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繳納個税突然比前幾個月多了?一個案例看明原因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534414-2019-06-10 21:06
來源:澎湃新聞
近日,不少收到5月份工資的小夥伴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5月份繳納的個人所得税比前4個月明顯變多了,不知道是為什麼。
其實,這是隨着今年新個人所得税法全面實施而改革的新的個税徵收方式所帶來的影響。
今年開始,個人所得税的徵收由原來的按月代扣代繳變為累計預扣法。這種計算方法的特點是年度內個税扣除呈現前低後高趨勢,隨着累計應納税所得額的提高,會產生税率跳級。
需要強調的是,出現某個月起個税上升的情況並不代表税負比原先有所增加。
讓我們通過媒體記者老張的個人案例來説明其中的變化:
記者老張每月扣除“五險一金”後取得工資薪金收入為15000元,並享受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不考慮其他因素影響的情況下,考慮起徵點與專項附加扣除,老張在2019年1月至5月需要預繳的個人所得税計算如下:
2019年1月:
(15000×1-5000×1-1000×1)×3%=270元
2019年2月:
(15000×2-5000×2-1000×2)×3%-270=270元
2019年3月:
(15000×3-5000×3-1000×3)×3%-270-270=270元
2019年4月:
(15000×4-5000×4-1000×4)×3%-270-270-270=270元
2019年5月:
(15000×5-5000×5-1000×5)×10%-2520-270-270-270-270=900元
從計算的結果可以看到,在2019年5月,老張需要預繳的個税確實比之前4個月多了630元。
其原因是,在2019年5月,老張的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達到了45000元,超過了36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一的第二級,預扣率為10%,從而需要在五月預繳更多的税款。

個人所得税預扣率表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他因素不變,新的個税徵收計算方式並不會使個税繳納額比此前有所增加。也就是説,假設老張的工資薪金一直未發生變化,他在2019年需要繳納的個税是不會比2018年多的。
具體來看:
2019年:
(15000×12-5000×12-1000×12)×10%-2520=8280元
2018年:
[(15000-3500)×25%-1005]×9+[(15000-5000)×10%-210]×3=19200元
通過計算,可以直觀地看到,在減税政策影響下,2019年,老張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較2018年下降了10920元,税負大大降低。
因此,當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税所得額對比上個月發生了“越級”時,在當月所需要預繳的個人所得税才會比前幾個月有所增加。但是從整年需要繳納的個人所得税來看,今年的税負將會比2018年有所下降。
其實,累計預扣法這種新方法誕生的原因在於,新個税法對綜合所得實行按年計税,累計預扣法可以使每月預扣的税款最大趨同於年終的彙算清繳税款,這樣廣大隻領固定工資的員工在年內就可以及時享受到低税率,無需在年終辦理彙算清繳退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