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沒有權利選擇去死_風聞
已注销用户-中国政经第一刊2019-06-11 09:43
《深海長眠》中全身癱瘓、身無可望,請求安樂死的主人公
01
我要死去
人是一種蠻悲哀的生物。生和死,一生中最大的兩件事,都由不得自己。
最近發生的幾則新聞,頗令人感慨,都是關於生命的逝去。
一則根據《紐約郵報》報道,荷蘭一個只有17歲的女孩,6月2號那天在家裏通過安樂死離開人世。
Noa Pothoven在網上公開自己將接受安樂死結束長期的痛苦
女孩叫Noa Pothoven,在11歲時遭遇性侵,又在14歲時遭到兩個男子的強姦。在接連遭受到巨大傷害之後,Noa長期忍受着嚴重的創傷後應激障礙,並且患上了抑鬱症和厭食症。
因為感到羞恥,她一直沒敢將傷痛表達,而是將它深藏在心中。她也始終沒能從心理陰影裏走出來,不堪忍受的精神折磨,讓她最終選擇以死亡來結束自己的痛苦。
按照荷蘭的法律,12歲以上的病人,凡是無法忍受痛苦,並且病情無法改善,就可以申請安樂死,但未滿16歲需要父母同意。
雖然Noa的父母很不捨,但Noa已經17歲了,可以自己作出決定。
Noa Pothoven和媽媽
在接受安樂死的前一天,她在社交媒體上寫道:
我已經思考過很長一段時間了,不知道是否應該分享出來,但我還是決定這麼做。這樣的決定對一些人來説也許意外,但我的計劃很早就有了,這也不是一時衝動。最多在10天內,我將死去。經過多年的戰鬥,我已經精疲力竭了。我已經有一段時間放棄飲食了,經過多次討論和評估後,他們終於決定讓我離開,因為我的痛苦是無法忍受的。我雖然在呼吸着空氣,但我已經是行屍走肉了。
Noa的尋死之旅並不孤獨,時間上頗為巧合的是,日本NHK電視台在6月2號晚上播出了一個日本女性接受安樂死的全過程。
不像Noa那般年輕,遭受精神傷痛,這個選擇安樂死的女人55歲了,因為患了無法被治癒的疾病,最後選擇去瑞士結束自己的生命。
視頻截圖
在她安樂死的當天,她的兩個姐姐陪伴着她走向醫院。簽字確認後,她躺在牀上,親眼看着醫生將致死的藥水倒進注射液裏,隨後她撥動點滴的開關,平靜地等待那一刻的到來。
在最後離別的時刻,姐姐們難抑悲痛,撫摸着她的腦袋,哭泣不止,她自己卻笑得沒有一絲悲傷,還在一旁安慰親人:“身體沒有想象的那麼痛,謝謝你們,一直陪我來醫院,我感到很幸福”。
幾分鐘之後,她不再説話了,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比這兩則新聞更為轟動,時間也更早的,是對岸中國台灣著名主播傅達仁在瑞士接受安樂死的視頻。
傅達仁擔任體育主播數十年,在以往台灣只有三家電視台的時代,可説是家喻户曉
傅達仁尋求安樂死也是因為糟糕的身體狀況。他八十多歲了,做過胃部切除手術,左眼視力只有0.1,肌肉萎縮,2016年又被查出膽管堵塞,在膽管裏放了支架,但每隔半年就要換一次。拖着這樣的病軀,對他來説,每多活一天,都是煎熬,於是他選擇提前結束自己的生命。
2018年6月7日這天,他早早醒來,和家人吃了麪包、火腿和雞蛋,簽署了一些文件,以證明自己意識清醒,簽完之後,他交代兒子傅俊豪把自己的骨灰帶回家,“要把我帶回去,一起回台灣去”。
十一點左右,他來到“尊嚴屋”,在家人的陪伴下喝下含有劇毒的藥水,大概三分鐘後,他揮揮手,作出再見的手勢,“親愛的朋友,我沒勁啦。”隨後慢慢倒在兒子身上。
02
生死之爭
曾有詩人道:
假如生活是一場糟糕的電影,何苦還要等到結束?
