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街毆打老師一案開庭,庭審時間長達6個多小時!_風聞
全球路社-你好,清风2019-06-12 20:54
2019年6月12日,欒川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常仁堯尋釁滋事一案。欒川縣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常仁堯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欒川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8年7月份一天的下午,被告人常仁堯駕駛自己的黑色越野車與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釣魚,當車行駛至S328省道欒川鄉雙堂村19號界碑附近時,遇見騎電動車經過的張某某(系常仁堯初二時的班主任,現任某中學老師)。常仁堯回想起上學時所受體罰,心生惱怒,在準備上前攔截時,將手機交給隨行的潘某某錄製視頻。
之後,常仁堯攔下張某某,對其辱罵、指責,扇其耳光,又朝其臉部猛擊一拳,並將其電動車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擊打兩拳。後在圍觀羣眾勸説下,常仁堯住手。隨後,常仁堯將錄製視頻傳播他人觀看,導致該視頻在網上被廣泛傳播報道,嚴重影響張某某的工作、生活及家庭安寧,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公訴機關認為,常仁堯的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有關證據,被告人常仁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常仁堯進行了最後陳述。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社會各界羣眾及被告人部分親屬等5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有網友就説了:
學生打老師事件之我見: 對於河南洛陽常仁堯打老師事件,我發表三個觀點: 第一,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都是受過教育的,都有被老師體罰過的可能,但是,如果每個人在成年後都對體罰過他們的老師進行反擊和毆打的話,那這個就世界亂套了我! 第二、從一個專業的法律工作者的角度來説,隨意毆打他人,尤其是毆打自己的授業恩師,這種行為絕對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因此,在本案當中,當地的公安機關以尋釁滋事罪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是正確的。 第三,對於少數網友以及為他辯護的人提出的,不構成犯罪,持異議態度。是否你們認可,曾經體罰過我們、訓斥我們的老師,我們都有權利在成年以後毆打、辱罵他,如果是這樣的話,我不想多説,那就參照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去評量你們就可以了。
那他可曾記得老師的授業之恩?很多人都是這樣子,記人小過忘記大恩,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古人説,生,養,教,那是天大的恩情,很多人反而會記得小恩小惠尋思報答,卻對潤物細無聲長時間的恩情視而不見,覺得一切都是自己努力和聰明換來的,小學老師又叫啓蒙恩師,長長六年,教完一批學生老師的青春也過去了,那種朋友你只看到了他的成就,其實他就是白眼狼
我有個朋友,現在四十五歲,算是某央企中高層了,他是個傳奇,當過兵,當過某市法院法官,市檢察官,一路往北京升遷,那腦子是非常聰明好用的,敢闖敢拼。他説他這輩子就恨過他小學老師,老師體罰學生而且還在他的檔案記錄留下了不良記錄,對他影響很深。他愛人是老師,他就告戒他愛人,千萬不要傷害學生自尊心,別給學生人生留下陰影。
老師也是人,同樣是人,就有分別,有好老師,也有沒有師德的不良老師,事情總有了兩面性,我們應該辯證的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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