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該不該調整?專家:“每天9小時、做四休三”是未來改革方向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103-2019-06-10 17:59
來源:微信公眾號“上觀新聞”
隨着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
廣大羣眾對休閒旅遊的需求日益增強
關於假期如何調整的爭論始終熱度不減
圍繞假期該不該調整如何調整
如何正視羣眾的休假需求
如何完善帶薪年休假制度等問題
看看全國政協委員、
休閒經濟研究者、法學學者的看法

王琪延、何淼:建議“做四休三”
中國人民大學休閒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王琪延
中國人民大學休閒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何 淼
現行休假制度帶來的問題
按照現行休假制度,休假可按時間長短分為“大中小休”三類,其中“大休”指帶薪休假,“中休”指法定節假日,“小休”指週休,全年總計125天(帶薪休假以10年工齡計),分別滿足不同的休假需求。
現行休假制度及其實施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從休假時長看,我國休假制度所規定的休假天數偏少,不僅少於美國、日本、法國等發達國家,也少於南非、印度、印度尼西亞等發展中國家。從休假制度實施情況看,休假制度落實情況不佳,據中國人民大學休閒經濟研究中心調查,2017年北京市居民有業羣體能完全享受“大中小休”的僅34.2%。從休假質量看,由於休假高度共時化,節假日尤其是小長假期間出行難、停車難等問題依然突出。
休假制度應系統化改革
休假制度應系統化改革,將休假總時間在“大中小休”中合理分配。由於“大中小休”共同構成了休假制度的主體,在休假總時間確定的情況下,三者此消彼長,分別實現了不同類型的休假需求,故應當明確延長的休假時間在三者中如何分配,以獲得最優化的休假安排。
“大休”允許勞動者自由安排休假時點,有助於提高休假使用效率、實現分散化休假,但帶薪休假制度落實效果不佳且監管難度大,應先抓落實、再談延長;延長“中休”節假日不可取,日本經驗表明,長達15天的節假仍無法避免擁堵,且我國節假日天數較為合理,已達世界平均水平,甚至高於法國、英國、德國、美國等發達國家的節假日天數,不宜過度延長;延長“小休”即“做四休三”,勞動者每週均有3天小長假,減少休閒旅遊集中度,提高休閒質量,制度落實和監管更為容易,美國、瑞典、日本等國已有先例。可見,“做四休三”方案是未來休假制度的改革方向。
需注意,“做四休三”並非簡單的週休3天,而是同時延長工作日至9小時,即每週工作36小時;對休假3天的國慶、春節,調休形成長達9天的大長假;對休假1天的元旦、清明節等,落入週末則不再補休。
因此,這兩位學者建議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休假制度的分步改革方案↓
首先,“三步走”逐步落實帶薪休假制度,以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及國有大中型企業及東部的部分大中型企業——其他所有制大中型企業、東部所有企業及中西部的大中型企業——所有企事業單位的順序分批落實,到2030年全面落實帶薪休假,並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需要進一步延長帶薪休假天數;其次,逐步推進“做四休三”制度,以2.5天工作日為過渡,即延長平日工作時間1小時+週五放假半天,先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及東部地區部分行業的國有大中型企業試行2.5天休假並過渡到四天(36小時)工作制,再逐步推廣到全國各行業。
謝增毅:進一步完善帶薪年休假制度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謝增毅
我國帶薪年休假制度實施以來,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廣大用人單位的支持和執行,有效維護了職工的休息權。但年休假制度實施情況和制度本身還須不斷完善,需要從立法、執法和文化等方面促進該制度的完善。
