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偵結 司機等3人被控過失致死罪_風聞
甘核平-2019-06-06 17:14
來源:環球網
【環球網報道 實習記者 尹豔輝】台灣鐵路(台鐵)去年10月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造成18人死亡、200餘人受傷。案件6日偵查終結,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尤姓司機等3人。
據台灣“中央社”、《聯合報》等媒體6日報道,去年10月21日下午4時48分,台灣鐵路北迴線普悠瑪列車第4632車次列車行近宜蘭縣冬山至蘇新間路段的新馬車站,以高達140公里的時速出軌,造成車上的366人之中18人死亡、200多人受傷。
對此案件,宜蘭地檢署歷經7個多月追查後偵結,今年6月6日起訴台鐵局機務處柳姓副處長、吳姓綜合調度所長及尤姓司機等3人。

台鐵普悠瑪事故司機尤某某(圖片來源:台灣“中時電子報”)
檢方稱,事發地點宜蘭新馬車站當時的過彎限速為時速75公里,但肇事列車以近兩倍的140公里時速高速過彎,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被司機關閉及ATP遠端監視系統未連線也是事故發生原因。此外,列車尤姓司機也未按規定在下一站(頭城站)重新開啓ATP,且一再錯過重啓ATP機會,最終出軌翻覆,造成多人死傷。
檢方還稱,雖然台鐵有層層控管,仍因實際從業人員散漫疏失,螺絲鬆動,在各項因素累加下,造成此次重大傷亡車禍。
台灣《聯合報》此前曾報道,台鐵認為普悠瑪事故不只有ATP未接線的問題,還有其他系統性的設計不良,今年4月底向得標商日本住友商社究責求償。但日方回覆稱台鐵未盡保養之責,不願負責。台鐵機務處長宋鴻康稱,台鐵認為日本車輛公司製造的普悠瑪有系統性的問題、設計不良導致故障,日方應予改善負責。“他們的説法讓人看了非常生氣”。
雖然尤姓司機等3人被控過失致死罪,但曾任台鐵局長的周永暉、范植谷、鹿潔身等人則未被起訴。檢方稱,雖然台鐵局長就此案或應負行政責任,但此應屬行政懲處範疇,尚與刑事責任無涉。對此,台“交通部”稱,3名前局長雖無刑事責任,仍應負起督導不周的行政責任,台“交通部”仍將在行政責任調查獲核定後對他們進行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