理,一味地在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上鑽牛角尖,想要找到一種可以永恆實現人類自由的、普世價值意義上的社會制度,是徒勞的。
更有一羣人,根本就是從特殊利益集團的立場出發,想要用所謂的普世價值概念忽悠民眾,好維護或者實現他們以及他們所代表的特殊利益要求。
而很多身處中低階層的無知憤憤們,在潛意識中自以為是這些忽悠者中的一分子,把別人的利益關係當做了自己的利益要求,發出錯誤的聲音乃至於採取錯誤的行為,是很愚蠢的表現。看看利比亞、伊拉克、烏克蘭的現象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