**一是完善年休假制度規則。**我國已建立了年休假制度框架,但相關規則還不夠精細。要進一步突出職工帶薪年休假的權利屬性,增強權利落實的保障措施。進一步明確帶薪年休假制度覆蓋人羣;明確職工享受年休假的條件,尤其是明確“連續工作滿12個月”規則;完善年休假具體安排的規則,提高勞動者在年休假具體安排上的話語權,明確休假請求權相關規則;進一步明確年休假期間職工津貼的計算標準;強化用人單位違反年休假制度的責任,加強勞動監察機關的職責。對於年休假天數應根據我國國情並借鑑國外經驗,不斷調整完善。
**二是推進年休假制度落地。**用人單位應樹立法治意識,認識到職工年休假是職工的重要權利,確保職工年休假也是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應充分重視職工帶薪年休假,將其納入單位日常經營和人力資源管理,統籌安排本單位職工年休假事項,並與職工充分溝通協商,建立年休假規章制度,使職工年休假有序進行。對用人單位以支付津貼方式取代職工年休假,以及職工自願放棄年休假的做法進行嚴格限定。職工也應樹立年休假的權利意識,積極主動與用人單位溝通,既要維護自身的休假權利,也要充分考慮單位工作的實際情況。此外,行政機關也應加強對年休假制度的日常監督檢查。
**三是形成年休假社會文化。**全社會尤其是用人單位應對年休假持有正確態度,充分認識到年休假不僅是職工的福利,更是職工的一項重要權利。作為國家一項法定製度,單位應積極主動為職工休假創造良好條件,營造鼓勵和支持職工年休假的企業文化,將年休假作為提高工作效率、增強職工活力、提升企業聲譽的重要手段。職工也應增強年休假的權利意識,主動向單位提出休假要求,形成享受年休假的生活方式。如果年休假權利受到損害的,可向有關部門投訴,必要時可通過勞動仲裁爭取合法權益。
王勇:建議延長春節假期
全國政協委員、陝西文化產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王勇
我國現行的春節假期,與廣大人民羣眾渴望有更多時間閤家團聚、歡度春節的美好願望還不相適應。社會各界對延長春節假期的要求十分強烈。為此,建議有關部門進行調研,適當延長春節假期,讓全國人民完整地過好新春佳節。
**有利於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過年的習俗興於漢代,魏晉時一家人除夕守歲,唐代登門拜年,宋代春節放爆竹逐漸流行,明清時期接灶神、貼門神、十五賞燈都已盛行,過年要一直延續至元宵佳節。直到今天,人們仍然認為“年”是從初一到十五,過完十五年才結束。從文化意義上看,春節是全體華人最為歡樂吉祥的節日,是每一個家庭親人團聚的節日,是走親訪友相互祈福的節日。春節承載着中國人最濃烈的思鄉親情倫理,凝聚着中華文明的文化精華。
**有利於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羣眾的幸福感。**春節最為核心的文化內涵就是回家團聚。“家”在中國人心裏具有特殊的意義,千百年來無論一個人在外面做什麼、無論離家有多遠,都一定要回到家裏過年和親人團聚。伴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以及交通條件的發展變化,大部分的城裏人選擇回老家過年,也有許多人把父母接到城裏過年。但由於假期時間過短,很多工作在異地的人們花費在往返路途上的時間幾乎佔到七天假期的一半,與親人歡聚的時間非常有限。加之時間短造成的交通擁擠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着人們過年的美好心情。延長春節假期,能夠舒緩交通擁擠,有效延長親人團聚的時間,極大提升國人舉家團圓的幸福感。
**有利於拉動內需,促進經濟發展。**據商務部監測,在2019年春節黃金週,全國零售和餐飲企業實現銷售額約10050億元,同比增長8.5%。根據文化和旅遊部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春節假期全國旅遊接待總人數4.15億人次,同比增長7.6%;實現旅遊收入5139億元,同比增長8.2%。交通方面,全國道路運輸共發送旅客約3.38億人次;民航業共保障航班11.1萬班,運送旅客1258.6萬人次,同比分別增長6%、10.6%,平均客座率約86%。國家電影局統計的數據顯示,2019年春節假期,中國電影票房達58.4億元,觀影人次達1.3億。如果將春節假期延長一倍,將會極大地促進消費,提升第三產業佔比。
**有利於與國際接軌增強民族自豪感。**目前,我國的公共假期天數為11天,排在62個國家和地區中的第33位,屬於中間偏下水平。工作年限滿10年的中國公民帶薪假期和公共假期數量之和僅有21天,排在第59位,遠低於排名榜首俄羅斯的40天,歐洲大多數國家為35天,韓國、日本則分別為27天和26天。就單個節假日而言,中國春節的重要程度等同於西方的聖誕節,而大部分國家法定聖誕節放假時間基本上在10天以上。
對以上專家有關假期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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