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長之子捅死人獲緩刑經得起檢驗嗎?_風聞
徐十郎-关注时政,关注天下2019-06-10 15:26
中國有句古訓叫“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然而,媒體近日爆出陝西府谷縣人民法院院長劉勇之子劉翰遙10年前被指當街用刀捅死一名男子,死者家屬指兇手僅獲判緩刑5年。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況且法院院長之子也不是王子。人們要問:這個緩刑能服人嗎?這樣的判決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嗎?
據媒體報道:2009年10月19日下午,喬海雲駕車行駛至神木鐘樓北大街服務大樓十字路口時,與劉翰遙發生爭執,劉翰遙聲稱被汽車撞到,喬海雲遂下車對罵,繼而二人發生肢體接觸,喬海雲被匕首刺中雲腹,倒在地上。巡邏的民警發現有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不動,左腹被捅了一刀,腸子也露了出來。民警喝令劉翰遙停手,但手持匕首的劉翰遙殺紅了眼,持刀向民警刺了過來,被民警合力制伏。
朗朗乾坤之下,這個劉翰遙究竟耍的什麼威風,逞的什麼厲害?一言不合就在大街上動手打人,而且還隨身攜帶致人死命的匕首,把人的腸子捅出來還不收手,其言其行活脱脱的一個“衙內”。其犯罪手段之猖狂,影響之惡劣讓人觸目驚心。
讓人不解的是,當年原神木縣法院一審審理案件時受害者家屬有到場旁聽,但當日審判庭未當庭宣判。此後法院是否開庭宣判,作出什麼判決,家屬無法得知,法院亦未通知或未向家屬送達判決文書。
殺人犯當街行兇憑什麼獲“緩刑”?原來,讓殺人犯躲過死劫的是“犯罪年齡”。
經審查,民警向傳媒公佈,持刀男子劉翰遙18歲。但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卻顯示劉某遙生於1992年2月,與警方當年向媒體通報的18歲並不相同。網上有傳言指稱劉翰遙被人篡改年齡,將出生日期由1991年2月改為1992年2月,使殺人犯上演“亡者歸來”。
現在,問題的焦點就在人犯是不是“未成年人”上。這個劉翰遙是不是被人篡改了年齡?他的出生日期到底是1991年2月還是1992年2月?
如果人犯年齡被人篡改,那麼是誰這麼大膽,神通如此廣大,可以隨意篡改惡人的年齡?究竟是誰在助紂為虐、為虎作倀?
惡人逍遙法外,是因為惡人的保護傘罔顧法律,踐踏生命,在背後為惡人撐腰打氣,不把這個保護傘連根拔掉,又豈能告慰死去的亡靈,又怎麼能將罪惡的黑勢力剷草除根?
陝西神木市法院政工科負責人表示,就網上反映的情況,陝西省政法委、榆林市政法委兩級政法部門已介入核查。人們拭目以待:法院院長之子當街捅死人,這個“緩刑”是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嗎?
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
注:有關消息來源:
又一個孫小果?法院院長之子十年前捅死人獲緩刑 被指修改生日成未成人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25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