死無可避免,有的人還想它早早到來。根據公開數據,每年約有5000-15000人因自殺而死亡,佔所有死亡人數的1.4%。
任何一個社會都無法杜絕自殺,這不是個人能左右的問題。對於求生無望、一心尋死的人來説,唯一會關心的只是,如何死去才能免受疼痛,保有尊嚴。
安樂死似乎提供了一種最理想的方式。
説它是理想的方式,是因為人生在世,死雖然是容易的,但合法地自主死去卻困難重重。基於道德、倫理、宗教、法律等諸多層面的爭議,安樂死在大部分國家和地區都是非法的。
還不必説安樂死,在新加坡,企圖自殺就是犯法。依據新加坡刑法第309條,最高可判監禁一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2014年,新加坡901人因企圖自殺被捕。2015年,有1096人被捕。
而極端如朝鮮,自殺的人會被當局作為反叛者處理。如果一户人家中有一個人死於自殺,那麼家中其他人就會背上“反叛者”的罪名,餘生都將生活在壓制中。
世界上寥寥可數的允許安樂死的國家集中在歐洲,目前只有比利時、盧森堡、荷蘭和瑞士。瑞士也是全世界唯一一個可以協助外籍人士安樂死的國家,有“解脱”(Exit internationa)和“尊嚴”(Dignitas international)兩家機構面向外國人開放。
荷蘭阿姆斯特丹,葬禮博覽會上推出的3D打印“自殺膠囊機”。支持安樂死的澳大利亞醫生並同時為發明者的尼奇克認為,這款機器的問世”不是用來殺人,而是幫助人。“
因為事關生命,縱然在安樂合法化的瑞士,安樂死也有着非常嚴苛的條件和謹慎的程序。
按照申請條件,只有年滿18歲,被診斷出罹患不治之症,生命只剩下3到6個月的人,才可以申請安樂善終。
而按照流程,選擇安樂死的人首先要給醫師發郵件,遞交自己的身體報告。報告被接受後,會有一名醫生與病人進行接觸面談,假如醫生認為符合安樂死的條件,會把報告遞交給另一名醫生,由他最後審核,審核通過病人才能被允許安樂死。
在死之前,醫生會反覆確認是否為本人的意願,並且要拍攝留證,只要申請者不願意,隨時可以叫停,這是為了防止病人非自主地接受安樂死。
2015年7月2日,哥倫比亞佩雷拉,患晚期喉癌的79歲老人Ovidio Gonzalez正在簽署文件,他成為該國第一個合法安樂死的人
其實這也是安樂死的執行如此謹慎、合法化如此困難的原因。**允許安樂死合法化的風險在於,對那些失去意識的病人,要如何確定他們是真的想死,而不是被懷有歹意的身邊人欺騙或脅迫?**只要開了安樂死合法化的口子,就存在着通過安樂死來“合法殺人”的可能性。
2015年9月,英國國會提案了一項“安樂死法案”,法案允許生命少於六個月的人申請注射死亡,但必須由本人執行,並且由兩名醫生和一名高等法院法官對每個案例進行核准。
但是這項法案隨後引來了極大的爭議,很多人遊行示威反對該提案,許多反對意見認為,這項法案會使那些有錢而年老的人,在慫恿或情感綁架之下放棄生命。
最終,這項提案以118票支持和330票反對被否決了。在目前的英國,協助他人安樂死最高可量刑14年。
2014年6月24日,法國巴黎,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示威者裝扮成默劇表演者
類似的爭議在其他地方早有發生。1995年澳洲北部議會曾通過一個“安樂死法”,但實施一年之後,就遭到澳洲國會推翻,自此,安樂死在澳洲又變成非法行為。
在審慎的法律之後,阻止安樂死落地的,還有堅固的宗教信念。主流的宗教都並不鼓勵自殺,所以對於縮短自己或他人生命的安樂死,宗教也基本不贊成。
所以縱使在瑞士,其國內對於安樂死機構的批評之聲也不斷。保守宗教組織反對輔助自殺的理念,在他們看來人的生命是上帝賦予,不應該靠人為力量來結束。
《死亡醫生》劇照
荷蘭女孩Noa安樂死之後,教皇曾如此回應:安樂死或“協助自殺”對全人類來説是一個挫敗。我們永遠不應該放棄那些受到苦難的人,應該關心和愛護,以重拾他們的希望。
一片爭議聲中,在幾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每年安樂死的數量仍在上升。
03
死亡權利?
