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陳年茅台居然是15年份基酒勾兑而成???_風聞
柠檬木聚糖-长岛大学生物学院助教-长岛大学生物学院助教/知名科学科普作者2019-06-10 11:27
如果在今天之前,有人告訴您茅台酒廠售賣的50年陳年茅台是由15年份茅台勾兑而成,您很可能會嗤之以鼻。茅台酒一直在我國享有很高的聲望,其出產的各種酒品價格也是居高不下。但不久之前,某官方媒體就曝光了這樣一起案件,成都邢某以虛假宣傳等理由,將茅台廠商告上法庭,因其懷疑花費六萬元購買的“50年陳年茅台”和“30年陳年茅台”(共四瓶)是由15年酒齡的基酒勾兑而成。

而且實際上,在茅台的官方宣傳內容中,我們完全可以實證這種勾兑行為。我們打開茅台的官網,產品中心裏陳年茅台酒的專欄,以50年陳年貴州茅台酒為例,官方説明裏明確指出其基本基酒酒齡不低於15年,按照50年陳年貴州茅台酒標準精心勾兑而成。

也就是説,這種勾兑現象,是完完全全的官方行為,並不存在什麼假冒生產的問題。而且這種勾兑現象不止出現在50年陳年貴州茅台酒上,80年、30年、15年陳年茅台的官方説明中都寫着它們是由不低於15年的基酒勾兑而成,這就非常黑色幽默了。所以,如果我們真的要按照酒齡來定義年份酒的話,只有15年陳年茅台酒勉強算得上是“貨真價實”。
其實如果事情講到這裏,我們完全可以認為茅台酒存在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但是根據報道,茅台方面依據國家標準GB/T18356-2007《地理標誌產品貴州茅台酒》4.3條,陳年茅台酒是指“酒齡不低於15年,並經勾兑而成的貴州茅台酒”,辯稱茅台的這種行為並不違法。為了驗證報道的真實性,我專門在國家官網上查到了這份文件,確實是有這樣的描述。當然,這“不低於”三個字用得很藝術,值得細細品味一番。

那麼,問題就出來了。既然茅台方面所謂的30年、50年、80年陳年茅台是由酒齡不低於15年的基酒勾兑而成,實際上是由低酒齡基酒經過勾兑方式向高酒齡方向調酒。那麼所謂茅台80年年份酒,並非指的是酒齡達到80年的酒,而是“80年茅台酒風味”的15年以上酒齡勾兑茅台酒,而且這個“80年茅台酒風味”到底是個什麼味道,是由茅台酒廠定義的。
這就非常鬧心了,**因為咱們部分老百姓在購買這種酒的時候會以為這個年份酒就是指的酒齡就是這麼長,普通消費者如果知道高年份酒是由低年份酒勾兑而成,感覺上當受騙也是可以理解的。**總的來説,還是信息不對等造成的傷害,廠商雖然有指出勾兑問題,但並非每個消費者都能看到,可年份酒卻明晃晃地寫在名字裏。但話又説回來,如果廠商直接了當地告訴咱們這酒是低年份勾兑的,即便它的風味達到了高年份水準,這“陳年佳釀”的金字招牌,怕是也要減色不少。

而且我可以直白地説,茅台酒酒廠之所以“明目張膽”地勾兑酒,是因為我國大部分白酒實際上都是勾兑的。很多大家熟知的好酒都是用不同品質的酒或酒精和食品添加劑調出來的,這在國產白酒行業裏也不算是什麼秘密,甚至某些“獨特酒香”實際上非常依賴於食品添加劑。更直白地説,有些酒勾兑前真的遠不如勾兑後好喝,這在國內白酒行業裏完全是個普遍現象。總的來説,在合法條件下的勾兑行為實際上有它積極的一面,畢竟讓酒變得好喝總不全然是什麼壞事。當然,那種工業酒精加香精的模式屬於違法行為,並不在討論範圍裏。
可即便合理合法地使用勾兑技術來強化酒質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行為;但我同樣認為消費者有不被誤導的基本權利。只要廠商能夠原原本本地把產品實際情況反映出來,不誇大其詞,不蓄意誤導,在合法的框架下沒什麼不能理解的;至於買不買、值不值,在完全瞭解產品的實際情況之後,咱們老百姓的心裏自然也會有個數,就不勞廠商費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