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的遺骸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334-2019-06-12 18:03
Relic,中文翻譯作聖髑(du),特指基督教聖徒的身體殘存物或遺物,也被稱為聖骨、聖遺物。需要注意的是聖遺物必須和聖體區別開,後者特指基督耶穌的肉體和聖餐儀式中的麪餅。
雖然在現代社會,這種略顯獵奇的文化早已失去了在中世紀的熱度,但是對現在人們依然有着巨大的貢獻,那就是為各種故事和遊戲提供永不枯竭的噱頭。
-文字稿-
在各種小説、動漫、影視作品中,與耶穌基督直接相關的物品,一直都是長盛不衰的題材。比如真十字架、裹屍布、荊棘冠、聖槍、聖盃、聖釘、聖母乳等等。
這些聖物和故事本身的真假暫且不論,在歐洲,所謂的聖遺物,Relic,或者叫做聖髑、聖骨卻是真實存在的。聖徒的遺體以及與耶穌有關的物品,被稱作一級聖遺物;聖徒經常使用的物品,被稱作二級聖遺物;而接觸過一級或二級聖遺物的物體可以稱為三級聖遺物。
這類充滿神秘色彩的物體,尤其是更加常見的聖徒遺物,曾經廣泛被認為具有奇蹟之力,並出乎我們意料地以某種頑強之姿延續至今。
比如著名的特蕾莎修女在死後,經過羅馬教會的兩次奇蹟鑑定,快速晉升為聖徒。一塊沾有她血液的布料被裝飾起來,作為得到認證的聖遺物供信徒們瞻仰、敬奉。
基督教這種傳統可追溯至公元二世紀,在當時一個重要的基督教文獻中,已經記載了信徒們收集使徒和殉教者遺體的事例。
當時的基督教在羅馬帝國還是地下宗教,其信徒常受到人身迫害。所以他們在城市之外建造隱秘的地下墓穴,開鑿長長的通道,在墓龕裏安葬殉教者。普通信徒也樂於安葬在殉教者周圍,因為他們相信殉教者在復活日升入天堂之時,也能帶動周圍的人更加容易進入天堂。
比如在羅馬地區就發掘出四十幾處早期基督教墓窟,每一處都埋藏着數以千百計的信徒遺骸。
直到公元313年的米蘭敕令,基督教轉為合法宗教,早期的殉教者被封為聖徒,並且逐漸建立起一套聖徒的升級認證體系。
聖徒的遺骸也被從地下墓窟移至教堂的祭壇,因為聖徒是被上帝所喜愛的人,所以敬奉聖遺物就是讚美上帝,同時也讓聖遺物成為向上帝祈禱的最佳中介(中保)。
大約在公元5世紀初的迦太基宗教會議上,首次規定教堂祭壇下應有殉教士的肉身或部分聖骨。公元787年的基督教第七次大公會議更規定,禁止修建沒有聖遺物的教堂。從此,聖遺物正式成為基督教傳統中重要的一環。
到了宗教氛圍極其濃厚的中世紀,人們普遍認為聖遺物本身雖然沒有魔力,但是上帝會通過聖徒的遺物行使神蹟,比如治療、驅魔、復活、赦免等等,就和聖徒本人還活着的時候一樣。
通常的做法是把屍體的一部分製作成聖遺物,並用精緻華麗的聖物箱來存放。
比如匈牙利的開國君主聖伊什特萬一世的聖右手,神學家聖托馬斯·阿奎那的智慧的頭顱以及書寫著作的手臂,聖喬治屠龍的手臂,那不勒斯主保聖人聖雅納略(Saint Januarius)的血瓶,等等。
當時的人們對這些神聖的遺骸充滿了狂熱,大量的朝聖者將自己的財產兑換成錢幣,輕裝簡行前來祈求贖罪或是治療。這在中世紀後期形成了所謂的神聖(朝聖)網絡 。
他們對死去的聖徒本人進行捐獻,購買便攜的三級聖物或是紀念品,這成為教堂或修道院極為重要的經費來源。一個受歡迎的聖遺物,其宗教、社會和經濟價值無可估量。於是理所當然的,出現了繁榮的聖物盜竊和造假的灰色經濟。
當然轉移聖物不能叫做竊,在他們的敍述中,常常是聖徒本人託夢要求帶走自己的遺骸。在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裏,赦罪僧的故事就講述了聖物經濟學背後的種種妙處。
當這種狂熱發展到某種程度,領主們甚至要派士兵保護年老、患病的知名修士,防止他們去世後遺體被哄搶一空。
一直到宗教改革,新教尤其反對天主教和東正教這種文化,乃至進入現代社會後不斷祛魅的過程,才讓聖遺物逐漸失去了過去的光環。
可惜,大眾的狂熱雖然從宗教聖人的骸骨上移開了,卻並未消失,它們總是能夠找到新的載體,製造出新的神聖遺骸,供人類發泄他們無處釋放的熱情。