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列車翻覆致18死事故偵結 檢方斥“散漫疏失”釀悲劇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103781-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2019-06-06 21:38
台灣鐵路局於2018年10月21日發生的“普悠瑪”列車出軌翻覆事故,釀成18死、298人嚴重死傷悲劇,歷經7個多月的偵察,台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於當地時間2019年6月6日宣佈偵結,檢方對尤姓司機員以及兩名台灣鐵路局(簡稱台鐵局)官員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另有三名台鐵局前局長則獲不起訴處分。在起訴書中,檢方痛斥台鐵局內部管控的“散漫疏失,螺絲鬆動”,最終釀大錯。
宜蘭地檢署指出,該事故路段的過彎限速為時速75公里,但出事的普悠瑪列車當時卻以近2倍時速,也就是140公里時速高速過彎,加上“列車自動防護系統” (簡稱ATP)遭司機員關閉,以及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也是釀成事故發生的原因。
在肇事責任的歸屬上,檢方認定除了尤姓司機員外,包括兩名台鐵局官員都有責任。檢方指出,時任台鐵局機務處的柳姓副處長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驗收程序,以及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的吳姓所長在試車測試期間,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是否合乎普悠瑪購車規範列入缺失改善項目,並對於自2014年至2018年事故發生前,台鐵司機員累積通報達600多筆的ATP故障紀錄不聞不問,才使得ATP遠端監視系統雖已建置,卻形同虛設。
宜蘭地檢署點明,行車安全為大眾乘運首要之務,台鐵局為防止司機員超速行駛列車,特別建置防止超速的ATP系統,就其使用、關閉流程建置有明確的標準作業程序,又為防杜司機員恣意關閉ATP且不通報,更在2007年的一起列車相撞事故後再建置ATP遠端監視系統加以監管,雖有層層控管機制,仍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內部管控螺絲鬆動,在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此件重大傷亡車禍。檢方並呼籲台鐵局在歷經事故悲劇後,應深入檢討系統安全機制,加強內部橫向聯繫,徹底讓內部文化煥然一新,以回應人民對大眾運輸安全的期待。
對檢方偵結結果,尤姓司機員律師表示,尤姓司機員已表達會坦然面對司法調查,目前還沒收到起訴書,這兩天或這星期暫時都還不會有回應,但日後不排除公開説明的可能性。
除了司法責任外,肇事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台灣交通部也已呈報至行政院,其中尤姓司機員被記1大過2小過,並撤銷鐵路駕駛執照,終身不得擔任司機員,而事故相關的三位前鐵路局長,也將被記過處分。
對此,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表示,相關人員的行政懲處,主要會依照交通部建議,但核定時仍會考量以下三點,以免讓外界感覺懲處偏重特定人員的責任。吳澤成説,首先,交通部引用“超速就要記1大過”的規定懲處尤姓司機員,但司機員在此次事故中的超速,有其他因素干擾,並非自己平白無故超速,因此恐須再作檢討;其次,交通部對於機電相關人員該做未做的事項給予懲處,但運務人員也應該有責任;第三,有關三位前鐵路局長的懲處,除了個案驗收等責任外,也應一併審究統合性的領導管理責任,才會更加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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