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涉性侵人員從業,斬斷伸向孩子的魔爪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9-06-08 19:19
來源:微信公眾號“中國新聞週刊”
“建議立即全國推廣”
伸向未成年人的魔爪,要被斬斷了。
5月29日,上海出台涉性侵犯罪人員從業限制意見,除教師醫生外保安門衞也需審查。5月30日,廣州侵害未成年犯罪信息庫上線,建立強制查詢機制。
“點贊!”“希望全國推廣!”網友紛紛發表看法。
一
未成年人受到不法侵害,一直備受關注。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指出,近年來,性侵、拐賣、虐待、傷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續多發,2018年起訴50705人,同比上升6.8%。
其中,報告提到了齊某強姦、猥褻多名女童案。該案中,被告人齊某利用其擔任班主任的特殊身份,多次強姦2名幼女、猥褻多名幼女。但齊某拒不認罪,僅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後改判無期徒刑。
兒童遭遇性侵的問題,早已浮出水面。
近年來,全國各地曝出多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包括重慶醫院猥褻女童案、南京火車站猥褻兒童案、北京海淀“名師”家教性侵案、無錫83歲鋼琴教師多次猥褻並強姦兩名9歲幼女案等。
公益組織“女童保護”統計,2018年全年媒體公開報道的性侵兒童案例317起,受害兒童超過750人。
向他們伸出魔爪的,大多是“熟人”。
“熟人作案210起,佔比66.25%。”“女童保護”公佈的數據顯示,2018年,這些案例中師生關係案例71起,次之是網友關係案例,排名第三的為其他生活接觸(門衞、校工等)的熟人案例。
圖/微信公眾號“女童保護”
廣州檢察機關的數據也顯示,**2018年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教育領域未成年人被性侵害的案件佔比接近10%,**作案人員涉及幼兒園、中小學校的教師、保安等教職人員。
“熟人作案一再發生,是因為隱蔽性高,犯罪成本低。”“女童保護”主要發起人、負責人孫雪梅曾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稱,犯罪嫌疑人利用熟人身份,更容易接近受害者並取得受害者信任,再加上自身力量及身份地位等優勢,使得性侵案件更易發生。
二
如何給未成年人畫上“防狼圈”?
從各地情況看,大多從普及性知識,提高兒童防範意識等教育受害者的角度出發。除了事後的懲戒,對施害者的事前預防並不到位。
此次上海和廣州的做法,重點在於“預防再犯”。
“性犯罪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確實存在重新犯罪的比例較高的現象,如果讓這類人出獄後從事某些有利於接觸未成年人的行業,顯然更容易給其創造犯罪環境。”北京市中盾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楊文戰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説道。
2016年,一名居住於上海市閔行區的女生在林某家中補課時,被林某以強吻、摸胸部等方式進行猥褻。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林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並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作為上海首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該案助推了2017年閔行區制定實施限制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機制。
“刑法中有從業禁止的規定,但並未對這些非刑事處罰措施的內涵和適用進行詳細規定,需要法律規範以及相關保障措施加以明確與細化。”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彭海青接受中國新聞週刊採訪時説。
此次,上海進一步擴大了範圍,出台《關於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從業限制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除對教師、醫生、教練、保育員等直接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工作人員進行審查外,還將保安、門衞、駕駛員等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條件的其他工作人員納入適用對象。
除了應聘者受審查,從業者也無法心存僥倖。《意見》規定:“對於本單位的在職員工,也將逐步進行核查和處理。”
5月30日,在上海出台《意見》一天後,廣州正式上線“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信息庫”。據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介紹,該系統與教育局等職能部門對接,在與兒童成長相關的特殊行業或崗位的人員入職程序上建立犯罪記錄強制查詢機制,“將有侵害未成年人前科人員擋在門外。”
目前,廣州花都區、南沙區檢察機關已與當地教育部門建立了入職查詢制度。
圖/廣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公眾號,視頻截圖
與此前部分地區受到爭議的做法——公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員信息不同,上海、廣州此次在保護未成年人的同時,也維護犯罪人員的隱私權:《意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對獲知的他人違法犯罪記錄承擔保密義務;廣州市檢察院發佈的宣傳視頻顯示,該信息庫屬於檢察院,並不對社會公開。
三
“將會有助於威懾潛在的性侵者和性侵罪犯,預防性侵犯罪,保護未成年人免受侵害。”彭海青對上海、廣州的做法評價道。
楊文戰也認為,這些舉措説明國家越來越重視性犯罪尤其是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的隔離和管理,法律規則正在逐步完善。
“各地城市應該推廣起來,不要讓變態存在於我們孩子身邊。”“建議立即全國推廣。”網友肯定的同時,也呼籲全國範圍內普及。
在近日舉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第29次檢察開放日座談會上,孫雪梅也表示,希望儘快在全國實施對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詢問機制、對有性侵兒童前科者的禁業限制。
更早前的2018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簡稱“一號建議”)向教育部發送,並請省級檢察院同步落實。其核心內容為,建議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推動落實性違法犯罪人員從業禁止、校園性侵強制報告等制度。
廣州此次放大招,也是為了落實“一號建議”。
彭海青認為,上海、廣州兩地的經驗可以在多地試點,經過一段時間實踐後,“總結經驗、教訓,可以上升為法律,在全國推廣。”
楊文戰表示,建立信息庫,對有性侵犯罪的人限制從事某些行業,應該是未來的發展趨勢。
也有網友表示,雖然兩地的做法值得稱讚,但這不能代替日常管理。保護未成年人遠離性侵害,除了嚴格限制涉性侵犯罪人員從業,相關部門還應在日常工作中“打起精神”來。
在上述座談會上,孫雪梅也提出了其他建議:全面普及兒童防性侵教育;研究實施對受性侵兒童的精神損害賠償;儘快完善社會監護制度,對於監護人性侵兒童的,剝奪監護權之後有兜底的社會保障。
彭海青則認為,除了對未成年人積極進行性教育外,還應在法律層面切實保護未成年人:民事法律方面,增加賠償額度;刑事法律方面,加重對性侵未成年人的刑罰。
“對有多次此類犯罪記錄的人,除了職業隔離措施外,還有必要考慮加強其它監管方式。應該有更多的自我保護教育,比如公安、婦聯、基層組織對未成年人可能受到熟人侵害的情況的更多主動關注和介入制度等。”楊文戰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