法律對安樂死持反對和審慎的態度,多是基於技術性的考慮,如前所説的,這可能給予一些人以鑽空子的機會,造成“被安樂死”,但在審查流程不斷嚴格的前提下,它更為根本的問題在於,一個人是否擁有決定自己死亡的權利?
在這個問題上,宗教觀和基於現代人權觀的法律在博弈。
在宗教那裏,“死亡權利”這個概念本身就是違反人性和上帝旨意的一種杜撰。
但歐洲人權法院有不同的意見。在2011年一個針對瑞士安樂死案件的判決中它這樣寫道:“任何人都有權力決定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只要他/她有能力表達出這一意願並自己實施最後的動作。”
2017年11月3日,澳大利亞墨爾本,參議院內的議員們對維州安樂死合法化法案進行發言時因情緒激動而落淚
現實困境化入藝術被表現,曾摘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獎的西班牙電影《深海長眠》,以及根據美國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死亡醫生》都指向了這個問題——人是否有死亡的權利?
《深海長眠》劇照
在《死亡醫生》中,“美國第一位倡導安樂死的醫生”Jack Kevorkian是密歇根州一名退休醫生,一生從醫,他見到太多承受巨大痛苦而現代醫療束手無措的病人,尤其在目睹重病的母親而無能為力之後,他決心致力於幫助深受疾病困擾無意求生的人安樂死。
在上世紀八十年代的美國,安樂死是法律上的空白地帶,法律沒有明文禁止,也沒有明文允許,但是主張安樂死還是挑戰了當時的社會禁忌。
影片中幾個醫生的對話拋出了人們在爭論安樂死時的一個核心焦點,病人有權自己決定去死嗎?如果他不能,那麼誰還能?
因為不被社會主流意見所接受,傑克幫助病人自殺只能偷偷摸摸地在車裏進行。
他協助自殺的人裏,有全身癱瘓三次自殺未遂的人,有不想沒有意識地死去的女性老年痴呆症患者,有肺氣腫呼吸極度困難的病人;有神經系統病變的病人,有晚期癌症的病人。這些病人飽受身體疼痛、心理絕望的折磨。
傑克一共協助了130多名患者自殺,直到走進監獄。故事的最後,傑克被法院以謀殺罪起訴,最終被判入獄8年半,那時他已是71歲高齡。
電影“死亡醫生”的原型——Jack Kevorkian(左一)在現實中製作了幫助病人自殺的器械
電影裏,傑克醫生最後問陪審團,“如果你們自己已經病入膏肓,你實在無法忍受病痛折磨,你會覺得安樂死是一種謀殺嗎?”
醫生了解,對於奄奄一息的老人,“那已經不是活着了”,在很多情況下,與其説醫學在延長人的生命,毋寧説是在延長死亡。
協助人安樂死的瑞士“尊嚴”機構曾表示:“我們其實是一個預防自殺的機構,我們的大部分工作是為醫生、律師、病人、家人,當然還有想要結束生命的人提供實用和法律上的諮詢,我們的初衷不是“怎樣讓人死”,而是“怎樣讓人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